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啟示漸進清晰的過程之中,若是有人依然固守著自己所知的“真理“,而將自己的“有限“當作“全備“,那麼輕則失去了領受更美好恩典的機會,重則毀謗、敵擋、作假見證陷害神的工人,則終必失落救恩!
-------
„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13:9, 12)
使徒保羅,這位初期教會最重要的工人之一,甚至也領受了升上第三層天那屬靈不可言說的奧秘(林後12:1-4),卻是明明白白地寫下:我所知道的有限。人不禁要問:既是所知道的有限,又要如何將神的道傳的全備(西1:25)?又如何敢說凡是傳福音與我所傳的不同就該被詛咒(加1:8)?你自己都承認你所知的有限,如何敢說你的“有限“就是“全備的福音“?
舊約時代真神曉諭摩西要吩咐百性殺牛羊獻祭以除罪(利1:1-4; 來9:22),這天啟的律法,一直到主耶穌的時代都為人所遵行(路2:22-24)。然而等到主耶穌在十架上流血成全了律法之後,希伯來書的作者在聖靈啟示中清楚地寫下: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10:4)。既然“真理“是動物的血斷不能除罪,那麼舊約時代殺動物獻祭的百姓,是否罪過都沒有得到赦免?既然獻祭本身並沒有“真正的功效“,神又為何要吩咐百姓獻祭?
不!舊約時代的百姓只要願意遵守律法,其罪過就可得赦免。在這“本無功效的動物之血“中,因著人的信,顯出了神的義。然而等到那更完全的來到,人若執意要固守先前的“真理“,則必然失去那更為美好的救恩(羅10:3-4)。就像法利賽人與祭司欲將主耶穌除之而後快,就像猶太人與守割禮一黨人想害死保羅一樣,除了利害衝突之外,還有那為了捍衛“真理“的護教心情(可14:63-64; 徒23:12):這人所傳的與我們所領受的不同,必是異端!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們是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可7:7-8)。“當不再是聖經說,而是某某傳道說、某某長老說、某某書說,很有可能就落入了高舉人的遺傳過於神的誡命。不要忘了,神的誡命是以愛神愛人為最大的原則(太22:37-40),任何違反這項原則的教導必受審判!
這固守“有限真理“的勢力極其龐大,甚至連有聖靈同在的初期教會也不免受影響。使徒彼得,這蒙受耶穌明言要將教會建造在其上的重要工人,在異象中要他吃下不潔之物時,一連三次直接拒絕了神(徒10:13-16)!而保羅與巴拿巴傳福音給外邦人時,也受到了同是信耶穌“割禮派“的強力阻擋,甚至因此而開了第一次的“真理研究會“(徒15);即使教會已經確立了“外邦人信耶穌不必受割禮“這重要的教義後,還是有人依然傳楊“不受割禮不能得救“的“異端“(加5:1-10),以致於保羅寫下:“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9)“的嚴厲詞句!
人不能一竿子打翻整船;難道彼得在異象中三次拒絕神是受魔鬼作工?難道這些反對保羅、巴拿巴的弟兄是領受了不同的靈?不!在這背後的根本原因是:我相信我所領受的“真理“,所以當有新的教導與我所了解的不同,我就難以接受!
試問:當“割禮派“拿著: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創17:9-10)。來告訴你說:聖經說,一定要受割禮!這是“真理“!我們都受了割禮,而且也都有聖靈,證明所做的是對的!你又要如何本著聖經(請記得,當時只有舊約)說:這並不是“真理“!?
就算受割禮是聖經明文記載的"真理",人也不能故步自封地至死相信這"真理"永不改變!因為"絕對"的真理我們不可能知道!在這樣的情況下,人要有雅各與初期教會接納保羅與彼得的胸襟:雖然外邦人不必受割禮沒有聖經明文的記載,但是有神的作為同在作為印證,故而我們應該接受這"新的"真理!
人必須在“真理“面前謙卑承認:我所知的有限,別人所知的可能是超過我所了解的,在討論真理的過程中,若是別人的更為合於聖經,我就應當接受。使徒彼得正有這樣的胸懷,所以才提醒我們:有人不懂保羅所說的,自行亂解釋,就自取沉淪(彼後3:15-16)!
在這啟示漸進清晰的過程之中,若是有人依然固守著自己所知的“真理“,而將自己的“有限“當作“全備“,那麼輕則失去了領受更美好恩典的機會,重則毀謗、敵擋、作假見證陷害神的工人,則終必失落救恩!
人不能輕信:當某某人的名聲具有爭議,則必有問題!的簡單推論。耶穌與保羅在當時代都是極其有爭議性的人物,有許多人因其而跌倒,也有許多人因其而興起(路2:34-35; 徒17:5-6);法利賽人、文士與祭司為了固守“真理“而跌倒了,無學小民、罪人與妓女因謙卑認罪而興起了,這正應了聖經: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全備的福音在於能使人得救、罪得赦免!所以人若身在舊約時代,就需要牛羊獻祭;若活在新約時代,則需要奉耶穌的名受洗。當更美、更新的“真理“來到時,若是拘守過去的“遺傳“,則將與救恩無分!而這使人得救的全備福音,並不見得伴隨著“完全真理“,所以才有保羅同時所說“我所知的有限“與“立志傳全備福音“的弔詭。但是若有人擅敢更動“得救的教義“,則必受咒詛!人不能在舊約說不必獻祭!也不能在新約說不必受洗!
若是所了解的都是“有限“,則人不禁要問:什麼是真理?我該信什麼?
真理不是聖經知識、甚至不是寫在聖經中的字句(林後3:6);真理是那昔在、今在與以後永在的全能者,那位又真又活的主,那獨一的道與生命,耶穌基督(約14:6)!從舊約到新約,每位古聖徒都走過同樣的道路:每人所知的都有限,但是神的要求都是同樣:行義、愛神與愛人!惟有在愛神與愛人當中,才能完全了律法,遵守了主的吩咐,這就是真理(約壹2:5-6; 5:20)!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