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 星期四

誠實、行義和愛人:淺論《約翰壹書》1

約翰長老面對初代教會內部的異端,在《約翰一書》中提出了深刻又具有洞見的反省,留下了句句肺腑之言,讓身處各時代的基督徒能夠從中得到造就,並清楚地知道如何緊抓住主耶穌。其中,對於身處現代的基督徒而言,更是有當頭棒喝的效果,好讓我們明白並實踐真誠的基督教義。



《約翰壹書》中的異端

在教會的第一個百年,宣教速度十分快速,除了聖靈親自帶領,更是各處信徒們不貪生、不怕死的結果。基督信仰就這樣在文化上從猶大族群擴大到希臘、羅馬文明為主的社會;地理上從近東的巴勒斯坦地,散布到北非、土耳其,進入希臘半島,隨後也進入了義大利。基督宗教受到不同文化與地理多元的衝突和融和,產生出了許多新的思想,其中一些成了接下來教會奉為圭臬的真理,另一些則是成了被定罪的異端。

在第一個百年中,由於基督教會非羅馬政府立案的合法宗教,也由於文化和地理的分隔:猶大教會與希羅教會的差異,近東教會、北非教會與歐洲教會的距離,「教會」,基本上並沒有大一統的組織,乃是各地教會自行管治各地教會,並且是低調管理 (請問誰想要被政府盯上呢?)。就像《啟示錄》中寫給土耳其七教會的書信 (~A.D.96),可看出初期教會各地獨立的制度,否則耶穌基督難道不該直接寫信給土耳其「總會」,要總會好好管一管轄下七教會嗎?所以今日像天主教、東正教…等等,層層上報階級嚴明、公文令出天下應承的情形,絕對是初代教會無法想像的。而今人引以為傲的組織階級,跟早期鬆散的制度相比,又不知何者得了神悅?何者迅速傳揚了福音?

而對於各地教會民情、文化、地理均不同的初代基督徒來說,教會內部對於「信耶穌」有著各自不同的觀念與作法,乃是一件自然之事。其中與基督信仰最息息相關的問題,就是對於「耶穌是誰?」這個問題的認識。

任何熟知歷史的人都會承認,今日被普世基督教當作真理的「神聖三位一體」論,並不是初期教會的「基要信仰」。人若是坐著時光機器回到了第一世紀,進入了以弗所教會,遇到了基督徒,跟他們說:耶穌是三位一體神中的第二位,與父神同等同榮;父為神、子為神,但父不是子。信徒們想必會睜大著眼睛,反問:我們只信一位真神,哪來的第二位?更何況第三位?!

而耶穌是不是完全等同於天父,更是另一件可以在初代教會引起軒然大波之事。早期教會,特別是猶太教會,其關於耶穌的中心信仰,乃是「永生神的兒子、人類獨一的救主」,而天父則是舊約中「創造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與耶穌的區隔清楚可見。就像對觀福音書中的記載,主耶穌從未稱自己是真神,甚至連稱自己是神的兒子都很少 (否則猶太人早已根據褻瀆罪殺死耶穌),主耶穌更是一再尊榮「天父」的獨特性 (cf: 子也不知道,唯獨父知道。太24:36、可13:32;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太19:17、可10:18、路18:19)。而在《馬可福音》中 (對觀福音書中最早期完成的作品,《太》、《路》很有可能參考《可》後再加以編撰),耶穌詢問門徒「自己是誰?」的對話中,彼得受耶穌認可的「標準答案」乃是「你是基督」,是那舊約中所預言的彌賽亞/受膏者,乃是真神特選的「人子」、「義僕」;未添加「神性」進入耶穌。到了《馬太福音》,作者才在這「你是基督」的答案外,加上了「永生神的兒子」。但就算耶穌是「神子」,也不能說祂「就是」父神;對於自小尊奉「獨一真神」教義的猶太人來說,「創造天地的主、至高的神」是不可知、不可見、不可摸的,何況成了肉身、赤身又被釘死呢?

是故猶太教會依循舊約聖經脈絡,接受並相信主耶穌是「永生神的兒子、人類獨一的救主」,乃是真神自古所預定,拯救人類的受膏者。眾多猶太文化出身的使徒們也依此傳揚這起初「純粹」的福音。(cf: 我們列祖的神,已經榮耀了祂的僕人/兒子耶穌。徒3:13, 26;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徒4:12;使神蹟奇事因著你聖僕/子耶穌的名行出來。徒4:29;他們就每日在殿裡、在家裡、不住的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徒5:42;他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腓利就給他施洗。徒8:37-38;就在各會堂裡宣傳耶穌,說祂是神的兒子。徒9:20。基本上,整卷《使徒行傳》沒有任何白紙黑字說過「耶穌是真神」。)

然而等到福音傳揚到「外邦」後,情況就變得大不相同了。希臘、羅馬文化中的「神子」與猶太文化中的「神子」在各個方面都是天差地遠。對於猶太信徒/教會來說,耶穌是聖靈懷孕所生的「神子」,已經夠神聖不可侵犯了!但是對於外邦人來說,「神子」的意義太常是異教中神明看見人類女子美貌,隨意交合而生下的英雄和半神 (cf: 赫克力斯 Heracles,希臘神話中著名的大力士)。尤其是耶穌基督這「神子」有一個肉身,可以和人一樣吃喝、會流血、可被殺死,不就與這些希臘神祉所生的「半神」相同嗎?

當人帶著異教「神子」觀念來相信耶穌後,外邦教會的「耶穌是永生神的兒子」和猶太教會的「耶穌是永生神的兒子」,雖然字句全部一樣,在詮釋與解讀上卻是全然不同了。

所以使徒約翰在外邦教會重鎮的以弗所 (照教會傳統;今考究證據認為《約翰福音》不太可能是使徒約翰寫的),寫出了一本與《太》、《可》、《路》全然不同的福音書 (~90-100 A.D.),開始加強/重耶穌的「神性」,開宗明義就說「起/太初有道,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並且開始寫下,耶穌明顯地稱自己是「神的兒子」,甚至多次暗示/明示自己就是「天父」,所以有了猶太人拿起石頭要殺耶穌的橋段 (約10:33)。在使徒約翰的眼中,耶穌不只是「永生神的兒子」,乃是「父在祂裡面」、「看見祂就是看見父」、「與父原為一」的「道」。即使如此,使徒約翰仍然尊奉和強調初代教會對於耶穌的「核心信仰」,在《約翰福音》的寫作目的和最後結語裡,「耶穌是誰?」的標準答案仍然「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約20:31)。

但是外邦教會對於「耶穌是神子」的誤解和誤讀早已存在 (否則約翰不必寫《約翰壹書》);對於一個非猶太文化背景的人來說,相信「耶穌是神子」,很有可能不過是將耶穌當成神話中帶著神性和神力的英雄,自我犧牲、背負起拯救世人的任務。然而異教神話的故事原型,常常伴隨著放縱的情慾和赤裸的慾望,暴力、情色、搶奪、亂倫,一個異教神話中的「神子」,其實與凡人別無兩樣,那麼怎會與聖潔、公義、憐憫、慈愛的耶穌基督這「神子」相關?為了調節衝突,在教會的第一個百年中,開始出現了對於「耶穌是神子」這信仰的雜訊:主耶穌絕對是聖潔的,祂就不可能帶著肉體!所以祂不是基督/被膏者,而是超越基督者!祂非神的兒子,乃是超越神的兒子!

獲得這些「真理知識」的基督徒可能認為自己更加成熟、超越、屬靈,乃是「在光中行/因有屬靈真光帶來的真知識」、「與神相交/因為認識超越基督神子的耶穌」、「屬於無罪 /因有屬靈知識潔淨一切罪過」(cf. 約壹1:6-8反推),所以自然而然無法與原先的基督團契融洽相處,自行離開了教會 (約壹2:19)。因為對於「耶穌是誰?」的認識不同,他們無法接納沒有這種「真理知識」的其他基督徒,開始界定出有這種「真理知識」才是屬神的,故而不愛/恨不屬自己的人 (cf. 約壹2:9反推)。他們對於自己擁有的「真理知識」十分熱心,也盡力向原先的基督團契傳「真福音」 (約壹2:26, 4:1),且認為這是愛神的舉動 (cf. 約壹4:20反推)。這群自行離開教會的基督徒人數並不少,甚至屬於多數 (cf. 約壹4:5反推)。最嚴重地,這些基督徒屬於「道德冷漠」者,只在乎「真理知識」的追求,卻對於實際發生的「道德惡事」不甚關心,也不在乎行公義的正直事 (cf. 約壹3:7反推)。

使徒約翰掛心教會所遭遇的情況,將在《約翰壹書》中反駁異端,並寫下真實的基督信仰:誠實、行義和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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