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識神嗎?神像一個長滿白鬍子的法官,隨時審判人?還是渾身充滿怒火,準備懲罰人?也許神的性情和你想得很不一樣。
神要摩西帶領祂的選民以色列百姓出埃及,來到了西乃山。這裡,神以十誡為開章,與百姓訂下了盟約,隨後摩西上山領受完整的律法。正當摩西在山上時,百姓竟然在山下做出了金牛犢,拜起了偶像,完全忘了四十天前才剛說過: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 (出24:7)。神大發烈怒,甚至準備滅絕這背約的百姓。經過摩西懇切地為百姓代求,神說話了:
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
面對背約的百姓,神啟示了自己的本質。祂會赦免百姓的罪,為千萬存留慈愛,這是神的愛。但赦免不是當作背約沒有發生,必追討其罪直到三、四代,這是神的公義。神的愛與公義兩者並行,審判只有三、四,愛卻直到千萬。
這句話之後一再被引用,在聖經中出現了二十多次,可以說貫穿了整本聖經。祂是公義的神,但祂的愛是完全,就像祂赦免了百姓,就像祂原諒了我們。
再來仔細看看前半句: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有憐憫有恩典的神”在希伯來文中是三個字(khanun rakhum el),對比同樣是三個字的” 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emeth checed rab),包圍著中間的”不輕易發怒”。
憐憫,希伯來文是拉互rakhum,名詞是拉哈憫rakhamim。而無論是拉戶還是拉哈憫,都跟子宮,拉罕rekhem有關。所以憐憫就像母親抱著自己柔弱的嬰兒那種自然生發的強烈情緒。所羅門王曾經判斷過一個兩女爭子的故事,當所羅門王以傷嬰孩性命為測試時,孩子的真母親心裡急痛/拉互(王上3:26),寧願孩子被假母親擁有,也不願嬰孩受到任何傷害。所羅門王因母親的拉互,辨出真假。神的拉哈憫更是從情緒中生發的行動,就像祂聽見百姓在埃及的哀聲,伸出了自己的手帶領他們出埃及。神對待百姓/我們就像對待自己的嬰孩一樣,遇見他在曠野─荒涼野獸吼叫之地,就環繞他,看顧他,保護他,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 (申32:10)。但百姓從一開始就背約,之後更是不斷地拜偶像,彼此之間滿了暴力,令神傷透了心。即使如此,神仍說:婦人焉能忘記他吃奶的嬰孩,不憐恤/拉互他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 (賽49:15)。神對百姓如母親關愛自己的嬰孩,甚至更多。
恩典,希伯來文是哈努khanun,名詞是哈翰khen。在聖經中哈翰與喜悅、禮物和恩惠(不配而得)有關。以斯帖曾面見亞哈隨魯王懇求更改除滅猶太人的命令(後宮干政),這個舉動稱作請求哈翰 (帖8:3; 照原文),因亞哈隨魯王喜悅以斯帖,就赦免了她自行進前的罪。《箴言》說頭上的華冠,是指頭上的哈翰之冠 (箴1:9),是故哈翰常用來形容引人喜悅的禮物。雅各返家準備見兄長以掃,雅各深知自己的過錯,不敢求以掃公平待他,而是我若在你眼前蒙恩/哈翰 (創33:10),求以掃給他不配得的恩惠。百姓在山下拜了金牛犢,摩西向神求的就是哈翰:給百姓一份他們不配得的禮物。而神答應了,赦免了百姓的罪過,因祂喜悅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紀念祂的盟約。
不輕易發怒,希伯來文是指長鼻子,為何?原來聖經中形容發怒是用鼻子燒紅,就像主母向丈夫坡提乏誣告了約瑟,坡提乏聽後就生氣/鼻子燒紅 (創39:19),所以聖經中常用鼻子、燃燒或是鼻子燒紅來形容發怒 (很傳神的形容,不是嗎?)。相對地,長鼻子則是不容易發怒,就像《箴言》說人有見識就有長鼻子 (箴19:11)。神也一樣,因為祂是公義的神,祂必然因為人的不公不義、強暴流血、背信虛謊而發怒,但是祂有著長鼻子,祂願意給人許多的時間悔改。因為,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 (詩30:5)。
神不是一個滿身怒火、隨時審判的法官。相反地,祂滿懷憐憫、恩典、不輕易發怒。不只是對基督徒,也對普世人;不只是對義人,也對罪人。但人需改變回轉,在神給的時間中,尋求那不改變的神。別怕!只管來!因為祂的性情永遠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
-------
摩西按照神的吩咐,在西乃山下宣告十誡,在眾百姓的異口同聲下與神訂下了盟約。但四十天後,一切都變了。百姓將動物的形象賦予在神身上,拜起了金牛犢,完全忘了神才說過的:不可拜偶像。
如果結婚時你的配偶才說此生唯你,四十天後卻出軌不貞,你會如何?徹底分開?還是依然愛他?這樣不忠的婚姻關係正像是神與人之間的永恆難題:神深愛著人,人也曾答應愛神,但人無法忠貞,神該如何對人?
罷了!如此不忠!如何度過往後的百千年?面對那誘惑試探的千百劫?聖潔榮美的君王何必遷就出生田野的汙穢女子(結16:3-6),忍受她的淫亂不忠(何2:2-5)?以色列百姓(人)值得神愛嗎?耶和華對摩西說:我看這百姓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你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發烈怒,將他們滅絕,使你的後裔成為大國 (出32:9-10)。人不值得神的愛。然而摩西懇求:你曾指著自己起誓說… (出32:13)。主阿!沒錯,我們不值得你的愛!但不是因為我們值得,是因為你已經答應了!
人不值得神的愛,但神還是愛著人。早在永恆之前,在人未造之先,神就決定愛了 (弗1:3-5):我們按著我們的形象造人 (創1:26),神將「自己」送給了人,愛存在其中。
那到底什麼像神?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神的憐憫/拉互、恩典/哈努、不輕易發怒/長鼻子,在在顯出祂的性情(請見上集)。當人傷透了神的心,神的動作竟是顯出祂對人的關愛 (神做了皮衣保護讓祂傷心的亞當夏娃),就像父母因為孩子做錯了事而傷心生氣時,第一反應仍是護住孩子不要受傷。
現在我們來看下半句: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慈愛,希伯來文是赫賽德khesed,一個很難被翻譯的字,因為赫賽德包含了太多的意義:愛、寬容、持守承諾。英文常翻作忠誠的愛(loyal love),中文也許可以翻譯成仁愛。就像路得的故事,她沒有離開拿俄米,隨著拿俄米回到了以色列地,照顧她、陪伴她、持守承諾。路得所做的就是赫賽德 (得3:10照原文);不是取決於拿俄米或環境,而是取決於路得的性格 --- 愛、寬容、持守承諾。神也是這樣,神的赫賽德不是根據對象,而是照著祂的本性。就像雅各經過了二十年的飄盪,向神禱告說:你向僕人所施的一切慈愛和誠實,我一點也不配得 (創32:10)。神本來就不是因為雅各配得而看顧他,而是因為神的本性是赫賽德;祂揀選雅各,祂就會看顧雅各到底。也像以色列百姓不斷地悖逆神、不相信祂,在探子報信後想要回轉埃及,甚至要殺死反對的約書亞和迦勒,致使神大大發怒,摩西再次懇求說:求你照你的大慈愛赦免這百姓的罪孽,好像你從埃及到如今常赦免他們一樣 (民14:19)。不是因為百姓配得,而是因為你的赫賽德。而神也再次同意:我照著你的話赦免了他們 (民14:20)。雖然百姓不斷背約,但神仍然守約。神就像《詩篇》136篇26次所說:他的赫賽德永遠長存。
誠實,希伯來文是埃梅特emet,指著信實(faithfulness)或真實(truth)。這個字或許是基督徒最熟悉的希伯來文,因為其轉形就是阿門 (amen/that’s true,真的)。埃梅特與穩固有關,像以色列百姓在利非訂與亞瑪力人爭戰,摩西在山上舉杖禱告,但隨著時間過去摩西手痠,亞倫與戶珥就扶住他的手,他的手就穩住 (出17:12)。埃梅特也指著可靠,像摩西的岳父建議摩西從百姓中選舉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埃梅特、恨不義之財的人 (出18:21)。所以神是埃梅特,指著神的穩固、可靠:祂一直都在、也一直都是,所以神值得信靠。事實上,希伯來文的信靠(trust),赫埃敏he’emin,就是埃梅特的動詞型態。而亞伯拉罕就是一個信靠/赫埃敏神的人,甚至被神稱義 (創15:6)。大衛王信靠神,神就應許大衛一個永恆國度 --- 埃梅特的國度 (撒下7:16照原文);人可以永遠信靠、相信的國度。這個國度裡有神,祂是信實/埃梅特,所以值得信靠/赫埃敏。
神的慈愛和誠實出現在《聖經》中無數次,就像雅各的禱告說:你向僕人所施的一切赫賽德和埃梅特,我一點也不配得 (創32:10)。我是那樣地不勘、不配,但是神仍然向我伸手,因為祂的性情就是赫賽德和埃梅特。百姓不斷地背約,神仍然守約,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 (瑪3:6)。神的赫賽德和埃梅特永不改變,既然祂愛了,祂就會愛到底。就像神對何西阿先知說的:你再去愛一個淫婦,就是他情人所愛的;好像以色列人,雖然偏向別神,喜愛葡萄餅,耶和華還是愛他們 (何3:1)。神的愛極其可靠,永不變心。
在這神與人之間的永恆難題中,神永遠都在,也永遠都是。沒錯,神會因為人的罪惡而發怒審判,就像祂會追討百姓背約的過犯直到三ˋ四代,但同時卻為千萬代存留慈愛(要施恩直到千萬代,必要跨過犯罪的世代,不是嗎?否則全然滅絕後哪來的後代?)。神的赫賽德和埃梅特永遠都在。不是因為你配得,而是因為祂就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