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0日 星期一

得救的福音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1:13)。

使徒保羅在寫信給以弗所教會的時候,提到了這一句話。時態是過去式,表明信徒已經"聽過"、"信了"與"受了"。但是令我莞爾的是,在這聽過、信了與受了之間,卻是夾了四種不同的歷程:真理的道、得救的福音、基督和聖靈。

什麼是真理的道?信獨一真神是不是真理?信聖經是不是真理?你很難說不是,但是這種真理的道能不能令人得救?如果可以的話,猶太教徒可以得救,伊斯蘭教徒也可以得救了,更重要的是,如果聽過這種真理的道就可以得救的話,基督耶穌何必降生到世上?又何必替我們犧牲祂的生命呢?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1:1)。又是一句令人莞爾的話;難道出於神口中的律法不是真理?難道律法不能給人恩典與平安?如果不是與不能的話,詩篇 119篇就會成為謊言與幻想了!如果律法是真理的話(也真的是),那麼又為何約翰福音說恩典與真理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呢?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得救的福音與真理的道是同位語,表示在耶穌基督成全了救恩以後,"能使人得救的福音"才會是"真理的道"!所以這時如果單守舊約的律法,在得救上是無用與無效的(來7:19)!

那麼什麼是這個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羅1:2-3)。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羅1:16-17)。

這裡的聖經是指著舊約聖經說的,因為當時新約聖經根本還沒有成書,所以保羅是指著舊約;他說這福音是神從前藉著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神的兒子,也就是我的主,耶穌基督。換句話說,福音的主體是耶穌基督,也就是神的兒子,而福音的載體,是舊約聖經,是真神藉著靈感動祂的眾先知僕人所寫下的(彼後1:21)。

一間教會如果不信舊約聖經,或是不重視與不尊重舊約的信息,那麼這間教會算是宣揚得救福音的教會嗎?

第二,這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這裡提到福音的本質,就是神的大能。知識有沒有大能?有!智慧有沒有大能?有!權勢有沒有大能?也有!但是保羅說他傳福音,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林前2:4),福音的本質是真神的大能,如果沒有真神能力的同在,而光靠著學問智慧口才與權勢,那麼這樣的福音也不是能使人得救的福音。並且福音的目的是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無論地位、種族、性別、學識、人品,只要人願意相信,就可以滿足福音的目的。但是滿足目的不代表可以得到;就像獎盃的存在,目的是要獎勵參賽者,但是身為參賽者就可以得到獎盃嗎?

第三,福音顯明了神的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的義。這是福音的功能,福音可以顯明(apokaloop'to,揭露)出神的義!我們想到福音,都會想到神的慈愛,想到耶穌的犧牲,但是聖經卻是說,福音揭露出了神的義!那麼這個顯明了神的義是什麼意思呢?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1-22, 25-26)

顯明神的義從這裡看有兩個含意:一個是使人知道神是義的,另一個是使相信耶穌的人也可以成為義的。聖經說,神的義是有律法和先知作證明的(奠基於律法與舊約),但是卻是在律法之外顯明出來的(超越了律法與舊約);神到底怎麼做的呢?

因為並沒有分別,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3-24)

原來在神眼中世人都是有罪的,這個罪不是觸犯了國家法律的罪,而是虧缺了神的榮耀。神當初用自己的形象造人(創1:27),人可以滿有真神的形象,是聖潔與仁義的,但是當罪進入世界之後,人心就滿了詭詐,行為就滿了自私,聖經說的不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傳7:29)。從這個標準來看,所有的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可惜不是無罪的平等,而是全部都有了罪的平等。

但是真神愛憐世人,賜下祂的獨生子耶穌來代替世人的罪,所以才說: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34:7),有罪必罰是神的公義,現在的情況是世人都必須受罰,但是神又是滿有愛心憐憫的神(民14:18),所以祂親自成了肉身,降生在世,替我們擔當了刑罰,流出救贖的寶血,死在十架上;這樣,耶穌的死滿足了神的公義,奠基於律法(照著律法流血才能為人贖罪),卻超越了律法(以愛和恩典為根基),所以神的義就因為耶穌的救贖被顯明了!

另一方面,原本有罪的世人,也因為耶穌的流血,罪過可以得到塗抹,可以被稱為是有義的,但是前提是"相信耶穌",真神立下這個相信耶穌的條件,來讓原本因罪平等的世人,可以因為相信耶穌,而有機會使罪被贖;就像兩個超速被警察攔下的駕駛,這兩人都犯了法,都必須接受罰鍰,結果國家發佈新的法令,三天之內向監理所申請上道路相關課程的,可以免罰鍰,後來一人去上課了,一人沒去,沒去上課的人只好繳納罰鍰,而去上課的人呢?因為他接受了國家的法令,所以可以被稱為無罪的(不是因著他有好行為)。

所以神的義因為耶穌的救贖,就這樣被顯明了。但是這裡有兩個很重要的條件:一個是憑著耶穌的血,一個是藉著人的信(羅3:25)。

如果耶穌不流血,救恩無法成全,只靠著人的信有沒有功效?如果耶穌流血了,救恩成全了,但是人並不相信,那麼人會否得救?前面提過,福音的主體是耶穌基督,如果耶穌不為世人流血,那麼救恩並沒有完成,人的相信並不能救自己,就像空握著鑰匙,卻沒有車子可以開一樣;耶穌來了,救恩成全了,但是不代表全部的人都可以得救,是那些相信的人(去上課的人)才可以得到拯救,所以人若不相信,就像空有一台車子,卻沒有鑰匙可以發動一樣。

同樣的道理,現今信耶穌的人很多,但是真正接受過耶穌寶血洗禮的人有多少?人不能空拿著一把鑰匙說"我信耶穌,所以我可以得救!",卻忽略了沒有受過合法洗禮的人,在怎樣努力與相信,也只是徒勞無功。

聖經說:信而受洗(baptid'zo,浸入),必然得救(可16:16)。光信不浸,或是用灑水的,能否得救?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8)。使徒彼得所傳的原始福音是這樣的:人需悔改(相信),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同baptid'zo字),才能使罪得赦(符合羅馬書中神的義顯明的精神),得應許的聖靈。耶穌升天前吩咐門徒傳福音給萬民聽,要他們以父、子、聖靈的名給人施洗,但是使徒專以耶穌的名給人施洗(徒2:38;10:48;19:5),原因無他,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the Son and the Spirit是單數的"一"名,就是耶穌。難怪使徒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心裡相信,口裡承認,是確保鑰匙的存有,救恩無法在不信之人身上發揮功效;奉主耶穌的名,全身入浸,是確定車輛的存在,救恩必須要有耶穌的寶血。這樣才能同時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顯明神的義!

最後是受了聖靈作印記。聖經說: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5)。耶穌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5)。缺少了聖靈的能力與幫助,就像車子沒有油一樣,你要如何重生進神的國呢?洗禮時沒有聖靈同在,物質的水又如何能在靈裡轉化成為耶穌的血來洗淨信徒非物質的罪呢?

信心是你的鑰匙,救恩是你的車輛,聖靈是車輛的動力,唯有三者皆有,才能在信仰路上啟程,接下來是看你的行為,才能蒙主稱讚(太25)。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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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

再見...


23-26.04.2010

第一次見到你,你有著堅毅的氣質,藏在隨和的外表下,是那有所堅持的心。

2010年2月9日 星期二

西乃抄本


2010.Feb.09

在討論西乃抄本之前,應該先簡單地談論一下聖經的成書過程。而寫這篇的原因是因為最近我才看到一則舊聞,裡面提到西乃抄本已經可以線上閱讀了,果然人老了反應就遲鈍,動作就會很緩慢...

2010年1月4日 星期一

歐陸靈修會

28.12.2009-03.01.2010

時間對人們有意義是因為有一個結束。對於在歐洲的第一個新年假期,我又回到了海德堡,短短一個星期中,不知不覺就邁入了 2010年,在有限的時間當中,什麼是真正值得珍惜的呢?

#馬力十足的VW-Golf

第三次在德國開車,照例又去 Europcar租了一台。前兩次開的是 Mercedes Benz,這次是 VW-Golf。車上載了 3人,一位是 Erika姊妹與兩位慕道朋友。雖然車上附有高級的導航系統,我卻不會使用...一路跟著 Nancy姊妹的車殺上高速公路。中途一度懷疑我的時速表是不是壞了,因為它顯示 160km/hr,但是我卻覺得應該只有 100吧。杜賽道夫離海德堡約 330km,所以理論上是約 3小時可以抵達,結果最後我們只花了 2.5小時,跟 Nancy求證後,原來真的開到了 160km/hr,難怪可以這麼快。28日天氣良好,路上車輛也不多,行車順暢,開著馬力強大的 Golf-V,感覺真是不錯阿!

#主內一家

歐陸大部分的弟兄姊妹都來到了海德堡,漢堡、萊茵、海德堡;南邊的維也納和瑞士與西邊的法國巴黎;英國與蘇格蘭也有一些弟兄姊妹來到。有些我之前見過了,有些人是第一次見面,但無論如何,都有一家人之間的情感與認識,教會不正是一種烏托邦的具體實現嗎?啟示錄中的以弗所教會被主責備說他們失落了起初的愛心,今日教會要更積極尋求愛心與實際地呈現出來,彼此相愛,是新約中新的誡命。

#早禱會

我帶了一次的早禱會,一開始我不太緊張,因為準時到場的人數不多,後來 Pr. Ko, Elder Lin, Elder Che在唱詩時竟然陸續到達了,害得我緊張了一下。感謝主,正式開始分享聖經時,反而就不緊張了。我講了有關主禱文的道理。禱告原是基督徒最困難的功課之一,有人說禱告像我們屬靈的呼吸,這個比喻的優點在反映出禱告的重要性,基督徒若不禱告,等於失去了呼吸的能力,最後就是失去屬靈的生命;而缺點在於把禱告看得太過簡單,好像跟呼吸一樣自然,似乎一旦成為基督徒了,就會禱告一樣,而忽略了門徒對耶穌說:請您「教(teach)」我們禱告。分享完第一句:我們在天上的父,就以禱告結束了。

#回程

回程時我載了同樣兩位慕道者與一對夫婦要回多特蒙(Dortmud)旁的 Werl,路上飄起了陣陣的風雪,公路旁都是積雪。天氣隨著不同的地區而改變,有時下雪,有時下雨,有時放晴,又因為我對車子不熟悉,找不到前面擋風玻璃的除霜按鈕,有時候整塊玻璃都霧茫茫的一片,只能依稀看到前面車子的車尾紅燈,想來真是捏一把冷汗,好在是白天出發,視線還算不錯,但心中只有不斷地禱告,希望車上的同靈能安全回家。路上偶爾想到,今天是星期日,商店都不開門,而我在來海德堡之前把冰箱清空了,宿舍裡什麼都沒有,晚上準備喝西北風了。感謝神,祂的預備超過人所能想像的:後來很平安地我們一台車到達了 Werl,兩位慕道者很好心要接待我,要我去一間中國餐館,他們認識這間餐館的老闆,也是基督徒,他們要去拿個兩道菜,然後再回家去。結果餐館老闆一家很高興地接待我們,十幾分鐘就弄出一盤豆腐紅燒魚、酥脆香鴨、兩道青菜。用餐時感謝主:賜給我們今日的飲食,神會餵養他的兒女。用餐時也不斷向他們傳講 TJC的道理,希望能在主的帶領下,也能讓這家人接受純正的福音。

最後要準備回杜賽道夫,太陽已經下山,德國的高速公路是沒有路燈的,因為德國認為既然車輛都有車燈,為什麼公路上要有路燈?既浪費能源又不環保。所以整條公路只能憑著自己車輛的車燈去看清路線。我依然找不到除霜的按鈕,這下子真的很危險,因為如果這一段路程前面都沒有車輛時,整條路都是黑暗的,但是我又因為擋風玻璃結霜,就算用了雨刷,也刷不掉結的霜,等於面前一片黑暗,根本就不知道路是彎的還是直的,除了禱告,我也想不到別的辦法。感謝主,奇妙的事情發生了,每當玻璃結霜到一定的程度(視線開始模糊,漸漸看不見前面的道路),天就開始下雨,雨水就會溶解凝結在玻璃上的薄霜,然後我就趕快打開雨刷,把玻璃刷乾淨;雨只下了一陣,然後因為天寒地凍,玻璃又會開始結霜,視線又開始模糊,行車又進入危險時,天又開始下雨,我又可以打開雨刷來「還我光明」。所以後來一結霜,我就開始禱告趕快下雨,一連三、四次,感謝主,每次都可以如此。下交流道時,因為視線不清,我也差點撞上分隔的安全島,趕快踩煞車,硬生生停在準備要下交流道的地方,感謝神,後方沒有來車,否則豈不魂歸天家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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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主看顧他的小羊。二月中要準備回家鄉,三月底要去倫敦,四月或許會去巴黎,不知是否還有驚險刺激的旅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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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7日 星期四

零的領域

17.12.2009

清晨,七點二十分。離開了溫暖的被窩,迅速地完成盥洗,披上大衣,戴上毛帽,準備趕七點四十五分的 Straßebahn。

天,依舊昏暗,令人分不清是現實的今天?還是迷濛的昨日?太陽八點多才會出現,而卻早在四點就已下山,正常上下班的人們與學生,只能過著不見天日的生活,哈。

2009年12月7日 星期一

耶穌是?從約翰福音看起(1)

05.12.2009

「所以我說,且在主裡確實的說,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你們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弗4:17, 20-22)


這裡聖經給了我們一個勸勉與一個鼓勵。勸勉的是信徒應該要不再像從前的自己,脫下過去行為上的舊人(old man, palaios anthropos);鼓勵的是信徒「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既然是說「學」,代表不是一開始就會的,中間必然有一個「從不會到會」的過程,所以在過程當中,信徒需要有跌跌撞撞的「學步期」,然後才有一個學到基督後「滿有基督身量/基督豐盛身量(fullness, pleroma)」的成熟典範。

所以不是每一個人一信了耶穌都可以「馬上」成為「豐盛身量」,而是在生活中,花費時間,一步步慢慢的學習。既然要學,就要先知道基督是什麼,否則要如何學習?

我們先來看看約翰福音當中,主耶穌自己所說的七個「我是」的比喻。

「我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約6:35)

猶太人因為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就私下議論(grumble, 抱怨)他。猶太百姓十分納悶?你明明是一個人,怎麼會是從天上降下生命的糧?甚至當耶穌接著說:「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sarx, 肉體),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猶太人開始彼此爭論(dispute, 爭執)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最後甚至連耶穌的門徒也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

主耶穌最後做了一個解釋:「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人類想要活下去,就必須吃飯,以維持身體活動必要的機能;但是在屬靈的真相當中,是身體內的靈才能使人活著,是靈給予人生命(It is the Spirit who gives life),而耶穌所說的話/神的話,就是這靈,也是使人活著的靈!

換句話說,肉體的生命存活在乎物質的供養,但是內在真正給予身體生命的「靈」,卻需要神說的話的滋潤。

難怪在舊約時摩西提醒百姓說:「他苦煉你,任你飢餓,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YHWH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神在舊約因為說:「降瑪哪!」就從天降下可以餵飽百姓肚子的物質食物!因著「屬靈」的話,而有的「物質」食物;所以摩西才提醒百姓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YHWH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如果真神不說這句話,你們早就餓死在曠野了!

今日世人物質豐盛,但是心靈飢渴;眼看,看不飽!耳聽,聽不足!永遠在追求下一個更大的刺激來填滿上一個刺激所遺留下來的空虛與寂寞!因何?因為世上找不到可以滿足靈命需要的糧食。

但是耶穌說:我是生命的糧。是從天降下,可以真正滿足心靈空虛的天糧。

我們今天也要學習主耶穌,成為別人生命的糧,讓人們可以得到心靈的滿足。所以要先把神的話放在心中,先讓自己記熟神的話,才可以在需要的時候吐露出生命的芬芳。

「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我一心尋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離你的命令。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119:9-11)

將神的話藏在心裡,一心遵行,並且全心尋求神(With my whole heart I seek you)。

「YHWH啊,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你的誠實存到萬代;你堅定了地,地就長存。天地照你的安排存到今日;萬物都是你的僕役。」(詩119:89-91)

其實神的話只要一句就很有能力了,任何一句神的話都是安定在天!主耶穌抵擋魔鬼的試探不是長篇大論,而是只說了一句神的話;我們只要願意,即便只看了一篇、或是只讀了一句,只要放在心中時常思想,這句聖經就會成為我們生命的糧!

「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地思想。你的命令常存在我心裡,使我比仇敵有智慧。我比我的師傅更通達,因我思想你的法度。我比年老的更明白,因我守了你的訓詞。我禁止我腳走一切的邪路,為要遵守你的話。我沒有偏離你的典章,因為你教訓了我。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詩119:97-103)

詩人說他何等愛慕神的律法,終日不住地思想。讀經使他比仇敵更有智慧、比師傅更通達、比年長者更明白。他說神的話在他口中嘗起來是何等甘美!是何等甜蜜!我們若是願意如此,也可以體會到那生命的糧是何等令人喜愛與甜美。

主耶穌是生命的糧,我們也要思想神的話語,在需要時,我們可以成為別人生命的糧,把「神的話」餵給他吃!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

光的最大特性就是可以照亮黑暗,所以約翰福音第一章說: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主耶穌來是要照亮世界的黑暗,使跟從祂的人可以走進光明當中。

主耶穌也對門徒說過:「你們是世上的光(世界的光,light of the world)。」跟從耶穌的人也是世界上的光,要同樣能夠照亮黑暗,能夠照亮他人。

但是人的天性是喜愛受稱讚,不愛被批評。沒有人喜歡自己的缺點、不善良、不公義被人戳破的,在社會當中,人是傾向「裝好」的,但是等到「光」一來,隱藏的事就不能掩蓋了,所以黑暗不愛光明,但是黑暗不能勝過光明。

有一些基督徒很令人反感,因為他們喜歡拿著聖經處處定人的罪,這樣的行為不是錯,因為他們願意在黑暗當中作明光照耀,但是這樣的行為只對了一半。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約8:3-8)

文士和法利賽人捉拿這個「犯婦」根據聖經是正確的,照著摩西的律法,一個犯姦淫時被抓到的「現行犯」是應該被石頭打死的,他們正在努力地「發光」!

但是耶穌最後問了他們一句話: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照著聖經,抓到「犯婦」犯姦淫的見證人要先動手丟她,以代表自己所做的見證是真實的,也代表自己在這件事上是沒有過錯的。結果耶穌說了一句:誰沒有罪誰先打...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他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9-11)

主耶穌最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祂不是說:我很愛你,所以沒關係。而是說:我也不定你的罪。耶穌認同這是一件犯罪行為,但是祂照亮了這女人之後,祂不是將她定罪,而是要她不要再犯罪了!

我們今日身為世界的光,我們一樣要照亮別人的黑暗,但是定罪不由我們,我們只希望人不要再犯罪了!

那如何知道自己身在光明當中?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5-6, 9)
第一個條件是認罪。若是不先認清自己做過了什麼、說過了什麼,在神面前也不願意敞開心胸,不願意看清現實,那麼我們還是在黑暗裡行;但是若願意放開一切的顧忌與束縛,願意真心實意地悔改,那麼神是信實的,必會赦免我們的罪!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那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約壹2:9-11)

第二個條件是愛弟兄姊妹。人不能說我有多麼地愛神,但是卻沒有辦法愛弟兄姊妹,那麼這樣在神來看是虛假的!「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壹4:19-21)

對神方面能夠真誠的悔改(誠於內),對人方面能夠真誠的相愛(形於外),那麼就可以放心了,因為知道這樣就能夠行在光明當中。

主耶穌是世界的光,我們也是世界的光,要能夠行出美好的行為,照亮黑暗,引人進入光明。

所以,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約10:7)

門本身就有著方向性,因為門是連結兩個場域的通道;門也代表著守護與安全,所以關上門後才有安全與踏實感。而耶穌說祂就是羊的門,藉著祂進入的,才能得著豐盛的生命。

「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9-10)

從耶穌這道門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能得生命與靈魂的餵養)。而且能使人得生命,並且是更為豐盛的生命。

我們今天對於恩典的企求都是站在原地,希望天父能趕快給我,然後拿到一點之後就十分地高興,甚至會因為這一點的給予,而開始覺得恩典的乏味與無趣。然而耶穌要給我們的生命其實是十足豐盛的,是「豐盛的生命(perissos, "量"是更多的,"質"是超越的)」,但是我們要付出努力去「尋找」(太7:7)。

所以恩典與生命要出去尋找,要通過這道「羊的門」去找;既然是找,就會有找不到的時候,一旦找不到了,就會想要退回去作站在原地不動只知道開口求恩典的人,但是主耶穌給我們一個很大的應許: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7:8)

凡是願意通過羊的門去找的人,尋找就尋見!我們可以得到一個更豐盛的生命!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進羊圈,不從門進去,倒從別處爬進去,那人就是賊,就是強盜。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門的就給他開門;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約10:1-4)


這裡耶穌提到照料羊群的牧人。他不可以是自己爬進去的!人可以有生命的糧(神的話/聖經的知識),也可以是世界的光(良好的行為品行),但若是只知把人帶到自己面前,而不是把羊帶進耶穌這道門前,那麼我們的主說他是一個賊(偷竊)、一個強盜(殺害)!教會的牧人要力求自身聖經神言話語的充實,與自我良好道德行為的實踐,最後還要有謙卑領人的認知:唯有通過「羊的門」人才能得救,才能得豐盛的生命;而人的知識道德與風範即便再如此地為人所羨慕,也不能使任何一個人進入真門!

而從門進去的牧人,他要能夠按著名叫自己的羊(喚名是一種情感,也代表熟悉這個人),然後要在前面走(先行一步尋找正確的道路)。

教會的領導者不可以躲在羊群裡面或是後面,而要站在前面,能夠承受先行的危險,並且要去尋找正確的道路。並且要親愛自己的羊群,能夠認識每一隻羊的情況,按著名呼喚,領他們出來走一條正確的道路。

主耶穌是羊的門,我們也要領人進入這道真門,讓人能得豐盛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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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30日 星期一

有些事...很難

30.11.2009

聖經裡面有一個很有名的故事:

在創世記(Genesis)當中的最後一位以色列先祖:約瑟(Joseph)因為兄弟的嫉妒,所以他被賣到了埃及,成為人的奴隸,時約西元前一千八百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