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長老得知教會內部有關「耶穌超越基督和神子」的教導後,寫下了《約翰壹書》,一方面勸勉和鼓勵教會,要持守真實的基督信仰,另一方面警戒和提醒教會,不可受這些偏離教導影響,而離開了基督信仰的根基。
《約翰壹書》整體來說分成了三個部分:
一、信仰的核心:耶穌是神的兒子
「耶穌是神的兒子」乃是初代教會的核心信仰,約翰不厭其煩地要教會重新審思他們一開始聽見的道,乃是眾使徒所傳給他們的真理。所以一開始就說:我們親自聽見、看見、摸過、見證的,然後傳給了教會,使得教會雖然沒有親眼看過耶穌,卻可以藉著所傳的道和主耶穌互相團契,這團契就是父神和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團契 (1:1-3)。
《約翰壹書》短短五章中,提到耶穌是「兒子」就有16次,用了7個層面解釋「耶穌是神的兒子」如何徹底改變了一切:
1. 論罪:他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人與神的隔絕是因為罪,為了回到天父身邊,人的罪必須被除去。這罪無法依靠人自己的好行為被赦免,就像繳稅是應該作的,人不能說我因為繳了30年的稅,現在不過逃了一次稅,應該沒事吧?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所以其「本真」應該要像神:聖潔、公義、慈愛,這才是一個真正的人,也才是神的兒子。但是因為罪,人軟弱、自私、嫉妒,所以人怎能回到天父身邊呢?靠守誡命嗎?靠行律法嗎?靠法禮儀嗎?
不是靠著守誡命、行律法、法禮儀,這些猶太人早就嚴嚴地遵守過了,並且現在還在遵守,但是哪一個猶太人能靠著這些得救呢?唯有靠著「神的兒子耶穌」,他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1:7)。唯有靠著「神的兒子耶穌」,他用自己的血替我們付了贖價 (提前2:6),才能滿足天父有罪必罰的公義。唯有靠著「神的兒子耶穌」,這天父立下唯一的道路 (徒4:12; 提前2:5),既然真神立了耶穌為基督,祂是信實的,就一定會照祂說的成全: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9)。
耶穌是那中保、那義者、那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2:1-2; 4:10; 羅3:25)。祂來,是為了除掉人的罪 (3:5; 約1:29)。所以人的罪得赦,不是因為人有「耶穌替我死」這「真理知識」,而是因為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真真實實成為了祭物,將自己擺上,流血獻祭。並且祂的流血不是單單為了「我們」的罪,也是為了「別人」的罪,難道主耶穌只救有這救恩知識的「基督徒」?還是連沒有救恩知識的「外邦人」也要拯救呢?如果耶穌不將自己獻上,任憑人如何在「真理知識」上精益求精,又有何用?
約翰提醒教會,信仰的根基是「神的兒子耶穌」流血,這件歷史事實,而不是因為你有「耶穌替我死」這聖經知識。沒有了根基,真理是枉然的。
2. 論父神: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
人對真神的認識是什麼?人和真神的關係是什麼?是靠信「獨一真神」教義嗎?這世上信獨一真神教義的宗教何其多!伊斯蘭教、猶太教、眾多基督教派…難道抓住了「獨一真神」這教義,就代表認識了天父嗎?難道「創造天地的主、至高的神」會被人的智慧限制在哲學所謂的「自有永有」當中嗎?人可以推測出現在的宇宙有11維度,但是誰又能真正想像11維度是什麼樣子?人可以找出至小的垮克和希格斯粒子,但是真正了解物質運作原理的人又有幾人?連擁有七千五百萬神經元的小老鼠,人類尚且不能掌控其大腦的功能,何況是創造萬有的真神?人類連可以觀測的自然界都無法全然理解了,怎好意思誇口說「創造天地的主、至高的神」就是這樣、那樣?
所以人要怎樣真正去認識這樣的天父呢?如何與這樣偉大的真神建立關係呢?答案就在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身上。因為「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象 (eikon, image; 西1:15),是神本體的真像 (來1:3)。人要如何看見神呢?真神住在人不可見的光中,無人可以看見,但是看見祂兒子的,就等同看見天父了 (約14:8-9)。天父以「聖靈、水和血」為耶穌作了見證,證明耶穌是祂的兒子,人怎可說:我相信真神,卻不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呢?這樣不就是將真神當作說謊的嗎 (5:8-10)?一個相信真神的人,當然會相信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所以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 (2:23)。
真神的旨意是藉著耶穌基督拯救世人。兩方原本(因著罪)互為仇敵,一方差派自己的兒子前往敵方,為了敵方祈求並捨命,所以感動了雙方。敵方見到了對方,該說什麼呢?說「我認識你是怎樣?」、「我作過什麼好事?」、還是「你說過了什麼?」雙方能有對話和關係,是基於這個兒子:「我徹底被祂的死感動了!」雙方接下來的話題,難道不會是圍繞著這兒子嗎?沒有兒子耶穌的犧牲,人與神的關係是仇敵;藉著兒子耶穌的犧牲,人得與神復合 (羅5:10-11; 林後5:19; 西1:22)。
人能夠和真神建立關係,是因為祂的兒子耶穌;人能夠和創造萬有的真神和好,是藉著祂的兒子耶穌;人和神的團契,不是因為有怎樣的「屬靈知識、真理智慧」,而是因為「神的兒子耶穌」先和我們建立了團契。所以住在基督耶穌裡,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 (4:15)。
約翰提醒教會,與父神的關係其基礎是認「神的兒子耶穌」,而不是因為有「天父真神」的神學知識。沒有了關係,這些有何用?
3. 論見證: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我即我是」(出3:14)的真神需要做任何見證來證明什麼嗎?不,祂是尊榮、偉大、超越的,祂無需做任何事情來證明什麼。但是天父真神為了自己的兒子耶穌做了見證,證明耶穌「乃是祂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正是神的兒子」 (約5:36-37, 10:35)。
那麼真神做了什麼來見證耶穌是祂的兒子呢?對約翰來說,這個答案是「聖靈、水和血」(5:8-10)。主耶穌在世時說過: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 (約15:26)。事實證明耶穌升天之後,聖靈果然照著主說過的話,在耶路撒冷降臨,是故彼得受了聖靈就明白過來,為耶穌做了美好的見證: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 (徒2:33-36)。聖靈降下見證耶穌說的話的真實性,他的確從父那裏差來保惠師,也證實了祂就是神所立的基督。
再來是水和血;主耶穌受死的那日,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 (約19:34-35)。對約翰來說,從耶穌的傷口流出了血,證實了主耶穌帶著一個真真實實的身體;流出了水,證實了主耶穌就是那起初的道 (約1:1)。這兩樣加上聖靈,乃是神為了祂兒子所做的見證,證明耶穌就是基督、是我的兒子,乃是帶著我所預備的身體,為了世人獻上 (來10:5-10)。
耶穌的身體是天父為了世人流血所預備的,耶穌內蘊的道乃是起初就與真神同在的,並且最後在耶穌升天後,從父那裏再差下應許的聖靈,所以聖靈、水和血都為了主耶穌做了見證,並且都是歸於一 (5:8)。
約翰提醒教會,真神為了「祂的兒子耶穌」做了見證。如果不相信祂的兒子帶著身體,為我們流血赦罪,那麼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而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 (5:10)。
4. 論誡命: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真神天父要我們遵行的誡命/命令是什麼?是摩西律法?是石版十誡?人問耶穌,什麼是最大的誡命,我們的主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太22:37-39)。主耶穌不是引經據典,反而是根據聖經,自行歸納出了「新的」兩大誡命:愛神和愛人。
同樣地,身為最後一位倖存在世的十二使徒,了解耶穌至深的約翰,在教會受內部異端侵擾時,約翰長老也寫下了「一舊一新」的兩大誡命。他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 (2:7-8)。約翰對教會說,我現在寫信囑你們的誡命,一條是舊的,是你們起初一開始相信耶穌時就聽過的,但另一條是我正寫給你們的新誡命 (it is a new commandment that I am writing to you)。
什麼是這條「舊的」誡命?答案在3:11: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想必約翰深刻且不斷地思念著主耶穌最後和眾使徒所吃的踰越節晚餐,以及主最後說的: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 (約13:34)。約翰告訴教會,請不要忘記一開始所聽見的道,這真理不是遵守千條例、萬條律,反而只有一,直接來自神的兒子耶穌:你們要彼此相愛。
那麼什麼是約翰正在寫的「新的」誡命?答案在3:23: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約翰再次回到了核心信仰,將自我的感受、對聖經的理解、教會面臨的問題,整理出了這條「新誡命」,要教會堅守「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
這裡可以看出耶穌和使徒對於真神誡命在不同環境和時空的不同解釋:舊約時代,神的誡命應該是指著「律法」和「十誡」;主耶穌在世時,把律法書和先知書的要義合併,將舊約聖經整合歸納成兩大誡命:「愛神」和「愛人」(太22:37-40);對於使徒雅各來說,律法的至尊要義只有一條,乃是「愛人如己」(雅2:8);而對使徒約翰來說,主耶穌在立了新約之後,又加添了一條新的誡命:「你們要彼此相愛」(約13:34);等到教會內部遇上對於「耶穌是誰?」認識的分歧時,約翰除了再強調「你們要彼此相愛」的誡命外,又再加上新的誡命:「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
所以真理隨著時間逐漸清晰,從舊約的十誡、到主耶穌說的兩誡、到最後晚餐加上的新誡,最後再加上「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其中每一種詮釋都與先前的誡命互相聯繫,卻又漸漸不同。在神的兒子耶穌未來之前,人需要守律法十誡,不守是「罪」;耶穌/新約來了,律法十誡的本質被顯明,乃是去行的「愛」。新約的核心是耶穌替我們受死,世人因著神兒子的血與其聯屬、相交、團契,能「彼此相愛」;這並不是因為人有什麼樣的智慧知識,乃是回歸神兒子耶穌的救恩,也是真神在舊約中隱藏的真義:要世人「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出23:21; 珥2:32; )。
約翰提醒教會,「神的兒子耶穌」將聖經清晰地顯明,帶出了全新的誡命;以前是守律法,但現在是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以及「彼此相愛」,遵守這兩大誡命的,才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3:24)。
5. 論魔鬼: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誰能除滅魔鬼的作為呢?是真神嗎?並不是的。不是真神沒有能力除滅魔鬼,而是神將除滅魔鬼的任務留給了祂的兒子,因為這是祂的兒子應該背負的責任。伊甸園中,魔鬼利用了神的兒子亞當犯罪,讓罪入了世界,所以死亡就跟著罪來了 (羅5:12),魔鬼因此掌了死權,挾制一切怕死的人 (來2:14)。所以今天世界的不義、仇恨、殘酷是誰造成的呢?其實是我們/人/亞當一手造成的,是我們自己將罪和死帶進了神所創造原本看為好的世界。那麼誰該負起責任要去收這爛攤子呢?是的,也應該是我們。
那麼魔鬼的作為是什麼?對約翰來說,魔鬼的作為是「罪」。他說: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所以魔鬼最大的能力在那裡?在於引誘人犯罪,繼而用死綑綁一切犯罪的人,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 (羅6:23)。所以除滅魔鬼作為的能力是勝罪,也就是勝過死亡。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這勝罪與勝過死亡的任務,是成了肉身耶穌的工作,祂顯現為了除滅魔鬼藉著罪帶來死的能力。這任務是真神無法做的,因為真神無法進入死亡 (祂乃是永生神,與死亡永無交集),唯有能真正死亡,且因為無罪又無法被死亡拘禁的,才能得勝死亡。所以《啟示錄》說: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這任務亞當失敗了,但第二亞當成功了 (羅5:14-15),並將這勝罪、勝死亡的盼望帶給所有人,使人能夠藉著「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回復為「神的兒子」,是故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主耶穌基督已經完成了祂除滅魔鬼作為的任務,證明了帶著肉身的人子能夠擊敗屬靈的惡者,開啟了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讓每個從祂而生的人,得有神兒子的名分 (弗1:5)。既然是神的兒子,就可以像耶穌基督一樣,在世上除滅魔鬼的作為,也就是勝罪、勝死亡。這樣,也滿足了真神的公義,是我們/人子(藉著耶穌)能完成除滅魔鬼作為的責任。
(今天許多人受俗世觀念影響,將除人當作除魔鬼,忘了耶穌基督能除滅魔鬼的作為,最大的利器與能力,乃是被除。就像亞伯、眾先知、施洗約翰、眾使徒一樣被除。這也是神的兒子們最大的武器:流血說話。魔鬼如果夠有智慧,就應該選擇不逼迫神的眾子,但是牠因為自己罪的本質,所以永遠做不到,牠就是會用盡一切方式來攻擊、殺害屬神的人。所以這就是神的智慧了!藉著看似軟弱的,卻勝過看似堅強的!藉著看似死亡的,卻反而得到了永生!)
約翰提醒教會,不是相信獨一真神、相信自己是神的兒子就是神的兒子,而是那能真的像「神的兒子耶穌」,那本著愛、藉著血、入死亡,能勝罪、勝死亡、勝過惡者的,才真是神的兒子。
6. 論世界: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這世界/宇宙乃是真神所創造的,卻反而與真神敵對,為何?其實與真神對敵的,並不是屬自然界的萬有,誠如經上所說:是我用雲彩當海的衣服,用幽暗當包裹他的布,為他定界限,又安門和閂,說:你只可到這裡,不可越過;你狂傲的浪要到此止住 (伯38:9-11)。真神掌管、治理、保護自然界的一切規律、法則、制度,並且屬自然界的萬有都要聽祂。所以與神所敵對的世界,乃是另有所指。
對約翰來說,這「世界」臥在那惡者手下 (5:19),牠乃是這世界的神和王 (約14:30; 林後4:4)。魔鬼成為了這「世上」(非自然界/宇宙)的神和王,並非真神所賦予的;難道真神一方面跟魔鬼說:我讓你去作世界的神 (有可能嗎?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同時又跟耶穌說:你去除滅魔鬼的作為?魔鬼成為了這世界的王和神,乃是牠藉著罪權和死權,挾制怕死的人所獲得的 (來2:14-15)。牠弄瞎了世人的心眼,讓人無法得見福音的真光 (林後4:4),也運行在世人當中,要人隨從世界/惡者的旨意做事 (弗2:2-3),乃是這「世界」幕後真正的執政者和掌權者,是管轄這幽暗世界的 (弗6:12)。
魔鬼掌管的世界是幽暗的;所謂的幽暗就是屬於罪的。主耶穌來到世上,是世上的光,但黑暗/世界卻不接受光;來到自己的地方,世界卻不認識祂 (約1:5-11)。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約3:19-20)。光和黑暗是不能共存的,有光的地方就沒有黑暗;罪和義也是一樣,人要麼選擇看重世界/罪,順從眼目的情慾、肉體的情慾、今生的驕傲 (2:16),要麼順服神的旨意,誠實、行義和愛人 (1:8; 2:29; 4:7)。
而「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已經從根本上勝過了罪、勝過了死亡 (請見1論罪和5論魔鬼),那麼就一定會勝過世界!因為魔鬼掌管世界的根本「罪和死」,都已經被人子耶穌基督擊敗了!就像主說過的: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約16:33)。主耶穌勝過世界的方法是什麼?是消極地抵擋?還是積極地迎擊?我們的主是走在前面的,祂坦然接受來自這世界的迫害。所以世界看似勝利了,耶穌被殺了,其實卻是藉著死,勝罪、勝世界,也勝過了魔鬼。
約翰說: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5:4-5)?一個「相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人,有信心接受「來自世界的仇恨和逼迫」,也知道藉著流血,就能夠勝過了這個世界。這流血和面對,不是因為「知識」或「勇敢」,而是因為「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愛我們就這樣去做了!你愛祂嗎?你愛那些祂愛的人嗎?照樣行吧!
約翰提醒教會,勝過世界不是靠著聖經知識或是個人堅持;勝過世界靠著的是相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祂因著愛我們,就這樣坦然無懼面對了世界,我們只要學祂去愛,也一樣能勝過這個世界。
7. 論永生: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人要如何得到永生/生命?是遵守神的誡命嗎?如果遵守神的誡命就可以得到永生,那麼神的兒子耶穌為什麼要來?律法和誡命早在耶穌來到世上之前就有了,那麼人不就可以靠著遵守神的誡命而得永生嗎?
主耶穌在世的時候,有數人問過同樣的問題:我該做什麼才能得到/承受永生?主耶穌的回答都是「遵守神的誡命」,但是當問的人更進一步說,除了這以外呢?還有別的嗎?這時主耶穌的回答常常讓他們感到為難,因為這永生的條件乃是:「與窮人共享財富」並且「來跟從我」(太19:16-21; 可10:17-21; 路18:18-22)。或是當得永生的條件簡化成為「愛神」和「愛人」後,人再問:什麼叫做「愛人」?主耶穌又回答了讓人為難的答案:成為好撒瑪利亞人 (路10:25-37)。
所以可以看出人對於得永生,和主耶穌要人得永生的差距。人總是認為要滿足一些具體條件,才會有永生,這些具體條件叫做「遵守神的誡命」,做到了1、2、3、4、5…就是有永生了;但是主耶穌總在具體的「遵守誡命」外,又加上了「沒有標準」的條件。什麼叫做「來跟從我」?做到什麼程度才是「好撒瑪利亞人」?這些承受永生的要件,他們比「遵守誡命」是更易?還是更難?
而當約翰要處理永生這個議題時,約翰選擇了另外一種表達方式。對約翰來說,永生無法單靠著「遵守誡命」得到,只能靠著相信「神的兒子耶穌」得到。《約翰福音》中的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 (約5:24)。人子被舉,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約3:14-1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 (約3:36)。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 (約6:40)。
所以在《約翰壹書》中,約翰再次強調: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5:11-13)。對於約翰來說,單靠著「遵守誡命」卻不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乃是與猶太人一樣,無法得永生。而不相信「神的兒子耶穌」,等同於不相信真神為了祂兒子耶穌基督所做的見證,乃是將神當作說謊的 (5:10)。一個認父,卻不認子的人,並沒有永生;而認子的,連父都有了 (2:23)。
所以人要如何得到永生?這個答案是:相信「神的兒子耶穌」;住在祂裡面,才是住在父神裡面。信耶穌、彼此相愛,才能滿足「神的誡命」(請見4論誡命),也才是相信獨一真神。
(《約翰福音》中的”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與《約翰壹書》中的”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互相呼應。約翰不是根據上而下的論述,乃是下而上,要人相信神子耶穌,才算得上相信真神。認父不認子,不算有永生;凡是認子的,都是從神生的。5:1)
約翰提醒教會,人能得永生,不是因為滿有聖經知識,或是單單遵守神的誡命,乃是相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因為在祂裡面才有永生,並且這是真神所做的見證。
# 約翰在7個層面中 (論罪、論父神、論見證、論誡命、論魔鬼、論世界、論永生),再再提醒教會回到起初所聽過的道,要教會緊緊抓住「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再來,約翰長老將處理另外兩個實際的問題:那麼什麼叫信耶穌?什麼又是異端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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