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在給腓立比教會的書信中,不因自己身陷囹圄而灰心喪志,卻在字裡行間流露出了患難中的大喜樂,顯明了身為基督僕人屬靈裡的真自由。這喜樂與自由不是由於環境平安順利,凡而是因為了基督被打、被關,在外在的痛苦中被聖靈所內覆。
保羅除了勉勵腓立比的弟兄姊妹與他同受苦難、時刻喜樂、行事光明外,也提醒他們要防備律法主義,並且以自己從過去到現在對於信仰的經驗作為直接的告白:只是我先前以為於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保羅過去以什麼為益呢?血統純正---他出生就是以色列人、神的選民;擁有律法---他是法利賽人、遵奉聖經;宗教狂熱---他視耶穌為仇敵,逼迫屬祂的人;以及從不干犯律法誡命的行為---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保羅過去認為敬拜獨一真神的中心信仰就是這些,以此為益、為傲:身為獨一選民、精研聖經字句、強迫他人要和自己信仰認知一樣、以遵守聖經的行為算作自己的義。凡真神所吩咐的,我都照做了!並且做得比別人更好、更徹底、更完全!
然而這樣的保羅在遇見耶穌後就完全改變了!原來獨一真神的信仰裡面有著神的兒子---耶穌,祂才是真神的本質和形象!祂不以全知全能的屬靈真體來到世上,反而是倒空自己,以人子的樣式降生,且生在馬廄,為木匠之子。祂從不強迫他人相信自己,總是憐憫罪人,與其為伍。一生榮耀父神,最後順服至死,且死在極其羞辱的十字架上!
祂來,不是為了告訴人”遵守聖經是你的義”;祂來,是讓我們”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學我的一生,去得父神直接要給你的---神的義”。
大馬士革路上的榮光瞎了保羅的雙眼,視野盡處一遍黑暗;人子慈聲卻入了保羅的石心,靈魂倏忽放光通徹澄明!保羅懂了!我再怎麼遵守聖經、誡命、律法,在神眼中都是不及格的!因為神的標準是耶穌基督---祂的獨生愛子,能夠和耶穌相似的才有資格被稱作神的兒子!
所以人要不斷地被基督的香氣覆蓋(藉著祂、靠著祂,活得像祂),直到審判台前見父神:你做得好,就像我的兒子耶穌一樣。
因此,保羅由衷地寫下遵守聖經/律法上的義不過是損失,毫無益處。因我的至寶是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甚至萬事(包括保羅過去以為的獨一真神信仰)跟主耶穌相比,也不過是糞土!在祂裡面有”真的義”---從神而來的義,而不是”虛的義”---靠自己守律法的義 (not having a righteousness of my own that comes from the law, but that which comes through faith in Christ, the righteousness from God that depends on faith)。
原來父神不是要我們(如同主僕機械式地)照著祂的吩咐去行,而是要讓祂兒子的靈活在我們心中,如同父子間的牽手同行;在手心處,有著耶穌基督滴血也要給你的---祂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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