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他們若問我說:他叫什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麼呢?神對摩西說:我即我是;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位我是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出3:13-14)
摩西在曠野放了四十年的羊,百姓也在埃及受了超過四十年的苦。最後,真神忍不住愛憐之情,慈聲呼喚摩西,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出3:7-8)。
摩西隨後回應,但我要是去了,百姓若問你的名字,我該說什麼呢?
知道名字,原是認識事物的開始。真神創造始祖後,將所創造的萬有交付於人管理(創1:28),而人對萬有的管理,正是給予名字(創2:19)。今日不也如此?小至垮克,大至仙女座星系,人對萬有的認識奠基於命名;一旦能認識名字,才能對事物有所掌握,進而定義。
但那創造萬有與人類的真神,誰能命名與定義?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認識神叫做伊勒沙代(El Shaddai),而伊勒沙代的名字?他們未曾可知(出6:3)。直到摩西一問,真神終於回答,卻不是答出一個屬於名詞的名字,而是動詞(英文to be; 德文sein);祂說:我即是我(I am who I am);我將是我所是(I will be that I will be)。
是的!除了真神自己,誰能去定義祂?除了真神自己的“我是“,人類用的語言又怎能給神名字,將神限制在大腦的思維中?神不是“我是“的定義,而是那“我即我是“才是真正的神的定義!而這“我即我是“更是超越了“靜態“的定義範圍,以“動態“的恆常向世人顯現:天地宇宙間只有“我“才“是“,我是那位我將會是者,那過去創造、現在拯救、未來審判的獨一真神!
這“我即我是“的神,隨著救贖經綸的推展,照著祂自己的定旨先見,逐漸向世人啟示祂所是。祂對摩西說:我即我是、我即我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清楚道出祂向人所懷的慈愛信實、公義審判的意念。
也藉著眾先知的口宣告:“我即我是“創造者、是你的救贖主、是又真又活的神(賽44:24; 49:26; 耶10:10)!更藉著祂自己的獨生子向世人表明,我即是那在耶穌裡的我是(約8:24; 10:30)!當人見到耶穌基督捨命救贖的大愛,就是見到了“我將是我所是“者(約1:18);那再次下來,以人子耶穌身分拯救祂自己百姓的真神“我是“!那永恆的愛(約壹4:8, 16)!
末了,天地捲起、死亡不存、新天新地來臨,聖徒脫去了物質的身體,得勝惡者的一切毀謗攻擊,與主合為一靈,不再如同隔著銅鏡猜測,而是面對面的觀看(林前13:12)!明白那超越人類語言所描繪“我即我是“的真義,得以深知那在靈裡相通相契的真正新名(啟3:12; 19:12)!
你們將誰與我相比,與我同等,可以與我比較,使我們相同呢(賽46:5)?除了你自己所定義的“我即我是“,除了你所啟示的“我將是我所是“,世上智慧、哲學、語言所描寫的你,不過只是滴水細沙,不足與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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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翻譯上,和合本以“自有永有“取代了希伯來原文的“我即我是“。此翻譯脈絡可以推到七十士譯本,其以“我就是存在“(I am The Being)翻譯,而其背後的翻譯邏輯則可以上推到柏拉圖。希臘哲人習慣以人智哲思來推理形而上者,故而將神的定義限制在人類理智所能想像的最高峰,現以“自有“與“永有“來形容。然而這種翻譯失去了希伯來文化慣有的屬靈深度;聖經的作者不是以哲學來定義神,而是只有神自己才可以定義/啟示出自己。
# 原文的“我即我是“是未完成式(Imperfect);希伯來文的動詞與中文的動詞很相似,時態取決於上下文和情境。像說:他是學生。到底是說,他過去是?還是他現在是?這要看說這話的背景。未完成式也可指著未來,所以部分學者譯成“我將是我所是“(I will be that I will be),表示真神的動態啟示,祂將會在祂要去做的事中顯示出祂自己。
# 原文的“我即我是“後以耶和華或雅崴寫在聖經中。猶太教視真神名字極為神聖,故而不敢直接讀出,改以主、上主稱呼。多數外文聖經均採此翻譯,像是英文各版聖經多將原文的“我即我是“/耶和華/雅崴,寫做LORD。
# 出6:3提到真神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是以全能神顯現。原文中,神是伊勒(El),全能是沙代(Shaddai),所以和合本這裡翻譯十分精確;伊勒沙代不是神的名字,而是一種形容。
# 耶穌的希伯來名就是約書亞,指著耶和華/雅崴拯救。所以耶穌的名字中包含了“我即我是“的神聖,也呼應真神所說:耶和華/雅崴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出3:15)。
# 約8:24: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原文無基督等字;主耶穌可能是直接表白:你們若不信我是(我即我是),你們必要死在罪中。8:28亦同:你們舉起人子後,必知道我是(我即我是)。
# 以“自有永有“取代“我即我是“需要面對下列問題:1. 為何是以哲學定義真神?2. 自有永有可以說是真神的屬性(如果接受用哲學的定義),但不是完全的屬性;聖潔、公義、愛也是神的屬性,那麼為何可以使用其中兩種代表全部?3. 無法顯示出原文的動態,而是以靜態的名詞將真神限制在定義中。4. 需要再加以解釋何為自有?何為永有?而哲學的定義總會衍生出更多哲學的問題。像是“永有“,指著真神超越在時間之外?還是在時間內的永存?或是本體超越在時間外,卻可以在時間內與人互動?
真神自我的啟示是極其偉大的!一句“我即我是“顯示出了真神的絕對!只有神自己才能定義/命名自己;可以用“我即我是“啟示未來祂所要做的一切,從創造、救贖、保治、對人的慈愛、信實、公義的審判…等,都可以涵括在內,祂是以行動來表明自己;主耶穌的救贖大功與聖名耶穌,也與“我即我是“直接相關,新舊約聖經前後呼應,一脈相承。以“自有永有“翻譯取代“我即我是“是不完全與偏頗的;基本上,連七十士譯本的“我就是存在“,其所表達的屬靈深度都遠超過了“自有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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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YM以“魔鬼與神的創造無關,稱做自有“,跳出了哲學所定義的“自有“,賦與了“自有“新定義;然而攻擊者卻以YM讀過哲學來掩飾,硬將YM所提的魔鬼“自有“當做哲學中的“自有“,然後說真神的屬性受到了“侵權“,故而硬辯YM思想為二元論。再強調真神“自有永有“屬性之不可分割性,將神的定義限制在哲學的“ 自有永有“中,其作為正是最擁護哲學的十字軍戰士(crusader;而某些強調“自有永有“理論者,其實連“自有永有“的基本定義、有多少種詮釋都不清楚),求主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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