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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2日 星期一

教會沒教的聖經1 :正統與異端

A cross in the mountains. Lac d'Anteme, Passy, France

本系列的目的不是要改變或是影響你的信仰,只是要簡單地指出有關《聖經》的歷史事實。這些事實早就在各所大學、各大神學院中教授,但身為基督徒的你卻不一定知道。不知道的原因很多,有可能是因為你所處的教會資訊太過封閉,或是進步太慢,或是其他。但重要的是尋求真相的態度,與獨立思考的能力。主祝福,無論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
 

2020年4月13日 星期一

兜不攏的福音書:耶穌復活

耶穌復活是基督教歷代以來的核心思想,也是眾多基督徒所深信的基本教義。耶穌復活的故事被很仔細地記載在四卷新約福音書中,每一卷都有著自己所看重的重點與神學。對於大部分的基督徒來說,耶穌復活的故事(其他故事亦然)是將《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的所有細節拚奏起來,合在一起形成的「第五福音」。但這不是福音書作者的原意,也不是使徒教會所相信的故事(因為當時這四卷書要麼還未寫成,要麼還未普及)。

2020年2月9日 星期日

啟示錄雜談

天啟四騎士, Peter von Cornelius, 1845.

羊羔揭開了第四個印的時候,我聽見第四個活物的聲音說:“你來!” 我觀看,見有一匹灰馬;騎在馬上的,名字叫作“死”。陰間也跟隨著他。他們得了權柄可以管轄地上的四分之一,又要用刀劍、饑荒、瘟疫和地上的野獸去殺人。啟示錄 6:7-8

2020年1月6日 星期一

律法、耶穌和早期基督教

前言:

基督徒需不需要遵守真神寫在舊約中的律法?對一般基督新教來說,答案常是:不。基督徒不需要守舊約律法。守十誡嗎?…應該守吧。所以第四誡,當守安息日為聖,不可在這日工作,基督徒也守囉?…不,我們不守這誡。所以基督徒只守九誡,其他舊約律法全都不守?嗯…我需要問問牧師。

基督徒該怎樣看待舊約律法?這個問題兩千年來不斷地被提起,也不斷地被討論。從最早期的基督教,一直到現代教會,都有基督徒認為整本舊約聖經已被成全了,無須遵守。而另一端,則有一部分基督徒認為613條舊約律法全部當被遵守。光譜的中間則是充斥著各色各樣的觀點:守九誡、守十誡、守道德律…等等。

追本溯源,主耶穌要他的門徒/我們遵守舊約律法嗎?早期基督徒到底是怎樣看待舊約律法的?為什麼主流觀點都是基督徒無須守律法?讓我們回頭看。

2019年8月1日 星期四

你們說:我是誰?基督教神觀探討



前言:人的侷限、神的無限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羅1:19) 簡單地道出神的事情除了神願意顯明,也就是啟示給人之外,人是無從可知的(cf.申29:29)。就像物理學中的維度一樣,高維度可以觀察、干預低維度中的事件,但是反之則否。但是這樣是單方面的關係,而不是互動的關係。這便違反了神的本意,因為愛是互動、永活的生命關係。所以為了與人建立互動的愛,道成了肉身,進入了這個世界,並且賜下了應許聖靈,讓人得以共享屬天、屬靈的本質,成為神兒女,重回天父懷抱。

2019年7月3日 星期三

《羅馬書1章》:淺論古羅馬帝國時代的同性性行為(上)


前言:

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26-17》。這段聖經成了許多基督徒同性戀者心中長久以來的痛苦,也成了基督徒異性戀者拿來強力譴責、定罪、審判同性戀者的神聖令箭。”同性戀在神眼中是罪!”的宣告就如此順理成章的出現了,尤其在對於《聖經》查考不甚周延的華人教會中。既然台灣已經成為了亞洲第一個在法律上正式接納同性婚姻的地方,華人基督徒們更應該正視這個問題,重新認識《聖經》原意,體會神的心意,順服真理。更應以愛懷抱教會中的同性戀弟兄姊妹,和無懼接納社會上的同性戀者。求主幫助我們。

2018年8月15日 星期三

一個名為「救恩」的故事 3


「這個失足的人被慢慢地拉上。他感受的到那被染紅繩索上的溫度,不斷思想,為何會有人願意救我這樣的陌生人?他知道這根繩子非常牢靠,但是他不敢輕忽大意。在被拉上升的過程中,他看到了晨曦光耀、流風彩雲、星海月輝,他十分感恩,想不到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能看到這些美景。有好幾次他感到自己的無力,甚至都快要鬆手了,但總在這時聽見了聲音:不要怕!相信我!我一定能救你!他又重新獲得了力量,再次緊抓住繩索。他一心仰望那上頭繩索的終點,期望能和救他之人見面,真誠地當面對他說一聲:謝謝你救了我!」

這個人最後離開了律法主義,捨棄了放縱主義,只是單純地一心仰望那將他拉上的耶穌基督。他相信耶穌必能救他,不是憑著他自己的善行、義行,或是神的律法、十誡,而是憑著基督的恩典和憐憫。「因信稱義」不是一瞬,而是一生;不是入門,而是連接此岸和彼岸、現世和來生、地下和天上的橋樑。正如聖經所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6-17

2018年8月13日 星期一

一個名為「救恩」的故事 2


第二種發展叫做「放縱主義」:或者說得更明白,是利用了神的恩典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

「這個失足的人被慢慢地拉上,越過了那棵大樹,並且不斷地緩慢向上。他忽然發現,這根繩索非常地牢靠,甚至經歷風吹雨淋都不曾停止過拉著他。所以他非常地安心,近乎大意。開始邊拉著繩子,邊搖晃著身體,想看看到底這根繩索能夠承受多大的壓力。甚至有時故意鬆手,享受著落下的刺激。畢竟,只要鬆手後再緊緊抓住繩子就好了。」

既然得救是本乎恩,因著信,不在乎人的行為,那麼不就代表我可以不斷故意犯罪,反正神願意救我,並且也一定會救我,只要我不斷悔改就好了啊?

一個名為「救恩」的故事 1



「有一個人失足落進了深谷,在下墜的一瞬,他好不容易抓到了一棵樹,用盡了全身的力量吊在這棵樹上。他沒有多餘的力氣向上爬,只知道他已經下落了一段非常久的時間。他很清楚明白如果沒有人來救他的話,遲早會因為失去肌耐力而墜谷身亡。就在這時,他聽見上面有人喊著說:放手去抓你身旁的繩子!

這個失足的人必須要下一個決定:我要不要相信這個聲音!畢竟他不知道是誰在喊?是不是真的能救他?是不是真的能拉他上去?但是他決定相信,所以鬆開了抓住大樹的手,改去抓那根墜下來的繩子。然後他發現,繩子雖然早已被鮮血染紅,但是可以一寸寸慢慢地將他拉上去。」

2018年3月30日 星期五

義人必因信得生(2)

使徒保羅傳揚福音,很少一帆風順,乃受盡艱難阻擋。除了來自外邦異教的直接攻擊外,保羅更覺難過的是同樣信仰真神、卻不信耶穌是主的猶太同胞們的逼殺,以及同樣信仰真神、信主耶穌,卻一直要將福音帶回律法底下,同教會中法利賽教門以及”超等使徒”們的毀謗。
面對同信真神、同信耶穌、同一教會,卻以聖經律法為依歸,強迫信徒需要守律法的”法利賽教門”,中年的保羅在《加拉太書》的回擊是嚴厲、激烈又熱情的,他引用了惟義人因信得生來反駁法利賽信仰。而隨著年紀和經驗的增長,年老的保羅則在《羅馬書》中成熟穩重地介紹基督信仰,將惟義人因信得生的意義,從猶太人的律法擴大成了普世福音。

2015年11月26日 星期四

猶大書 (上):教會內部的毒害5

v14-15: 猶大最後引用《以諾升天記》來說明這些假師傅未來必定要面臨的審判。同時也為接下來v17-18的觀念鋪陳,要弟兄姊妹不需要過度擔心與害怕,因為這些不敬虔假師傅的出現,早已在神的掌握當中,而他們的審判必然來到。

猶大書 (上):教會內部的毒害4

v12-13: 猶大和主耶穌一樣,使用生活中常見的生活和自然現象來描述見到的現象。猶大用了六種方式生動的描畫出這些教會假師傅的品格和特質。他們是愛席上的汙點、只餵養自己、無雨的雲、無果枯樹、海中狂浪、放蕩的星。

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猶大書 (上):教會內部的毒害3

v11. 他們有禍了!因為走了該隱的道路,又為利往巴蘭的錯謬裡直奔,並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


這些人有禍了!他們學了該隱,嫉妒自己的兄弟把他殺了!他們貪愛金錢,和巴蘭一樣為了利益走向神所不喜悅的道路!他們渴求權位,與可拉一樣想要在眾民中為首,最後也必和他們一樣滅亡!

猶大書 (上):教會內部的毒害2

v5-7: 猶大接下來舉了三個例證來提醒教會:選民蒙恩得出埃及,不信的人卻死在曠野,無法進入應許之地(v5);雖是天上的使者,卻不守本位離開住處,一樣被上主囚禁,用鎖鏈關閉在黑暗中等候審判(v6);最後是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市的居民,因為照他們一樣行淫亂,被永火焚燒,作為鑑戒(v7)。

猶大書 (上):教會內部的毒害1

v1: 猶大雖然是耶穌的親弟弟,卻不敢以此自居,反而說自己只是耶穌基督的僕人。這不是自謙之詞或故意虛己,乃是清楚認識耶穌是誰?我是誰?與教會是誰?後的清楚陳述。猶大知道,耶穌是真神的基督/彌賽亞,更是永生神的兒子,而我與任何人一樣只是蒙主恩典的罪人,並不會因為耶穌是我肉身的哥哥就擁有救恩的特權。在教會中更是如此,真神面前人人平等;只是耶穌選召了我作工,擁有工作的職分。這職分,不代表我比眾信徒尊貴,反而代表我需要去服事眾人,因為我是耶穌基督的僕人:我的主來到世上是要服事人,不是要受人服事(太20:28; 可10:45),祂的僕人也要和祂一樣(路22:26-27)。

2014年7月28日 星期一

直到地極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徒1:8)。這耶穌基督升天前的末了吩咐,乃是使徒教會發展的進程。無論得時不得時,使徒們咬牙和血,憑著聖靈的能力將福音傳遍了當時的天下,完全印證了主耶穌離開前的話語。

2013年7月22日 星期一

選民的不信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路3:8-9)」

施洗的約翰開頭傳道,奇人住曠野,吃蝗蟲野蜜(太3:4;可1:6),眾百姓風聞趨之若鶩,紛紛到曠野約旦河邊要接受其洗禮,使罪得赦(可1:4; 路3:3)。施洗的約翰見這百姓,尤其見到身為百姓宗教表率與教師的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大怒痛罵:毒蛇的種類!你們來受什麼洗(太3:7)!

之後宣告「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告訴百姓:看!這些曠野的石頭!不要以為當年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住在石頭最多的曠野,神卻讓他成了大國,但是這不代表你也可以和亞伯拉罕一樣!

為何不能一樣?

聖經難道不是說:「他紀念他的約,直到永遠;他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就是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向以撒所起的誓。(詩105:8-9)」?

神既然信實不變,祂對我們祖宗亞伯拉罕立的約就斷不會廢棄;神既然全知全能,就必然可以做成祂答應過的應許。你看,連使徒保羅都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11:1, 25-26)。

既然是神說的,祂就必然可以做得到!這是永遠的約!祂斷不廢棄!

「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出3:7-8)」神如是說。

這百姓,出了埃及,卻進不了迦南;跨過了紅海,卻出不了曠野。無論神有多麼願意,祂的約定有多麼信實,當百姓選擇背逆時,不配之人並不能領受神的應許,所以四十歲以上除了約書亞、迦勒和利末族民,當年出埃及的其餘百姓都倒斃在曠野(詩95:10-11; 來3:11)!

希伯來書的作者做出了結論:因為他們不信(來3:19)!

時序流轉,季節更替,南北兩朝王分治。若有敬畏神的君王在位,則真神看顧;若是無道惡王,則真神厭棄。北國自從開國君主耶羅波安一世以來,為了政權設置了金牛犢,帶領百姓走向了拜偶像的不歸路。而南國雖偶有敬畏神的君王,但最終還是被擄外邦,國破家亡。

真神心痛,「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說(耶7:25; 25:4; 44:4)」,換來的是「無奈他們不聽(耶29:19)。」南北兩朝相比,真神對於南國更是傷痛,祂對先知耶利米說:背道的以色列所行的,你看見沒有?.....他奸詐的妹妹猶大也看見了。.....他奸詐的妹妹猶大還不一心歸向我,不過是假意歸我(耶3:6-10)。所以神說:背道的以色列比奸詐的猶大還顯為義(耶3:11)。

這南國猶大,有著真神欽點的利末祭司系統、有著大衛王室的純正血統,還有所羅門王所建立的巍峨聖殿!神卻說:南不如北!

真神開出條件:你們當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來跑去,在寬闊處尋找,看看有一人行公義求誠實沒有?若有,我就赦免這城(耶5:1)。但百姓卻枉曲正直:他們肥胖光潤,作惡過甚,不為人伸冤!就是不為孤兒伸冤,不使他亨通,也不為窮人辨屈(耶5:28)。先知祭司行事虛謊,輕忽地對百姓說:平安!平安!其實沒有平安(耶6:13-14)!百姓倚靠:這是耶和華的殿!這是耶和華的殿!這是耶和華的殿!卻是虛謊的話(耶7:4)!

宗教政治兩相腐敗,成為共犯結構,並且百姓縱容:國中有可驚駭、可憎惡的事:就是先知說假預言,祭司藉他們把持權柄;我的百姓也喜愛這些事,到了結局你們怎樣行呢(耶5:30-31)?

這利末祭司、大衛王室、雅威聖殿救不了南國!能救百姓的公平正義他們又不去做!百姓就是不信先知的話!「他們卻嘻笑神的使者,藐視他的言語,譏誚他的先知,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他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代下36:16)」

百年塵埃,一念千年。真神對選民的愛情讓祂絕不放棄:這次不僅是差遣僕人,還要派我最愛的兒子去(路20:13)!卻是一如往常,百姓仍然不信!

「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約5:38)」、「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約8:45)」、「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約10:25)」末後,百姓將真神的獨生愛子釘上了十架,因為祂褻瀆神,自以為與神同等(太26:65; 可14:64; 約10:33)!

試問,百姓到底不信什麼?當年走曠野路時,難道沒有人說:神既然說了要帶我們進迦南,我們就可以進迦南!祂會原諒我們的!當年神的眾先知大聲宣揚國家必定滅亡時,難道沒有人說:神既然說了要賜給我們迦南,我們就不會滅亡!祂會保護我們的!當年耶穌傳道時,難道沒有人說:要相信祖先的遺傳,我們的祖先就是因為不信聖經,所以才滅亡!不要信那個耶穌說的鬼話!

其實百姓很相信,相信那自己所定的義,所以就不服神的義了(羅10:3)!而一個願意思考先知話語,不斷反省真心悔改,竭力追求至公至義的人,則可以漸漸親近神,離那「不信」越來越遠。

TJC已近百年,百年來從一無所有,到樣樣都有。期望在這末期,不會落入百姓的「不信」,那「既然神能從石頭中興起TJC,就必定可以做成」、「這是神的教會、這是神的教會、這是神的教會」與「高舉人的遺傳過於信實公義(太23:23)」。沒有錯,屬神的教會必然是神的新婦,但「不信」的百姓必然不在其中!求主施恩看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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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ex:

行義的才是義人

http://blog.xuite.net/owenchaolin/deutschland/82599492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http://blog.xuite.net/owenchaolin/deutschland/59493175

有限與真理

http://blog.xuite.net/owenchaolin/deutschland/66086120




2013年2月3日 星期日

有限與真理

在這啟示漸進清晰的過程之中,若是有人依然固守著自己所知的“真理“,而將自己的“有限“當作“全備“,那麼輕則失去了領受更美好恩典的機會,重則毀謗、敵擋、作假見證陷害神的工人,則終必失落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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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13:9, 12)

使徒保羅,這位初期教會最重要的工人之一,甚至也領受了升上第三層天那屬靈不可言說的奧秘(林後12:1-4),卻是明明白白地寫下:我所知道的有限。人不禁要問:既是所知道的有限,又要如何將神的道傳的全備(西1:25)?又如何敢說凡是傳福音與我所傳的不同就該被詛咒(加1:8)?你自己都承認你所知的有限,如何敢說你的“有限“就是“全備的福音“?

舊約時代真神曉諭摩西要吩咐百性殺牛羊獻祭以除罪(利1:1-4; 來9:22),這天啟的律法,一直到主耶穌的時代都為人所遵行(路2:22-24)。然而等到主耶穌在十架上流血成全了律法之後,希伯來書的作者在聖靈啟示中清楚地寫下: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10:4)。既然“真理“是動物的血斷不能除罪,那麼舊約時代殺動物獻祭的百姓,是否罪過都沒有得到赦免?既然獻祭本身並沒有“真正的功效“,神又為何要吩咐百姓獻祭?

不!舊約時代的百姓只要願意遵守律法,其罪過就可得赦免。在這“本無功效的動物之血“中,因著人的信,顯出了神的義。然而等到那更完全的來到,人若執意要固守先前的“真理“,則必然失去那更為美好的救恩(羅10:3-4)。就像法利賽人與祭司欲將主耶穌除之而後快,就像猶太人與守割禮一黨人想害死保羅一樣,除了利害衝突之外,還有那為了捍衛“真理“的護教心情(可14:63-64; 徒23:12):這人所傳的與我們所領受的不同,必是異端!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們是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可7:7-8)。“當不再是聖經說,而是某某傳道說、某某長老說、某某書說,很有可能就落入了高舉人的遺傳過於神的誡命。不要忘了,神的誡命是以愛神愛人為最大的原則(太22:37-40),任何違反這項原則的教導必受審判!

這固守“有限真理“的勢力極其龐大,甚至連有聖靈同在的初期教會也不免受影響。使徒彼得,這蒙受耶穌明言要將教會建造在其上的重要工人,在異象中要他吃下不潔之物時,一連三次直接拒絕了神(徒10:13-16)!而保羅與巴拿巴傳福音給外邦人時,也受到了同是信耶穌“割禮派“的強力阻擋,甚至因此而開了第一次的“真理研究會“(徒15);即使教會已經確立了“外邦人信耶穌不必受割禮“這重要的教義後,還是有人依然傳楊“不受割禮不能得救“的“異端“(加5:1-10),以致於保羅寫下:“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9)“的嚴厲詞句!

人不能一竿子打翻整船;難道彼得在異象中三次拒絕神是受魔鬼作工?難道這些反對保羅、巴拿巴的弟兄是領受了不同的靈?不!在這背後的根本原因是:我相信我所領受的“真理“,所以當有新的教導與我所了解的不同,我就難以接受!

試問:當“割禮派“拿著: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創17:9-10)。來告訴你說:聖經說,一定要受割禮!這是“真理“!我們都受了割禮,而且也都有聖靈,證明所做的是對的!你又要如何本著聖經(請記得,當時只有舊約)說:這並不是“真理“!?

就算受割禮是聖經明文記載的"真理",人也不能故步自封地至死相信這"真理"永不改變!因為"絕對"的真理我們不可能知道!在這樣的情況下,人要有雅各與初期教會接納保羅與彼得的胸襟:雖然外邦人不必受割禮沒有聖經明文的記載,但是有神的作為同在作為印證,故而我們應該接受這"新的"真理!

人必須在“真理“面前謙卑承認:我所知的有限,別人所知的可能是超過我所了解的,在討論真理的過程中,若是別人的更為合於聖經,我就應當接受。使徒彼得正有這樣的胸懷,所以才提醒我們:有人不懂保羅所說的,自行亂解釋,就自取沉淪(彼後3:15-16)!

在這啟示漸進清晰的過程之中,若是有人依然固守著自己所知的“真理“,而將自己的“有限“當作“全備“,那麼輕則失去了領受更美好恩典的機會,重則毀謗、敵擋、作假見證陷害神的工人,則終必失落救恩!

人不能輕信:當某某人的名聲具有爭議,則必有問題!的簡單推論。耶穌與保羅在當時代都是極其有爭議性的人物,有許多人因其而跌倒,也有許多人因其而興起(路2:34-35; 徒17:5-6);法利賽人、文士與祭司為了固守“真理“而跌倒了,無學小民、罪人與妓女因謙卑認罪而興起了,這正應了聖經: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全備的福音在於能使人得救、罪得赦免!所以人若身在舊約時代,就需要牛羊獻祭;若活在新約時代,則需要奉耶穌的名受洗。當更美、更新的“真理“來到時,若是拘守過去的“遺傳“,則將與救恩無分!而這使人得救的全備福音,並不見得伴隨著“完全真理“,所以才有保羅同時所說“我所知的有限“與“立志傳全備福音“的弔詭。但是若有人擅敢更動“得救的教義“,則必受咒詛!人不能在舊約說不必獻祭!也不能在新約說不必受洗!

若是所了解的都是“有限“,則人不禁要問:什麼是真理?我該信什麼?

真理不是聖經知識、甚至不是寫在聖經中的字句(林後3:6);真理是那昔在、今在與以後永在的全能者,那位又真又活的主,那獨一的道與生命,耶穌基督(約14:6)!從舊約到新約,每位古聖徒都走過同樣的道路:每人所知的都有限,但是神的要求都是同樣:行義、愛神與愛人!惟有在愛神與愛人當中,才能完全了律法,遵守了主的吩咐,這就是真理(約壹2:5-6;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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