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失足的人被慢慢地拉上。他感受的到那被染紅繩索上的溫度,不斷思想,為何會有人願意救我這樣的陌生人?他知道這根繩子非常牢靠,但是他不敢輕忽大意。在被拉上升的過程中,他看到了晨曦光耀、流風彩雲、星海月輝,他十分感恩,想不到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能看到這些美景。有好幾次他感到自己的無力,甚至都快要鬆手了,但總在這時聽見了聲音:不要怕!相信我!我一定能救你!他又重新獲得了力量,再次緊抓住繩索。他一心仰望那上頭繩索的終點,期望能和救他之人見面,真誠地當面對他說一聲:謝謝你救了我!」
這個人最後離開了律法主義,捨棄了放縱主義,只是單純地一心仰望那將他拉上的耶穌基督。他相信耶穌必能救他,不是憑著他自己的善行、義行,或是神的律法、十誡,而是憑著基督的恩典和憐憫。「因信稱義」不是一瞬,而是一生;不是入門,而是連接此岸和彼岸、現世和來生、地下和天上的橋樑。正如聖經所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6-17
為何保羅要說他不以福音為恥?因為福音的本質是「因信稱義」,是永遠相信那被掛在十架的耶穌是我的救主,祂已經救我、祂必然救我。這讓重視律法的猶太人無法接受,成為他們的絆腳石;這也讓追求理性智慧的外邦人不可置信,視十字架為愚蠢。林前1:21-24
猶太人為何接受不了?因為他們太相信神的律法能帶來義,所以我只要守住神的律法,為何不能被稱義?外邦人則是相信理性邏輯,天下那有不勞而獲的事?只要相信就可以稱義?這理論也太笨了!但是保羅不以這「因信稱義」的福音為恥,他明白神的義就是要這樣藉著信,達成於信,成就在一切相信的人身上。
人信了耶穌,就是披戴基督,是以耶穌的義代替我的罪,以基督的香氣覆蓋我的醜陋,因信耶穌基督成為神的兒女。加3:26-27;
林後5:21; 腓3:9
從此藉著基督,成為了神應許和恩典中的「正是」now is. 既然「正是」now is,就要「應該 ought
to」。以比喻來說,一個孤兒原本什麼都沒有,有天被一學者收養,將自己的姓給了這個孤兒,預定孤兒當自己的繼承人。請問孤兒是否需要照著學者的要求和教育來成長?我們正像這個孤兒,什麼都沒做,甚至得罪神,但是「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5」現在藉著基督得到了神兒女的名分,就要「應該 ought
to」活出神的孩子的樣式。
所以聖經勸勉我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1-3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弗5:1, 8-9.
更重要地,在善事上留心去做,因為這正是我們蒙救贖的目的: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來10:24 親愛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屬乎神;行惡的未曾見過神。約壹11
所以基督教再次和天下眾教分道揚鑣,不只是「得教全然出於神的恩典和憐憫,做罪人時就獲得了救恩,因相信耶穌而稱義,不在乎人的行為」,和一般宗教的「人需要先守誡命、法禮儀、表明人的努力,盡力行善才能得到神明眷顧和拯救」全然相反,更在「善行的目的」上也全然不同:基督徒行善不是為了要得到或保住救恩,而是因為已經得到了救恩才能行善。行善不是為了「什麼」,而是本就「應該。行善是「披戴基督」的果,不是「得到救恩」的因。
是故行善、行義成了一種自由,是在基督裡的恩典。基督徒擁抱行義的自由 (Free for Righteousness),表明「因信稱義」的果效,靠著耶穌的恩典成為祂要我們所成為的。
這就是《雅各書》中說的: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22, 24, 26 人以行善的行動表明他的「應該 ought
to」,而非「正是」now is。
*《雅各書》為什麼討論到行為?正是因為有人並不憐憫自己的弟兄姊妹,以「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的「信心」來搪塞。所以《雅各書》的作者反駁,這些人根本沒有「應該」。《雅各書》談論的「應該」和保羅書信談論的「正是」並不相同。人若說信心的「正是」需要被行為的「應該」成全,是本末倒置,偏離了救恩的真理。
論到這救恩,我願意弟兄姊妹更加明白。神的救恩是「已然但尚未 already, but not yet」。「你們因信耶穌基督都是神的兒子。加3:26」 我們現在就是神的兒女。但是同時又還在等候兒女名分「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就像早在願意去抓住繩索的一瞬間,就已經預定得救了,但還尚未真正被拉上谷去。
對神來說,救恩的「已然already」就是確據,當祂決定要拯救時,就必然拯救到底,「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9」神的救恩必然完成!對人來說,救恩仍是「尚未not yet」,所以要「努力進窄門、人人努力要進去。路13:24; 16:16」,這不是靠人行律法的行為,而是指緊抓「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繩索。所以「我的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來10:38-39」
親愛的弟兄姊妹阿!深願你們了解這救恩的道,行得合乎聖經真理,不偏左右,不落入「因律法稱義、靠行為成全」的陷阱,也遠離「放縱己情慾、試探神底線」的網羅,靠著基督耶穌的恩典,行在光中、活在信中、住在愛中,活出義的自由,長成基督的形象。
我主耶穌基督和祂的父神必將恩惠、平安、聖靈中的喜樂多多賞賜給你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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