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6日 星期日

歷史,神的啟示


人為什麼會寫歷史?早在文字存在之前,一個個的故事就在星空下、爐火旁、口耳中,代代相傳:從前、從前,我們的祖先…。人一但認同了自己的來源,自然而然地就會有著歸屬、尋根、珍惜,寫下了歷史。


人想知道自己「從何而來?」,顯露出了「人之所以為人」的特殊性;天下萬物中獨有人讀史、寫史。但是人的歷史只能記錄「過去」,無法滿足想知道「往何處去?」的「未來」。

神為什麼留下聖經?聖經就是神的歷史,是神在時間中的作為和說話,更是歷史的真實原型:從時間開始記錄到時間末了。並且是一字一句準確無誤地朝向神所訂好的藍圖前進:起初,祂創造天地;末了,祂帶來了新天新地。所以聖經是歷史,紀錄了發生之事。

而聖經又超越了歷史;「過去」和「未來」兩者共時性的存在於「現在」。相信聖經的人自會在歷史中與神交會,尋根「人從神而來」的過去、盼望「人回神懷抱」的未來,故而以「信、望、愛」活在現在。

人的歷史是輪迴,像極了被困在黑暗中的蟲子,撞破了頭也找不到出路;「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傳1:9」神的歷史是線性,如光一般直射而出,再不回頭。光所到之處,帶來了新事、帶來了色彩;「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

進入神的歷史中的人,首先也要如光一般,不斷前行(創世記)、再來要逐漸長大,如同神預備了嬰孩摩西拯救以色列,卻慢慢等到他成人(出埃及記)、過著分別為聖、合神心意的生活(利未記)、個人聯屬於會幕/教會(民數記)、最後完備律法的真義---愛(申命記)。

摩西五經寫了歷史,耶穌基督顯明了啟示。祂開始傳道,是黑暗中的大光(太4:16)、最後死在十架上顯明了神的愛(羅5:8);祂是嬰孩降生,等到成人才實行天父旨意(路3:23;就算祂「道成肉身」、「道就是神」,也一樣要等三十年);祂設立了教會,要我們聯屬在祂裡面,正如祂聯屬在天父裡面(約14:20-21)。

所以基督徒要以光始、以愛終(約壹1:5、3:11);生於嬰孩、長於成人(弗4:13);小我屬於大我、我們是祂的身體(弗1:23)。歷史成了啟示,在耶穌基督和教會身上成全。

神的歷史就是神的啟示。不敢面對歷史的人,將難以了解神的啟示。而不斷追求啟示,卻不看重歷史的人,也難以明白神的計畫。就像為了「現在」而掩蓋「過去」的人,將很難盼望「未來」。

人當警醒,神為何要在時間裡寫歷史?為何要在歷史中明啟示?時間從不回頭,就算是神也不能改變歷史,因為變動歷史就是更改啟示,而祂永不改變。

人在時間中的軌跡,是王侯將相、功名卓著?或是進入了神的歷史,以光始、以愛終?星空下、爐火旁、口耳中,你說的是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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