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7日 星期一

耶穌是?從約翰福音看起(1)

05.12.2009

「所以我說,且在主裡確實的說,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你們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弗4:17, 20-22)


這裡聖經給了我們一個勸勉與一個鼓勵。勸勉的是信徒應該要不再像從前的自己,脫下過去行為上的舊人(old man, palaios anthropos);鼓勵的是信徒「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既然是說「學」,代表不是一開始就會的,中間必然有一個「從不會到會」的過程,所以在過程當中,信徒需要有跌跌撞撞的「學步期」,然後才有一個學到基督後「滿有基督身量/基督豐盛身量(fullness, pleroma)」的成熟典範。

所以不是每一個人一信了耶穌都可以「馬上」成為「豐盛身量」,而是在生活中,花費時間,一步步慢慢的學習。既然要學,就要先知道基督是什麼,否則要如何學習?

我們先來看看約翰福音當中,主耶穌自己所說的七個「我是」的比喻。

「我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約6:35)

猶太人因為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就私下議論(grumble, 抱怨)他。猶太百姓十分納悶?你明明是一個人,怎麼會是從天上降下生命的糧?甚至當耶穌接著說:「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sarx, 肉體),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猶太人開始彼此爭論(dispute, 爭執)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最後甚至連耶穌的門徒也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

主耶穌最後做了一個解釋:「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人類想要活下去,就必須吃飯,以維持身體活動必要的機能;但是在屬靈的真相當中,是身體內的靈才能使人活著,是靈給予人生命(It is the Spirit who gives life),而耶穌所說的話/神的話,就是這靈,也是使人活著的靈!

換句話說,肉體的生命存活在乎物質的供養,但是內在真正給予身體生命的「靈」,卻需要神說的話的滋潤。

難怪在舊約時摩西提醒百姓說:「他苦煉你,任你飢餓,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YHWH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神在舊約因為說:「降瑪哪!」就從天降下可以餵飽百姓肚子的物質食物!因著「屬靈」的話,而有的「物質」食物;所以摩西才提醒百姓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YHWH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如果真神不說這句話,你們早就餓死在曠野了!

今日世人物質豐盛,但是心靈飢渴;眼看,看不飽!耳聽,聽不足!永遠在追求下一個更大的刺激來填滿上一個刺激所遺留下來的空虛與寂寞!因何?因為世上找不到可以滿足靈命需要的糧食。

但是耶穌說:我是生命的糧。是從天降下,可以真正滿足心靈空虛的天糧。

我們今天也要學習主耶穌,成為別人生命的糧,讓人們可以得到心靈的滿足。所以要先把神的話放在心中,先讓自己記熟神的話,才可以在需要的時候吐露出生命的芬芳。

「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我一心尋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離你的命令。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119:9-11)

將神的話藏在心裡,一心遵行,並且全心尋求神(With my whole heart I seek you)。

「YHWH啊,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你的誠實存到萬代;你堅定了地,地就長存。天地照你的安排存到今日;萬物都是你的僕役。」(詩119:89-91)

其實神的話只要一句就很有能力了,任何一句神的話都是安定在天!主耶穌抵擋魔鬼的試探不是長篇大論,而是只說了一句神的話;我們只要願意,即便只看了一篇、或是只讀了一句,只要放在心中時常思想,這句聖經就會成為我們生命的糧!

「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地思想。你的命令常存在我心裡,使我比仇敵有智慧。我比我的師傅更通達,因我思想你的法度。我比年老的更明白,因我守了你的訓詞。我禁止我腳走一切的邪路,為要遵守你的話。我沒有偏離你的典章,因為你教訓了我。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詩119:97-103)

詩人說他何等愛慕神的律法,終日不住地思想。讀經使他比仇敵更有智慧、比師傅更通達、比年長者更明白。他說神的話在他口中嘗起來是何等甘美!是何等甜蜜!我們若是願意如此,也可以體會到那生命的糧是何等令人喜愛與甜美。

主耶穌是生命的糧,我們也要思想神的話語,在需要時,我們可以成為別人生命的糧,把「神的話」餵給他吃!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

光的最大特性就是可以照亮黑暗,所以約翰福音第一章說: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主耶穌來是要照亮世界的黑暗,使跟從祂的人可以走進光明當中。

主耶穌也對門徒說過:「你們是世上的光(世界的光,light of the world)。」跟從耶穌的人也是世界上的光,要同樣能夠照亮黑暗,能夠照亮他人。

但是人的天性是喜愛受稱讚,不愛被批評。沒有人喜歡自己的缺點、不善良、不公義被人戳破的,在社會當中,人是傾向「裝好」的,但是等到「光」一來,隱藏的事就不能掩蓋了,所以黑暗不愛光明,但是黑暗不能勝過光明。

有一些基督徒很令人反感,因為他們喜歡拿著聖經處處定人的罪,這樣的行為不是錯,因為他們願意在黑暗當中作明光照耀,但是這樣的行為只對了一半。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約8:3-8)

文士和法利賽人捉拿這個「犯婦」根據聖經是正確的,照著摩西的律法,一個犯姦淫時被抓到的「現行犯」是應該被石頭打死的,他們正在努力地「發光」!

但是耶穌最後問了他們一句話: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照著聖經,抓到「犯婦」犯姦淫的見證人要先動手丟她,以代表自己所做的見證是真實的,也代表自己在這件事上是沒有過錯的。結果耶穌說了一句:誰沒有罪誰先打...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他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9-11)

主耶穌最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祂不是說:我很愛你,所以沒關係。而是說:我也不定你的罪。耶穌認同這是一件犯罪行為,但是祂照亮了這女人之後,祂不是將她定罪,而是要她不要再犯罪了!

我們今日身為世界的光,我們一樣要照亮別人的黑暗,但是定罪不由我們,我們只希望人不要再犯罪了!

那如何知道自己身在光明當中?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5-6, 9)
第一個條件是認罪。若是不先認清自己做過了什麼、說過了什麼,在神面前也不願意敞開心胸,不願意看清現實,那麼我們還是在黑暗裡行;但是若願意放開一切的顧忌與束縛,願意真心實意地悔改,那麼神是信實的,必會赦免我們的罪!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那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約壹2:9-11)

第二個條件是愛弟兄姊妹。人不能說我有多麼地愛神,但是卻沒有辦法愛弟兄姊妹,那麼這樣在神來看是虛假的!「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壹4:19-21)

對神方面能夠真誠的悔改(誠於內),對人方面能夠真誠的相愛(形於外),那麼就可以放心了,因為知道這樣就能夠行在光明當中。

主耶穌是世界的光,我們也是世界的光,要能夠行出美好的行為,照亮黑暗,引人進入光明。

所以,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約10:7)

門本身就有著方向性,因為門是連結兩個場域的通道;門也代表著守護與安全,所以關上門後才有安全與踏實感。而耶穌說祂就是羊的門,藉著祂進入的,才能得著豐盛的生命。

「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9-10)

從耶穌這道門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能得生命與靈魂的餵養)。而且能使人得生命,並且是更為豐盛的生命。

我們今天對於恩典的企求都是站在原地,希望天父能趕快給我,然後拿到一點之後就十分地高興,甚至會因為這一點的給予,而開始覺得恩典的乏味與無趣。然而耶穌要給我們的生命其實是十足豐盛的,是「豐盛的生命(perissos, "量"是更多的,"質"是超越的)」,但是我們要付出努力去「尋找」(太7:7)。

所以恩典與生命要出去尋找,要通過這道「羊的門」去找;既然是找,就會有找不到的時候,一旦找不到了,就會想要退回去作站在原地不動只知道開口求恩典的人,但是主耶穌給我們一個很大的應許: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7:8)

凡是願意通過羊的門去找的人,尋找就尋見!我們可以得到一個更豐盛的生命!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進羊圈,不從門進去,倒從別處爬進去,那人就是賊,就是強盜。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門的就給他開門;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約10:1-4)


這裡耶穌提到照料羊群的牧人。他不可以是自己爬進去的!人可以有生命的糧(神的話/聖經的知識),也可以是世界的光(良好的行為品行),但若是只知把人帶到自己面前,而不是把羊帶進耶穌這道門前,那麼我們的主說他是一個賊(偷竊)、一個強盜(殺害)!教會的牧人要力求自身聖經神言話語的充實,與自我良好道德行為的實踐,最後還要有謙卑領人的認知:唯有通過「羊的門」人才能得救,才能得豐盛的生命;而人的知識道德與風範即便再如此地為人所羨慕,也不能使任何一個人進入真門!

而從門進去的牧人,他要能夠按著名叫自己的羊(喚名是一種情感,也代表熟悉這個人),然後要在前面走(先行一步尋找正確的道路)。

教會的領導者不可以躲在羊群裡面或是後面,而要站在前面,能夠承受先行的危險,並且要去尋找正確的道路。並且要親愛自己的羊群,能夠認識每一隻羊的情況,按著名呼喚,領他們出來走一條正確的道路。

主耶穌是羊的門,我們也要領人進入這道真門,讓人能得豐盛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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