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新約聖經》中最古老的書卷?你或許會認為是福音書,因為福音書排在《新約聖經》的最前面,而且內容就是關耶穌的生平。其實不然。《新約聖經》最古老的書卷是保羅書信,比起最早的福音書《馬可》還要再早上15-20年。像是《帖撒羅尼迦前書》約寫在AD 49-50,距離耶穌受死只有20年。
所以使徒保羅是我們所知時間上離耶穌最近的基督教經卷的作者,並且是當代僅有的法利賽作者(1世紀中幾乎找不到任何留下來的法利賽人的文字教導,而保羅,身為法利賽人,留下了最多的文字)。他大概與耶穌年齡相仿,受過高等教育。他不在巴勒斯坦地長大,常用語是希臘文,與生長在巴勒斯坦地,母語是亞蘭語的耶穌和十二使徒不同。
我們對保羅的生平所知不多,主要只有兩個來源。一個是《使徒行傳》,一個是他自己寫的書信。《使徒行傳》提到了保羅怎樣從逼迫基督教的法利賽人,轉變歸入基督,之後成為傳揚福音不遺餘力的宣教士(他人側寫)。另外則是佔《新約聖經》近一半所謂的保羅13封書信。那麼當時書信是怎麼傳播的?
首先,羅馬帝國當時沒有郵政系統。想送信,需要找剛好要去送信地方的人,請他代送。其次,大部分的信件是用聽寫/口述的,因為當時帝國的文盲率約在80-90%。要寫信,需找會寫字的人代筆,就像台灣早期許多當兵的人(不識字)要找會寫字的同袍代寫。但保羅沒有這個問題,所以可以自己寫信(甚至加上簽名),但保羅大部分的書信依然是口述的。這些書信寫在浦草紙或蠟版上,讀完後常被銷毀,所以原文很難被保留下來。寫在蠟版上的,當收信者讀完信後,會將版上的文字抹掉,寫上回信寄出,十分環保。如果信件很重要,需要保存的話,則會有人抄寫,然後再傳出去,就像保羅的信件一樣。
當保羅的書信傳到目的地後,沒辦法每個人都讀信(大部分人都不識字),會由團體中識字的人大聲讀給其他的人聽。保羅的書信多是寫給他建立的教會(分散在今天的土耳其和希臘),每封信都有著自己獨特的情境,針對教會遇到的特殊問題。
但《羅馬書》除外,保羅沒有建立羅馬教會。保羅因為想要將福音傳遍天下,欲前往當時認定邊界的西班牙,想說途中可以經過羅馬,以羅馬教會當作他西傳福音的行動中心。但是羅馬教會似乎對保羅有不好的印象(保羅十分受爭議),所以保羅很仔細地解釋了他對耶穌基督福音的理解,希望化除羅馬教會的疑慮。
為什麼保羅十分受爭議?從保羅的書信可以得知他受到了許多攻擊,大抵來自於教會內部(保羅說他們是假使徒;同樣地,他們說保羅才是假使徒)。像是《加拉太書》中,有猶太基督徒去加拉太教會傳"福音”,要他們遵守摩西律法,因為耶穌是猶太人,被猶太的神選召拯救猶太人,所以相信耶穌意謂著做一個猶太人、守全律法如同耶穌。保羅得知後氣炸了(唯一沒有問安的書信)!說信耶穌後如果回頭遵守律法,就是從基督的恩典中墮落、與耶穌分開!並說這根本就不是福音!
人大概可以反推這些猶太基督徒說了什麼:”保羅傳給你們的福音不完全,與猶太地十二使徒傳的福音都不一樣。我們該守律法,效法耶穌和十二使徒”。要人改信最快的方法就是說對方傳的福音是假的、不完全,自己的才正確、最完全,兩千年來並無二致。而保羅與教會內部律法派的衝突也有其他佐證,包括伊便尼派定罪保羅是大異端。
雖然保羅受到了很大的阻擋,他的書信卻很成功地在外邦教會中佔住了一席之地。有些書信可能從一開始就被傳抄,像《哥林多前書》,因為我們有很多《林前》的抄本。但不是每一封保羅寫的信都留了下來 (林前5:9提到的信就遺失了)。甚至到了2世紀初,某些作者已經將保羅書信當作了正典,就像寫於2世紀初的《彼得後書》3:15-16。但保羅的爭議性仍在,因為仍有人在扭曲保羅的言論攻擊他。附帶一提,《彼後》不是使徒彼得寫的,因彼得那時早就過世了。
另一方面,也有許多託名假冒的保羅書信出現。像是《帖撒羅尼迦後書》: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帖後2:1)。這顯示了早在1世紀時,就已經有冒名保羅的書信。而這句話由《帖後》提出更是有趣,因為某些學者認為這信的作者並非保羅。如果《帖後》的作者是保羅,等於是說保羅已經意識到了有人在假冒他寫信。如果《帖後》的作者不是保羅,等於是說假冒保羅的作者說有人在假冒(當然,他自己就是)。
那麼為什麼某些學者覺得《帖後》的作者不是保羅?其中之一原因就是2:1這句話。保羅有著強烈的末世觀,他認為耶穌基督很快(他死前)就會來臨,而帖撒羅尼迦教會有些信徒在耶穌降臨前就過世了,豈不是等不到耶穌?所以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安慰教會說死了的人會先復活,與我們還活著的人一起相會,要警醒預備,因這日好像夜間的賊一樣來到(急迫末世感)。然而《帖後》卻說有人說主的日子要到了,不該輕易相信(緩解末世感)。除非保羅隨著時間改變了主意,否則就是《帖後》的作者另有其人。
無論哪一個,都有人在假冒保羅寫信。怎會如此?2世紀時,羅馬帝國有位有名的希臘醫生叫蓋倫(Galen, AD 129-200/216),就是那位你在許多教科書上都會讀到的蓋倫。蓋倫醫生著作甚豐,寫作總數超過4百萬字。有一天他在羅馬閒逛,看到了書店,就進去看了一下。發現有兩個人正在爭論一本書的作者是不是蓋倫。蓋倫看了一下,發現這本書不是他寫的。所以他回家後,就寫了”如何辨認蓋倫寫的書”。這說明了冒名寫作時有發生。跟現今一樣,冒名不是一件道德的事,會受到社會譴責。
由於科技進步,學者們回頭檢驗《聖經》中的保羅13封書信,發現有6封書信作者存疑。三提:《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提多書》這3封信幾乎確定不是保羅寫的。《帖撒羅尼迦後書》《以弗所書》《歌羅西書》這3封的爭議較大,作者是誰仍在辯論(但學界偏向不是保羅)。餘下7封無爭議是保羅的作品。
所以這裡有兩個問題:學者怎麼判斷什麼書信是保羅寫的?什麼不是?以及,為什麼有人要假冒保羅的名字寫信?前者是技術研究問題,後者是道德動機問題。先看第二個問題:
顯然地,這些人想要影響教會,所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假借權威。就像《帖後》2:1中冒名保羅的信是要教會面對末日,而《帖後》則以保羅之名要教會冷靜。這些人顯然受過良好教育(可以用希臘文寫信,屬於羅馬帝國少數5-10%的知識份子),屬外邦基督徒,關心教會事務。他們看到了一些教會現象,或是組織問題、或是異端學說,決定冒保羅的名來改正。有點像醫生開藥。病人不願吃沒沒無聞醫生開的藥,所以只好騙病人說這是名醫的藥。這欺騙是為了救人,道德上可以允許。
舉例來說,2世紀時有幻影說(Docetism),其認為耶穌是完全的神,所以不可能帶有肉體。耶穌一切在世的活動都只是看起來像人,用現在的話說叫3D投影。所以就有基督徒假冒保羅的名寫了《哥林多三書》來駁斥幻影說。
那第一個問題呢?有門學科叫做古文書學(Palaeography),研究古文手寫字體的型態(因不同時代抄寫的人有不同寫字的習慣,包括字怎麼勾,怎麼撇)。這在《聖經》研究很重要,因為我們沒有原稿,只有一大推的抄本。所以學者使用古文書學比較字體來推測年分。舉例來說,1920在埃及發現的古抄本聖約翰殘章(St John’s fragment,Rylands Library Papyrus P52), 一份8.9 x 6 cm的浦草紙,上面抄著 《約翰福音》18:31-33與18:37-38,一開始日期定在AD 100-150。經過古文書學的研究(不同學者有不同結論),下修了至少25年。還有一門學科叫計量文獻學(Stylometry),研究語文風格的科學,可以代入電腦程式、統計學與人工智慧來判斷作品是不是出於某作者。還有用什麼紙質、墨水抄寫的,因每個時代用的材料都不太一樣。
你大概不喜歡這種科技,那換點古典的方法。學者們還可以判斷用字遣詞、寫作風格、時代背景、神學內涵來推論。舉例來說,三提的希臘文用字與風格就與保羅的書信不同(很可惜,中、英文看不太出來),就像人可以看出什麼書是金庸寫的,什麼是古龍寫的。其次,三提警戒的異端和假教訓都晚於保羅的時代。最重要地,三提中的教會不同於保羅的教會。
舉例來說,三提中的教會有長老/監督、執事等職分以管理教會組織,並且不許女人帶領教會: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 (提前2:12-14)。言下之意,女人如果帶領教會容易被誘惑,然後帶領男人/整個教會走偏。那女人要做什麼?安靜。相反地,保羅的教會沒有上下階級與管理部門。所以當哥林多教會出現那一大推的問題時,保羅必須寫信給整個教會,而不是帶領教會的人(因為那時教會沒有明顯的管理階層!)。保羅的教會也不分男女,人人可被聖靈帶領,女人只要蒙頭就可以在教會中說話/預言,各人運用不同恩賜服事,是靈恩取向的教會(林前11-12)。《羅馬書》中保羅還推薦女執事非比,也向一位女使徒猶尼亞(Junia)問安(羅16:7)。女性在保羅的教會扮演著顯著的地位。
所以女權主義者討厭的保羅其實不是保羅,是某些冒名保羅的二、三代基督徒,他們的教會組織結構已然成形,有著管理階級,外加”重男輕女”,在發展上晚於保羅的教會。
運用同樣的原則,許多學者也認為《帖後》《以弗所書》《歌羅西書》不是保羅寫的(當然,爭議仍在)。人若有興趣,可以只研究7封確定的保羅書信,看看當時的教會與保羅的福音是什麼。
最後,保羅的書信中幾乎沒有提過任何耶穌說過的話、做過的事,幾乎沒有引用過後來四福音書收錄的任何內容(耶穌約死於AD 30,比起保羅事工早了至少10年。按理,保羅總該知道些耶穌的故事)。照保羅的7封書信,他關心的不是耶穌這個人,而是耶穌死而復活帶來的結果(整個神人關係系統上的改變和更新;無怪乎人說保羅傳的不是耶穌的宗教not of Jesus,而是關於耶穌的宗教but about Jesus)。保羅說他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2:2),核心是耶穌復活(林前15:17-19)。因主復活,男女老幼、猶太人外邦人、自由民奴隸身,都在基督裡合而為一(羅12:5; 加3:28)。這福音是藉著耶穌,所有人都可以被神稱義。不是藉著守律法,而是藉著相信 --- 脫離律法、因信稱義(羅3:22-28)。
人脫離律法後,不代表可以犯法,仍遵律法的道德規範,但守律法與稱義無關(羅3:31; 保羅的想法有點弔詭,意思是得救的人需照道德律生活,但救恩不靠守律法)。使徒保羅是完全不照福音書就將耶穌基督福音傳遍天下的典範(試過嗎?)。那什麼是福音書?
下一集,我們來談談福音書。誰寫了福音書?為什麼有些福音書成了《聖經》?有些被剔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