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2日 星期一

為何聯總除名YM沒有功效?

2015年3月底,聯總決定除名YM,上演了一齣絕對會留在歷史中的戲碼。因為聯總的本質是協調單位,根據2015年3月前的規章,無法除名教會中的信徒。(連代表大會都沒有這樣的權力!) 而為了除名YM,聯總只好「由自己附加給自己」能夠除名的權力。如何作?


一、將「賦予聯總負責人會能夠除名信徒之權力」的議案交由代表大會討論。
二、代表大會作成決議:聯總可以除名直轄區下各教會的任一信徒。
三、聯總負責人會遵照大會決議,除名YM。

這「賦予聯總負責人會能夠除名信徒之權力」的議案,等於改變了聯總原先成立的本質,從此之後,聯總不再是單純地協調單位,而是握有可以上對下,可以不管地方教會決議,飄搖在眾教會之上的「總教會」。大背教會先賢設立聯總的初衷。

「總會不是總教會,是一個各地教會的聯絡中心。總會負責人不是為操權、轄管,乃是為聯絡、協助、指導、造就各地教會及各位同工而設的(參看:林後一24;一一28-29;徒十六4-5;提前三14-15)。」

(有興趣的同靈可以自行查一查這段話出自何處,乃是早期教會成立組織的本意。是誰在偷偷地更換概念?朝向屬世掌權的教會大步邁進?)

回歸正題:為何聯總除名YM無效?

眾所皆知,除名有沒有功效取決於「地上教會的除籍要等於天上生命策的除名」。如果地上教會除籍某人,主耶穌卻不從生命策上劃掉此人名字,等於白除,甚至違背主之心意。

(關於教會應不應該具有除名權柄,可見台北教會許慕德長老提交北區真理研討會之議案,裡面有詳盡論述。請見。)

那麼如何知道一除名議案有沒有效?又不能直接問神?

一、真神是聖潔公義的,地上違反公平公義精神的判決,末日祂必重新審判!一件不合公義、違反公平的決議,天上真神怎會說:你們為了除滅異端,所以不行公義,這作得很好!?天底下焉有不行公義的真理?

不!真理必然包含著公義,一個不照公義的決議,就算是教會的決議,也一樣不會得到真神的認同!

那麼聯總除名YM哪裡不合公義了?

尼哥底母說: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做的事,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約7:51

這裡的”我們的律法”是根據天使傳給摩西的天啟律法,乃是真神喜愛公平公義的具體顯示。根據天啟的神言律法,審判除了需要證據(人證、物證),也需要當事人的口供。

「若有凶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申19:16-18

摩西律法明言:”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神面前”。請問聯總要除名YM的議案,有沒有請YM站在神面前,聽過YM本人的口供?還是全都只憑著聯總單方面提供的證詞,就要定罪YM?

證詞真假沒有經過調查*,也沒有聽取YM本人的口供,按照聖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但是按照聯總的當天通過的律法,是可以的喔!

可嘆聯總!末日審判時尼哥底母的公義之聲,必在真神面前指控!

二、「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

這是主耶穌對門徒所說,看似最直接給與教會”除名”權柄的經文。然而,這可能也是最受到普世教會誤用,拿來排除異己的經文。中世紀的東西教會大分裂,羅馬教皇與君士坦丁堡大主教互相除名對方,根據這節;宗教改革,天主教除名馬丁路德,根據這節;而現在TJC的南派中,因為分門結派,拿來除名對方的根據也是這節!

請回到此話原意:這段話出自馬太福音十八章,乃是緊接在”迷羊”比喻後所說,結論是: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太18:14。清楚道出天父不願任何一人迷失,乃願人人都能被尋回的慈愛心腸。

接著,主耶穌提及要如何對待迷失兄弟的處遇原則:a. 個人先私下勸告,15節;b. 如果不聽勸,要帶兩三個見證人再去勸他,16節;c. 如果依然,就要告訴教會,如果還不聽教會,就看他如同稅吏和外邦人一樣,17節。然後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18節」

為何要勸告弟兄?因為天父不願小子裡失喪一個(14節),乃是為了要得回你的弟兄(15節)。但若迷失的兄弟執意不回頭,就由教會決定要綑綁或釋放。而這教會有多大?

「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20節」

這教會可以小到兩、三人,只要奉主名聚會,就有主在其中。所以18節的原來用法為何?請回到當時的”教會”,他們沒有汽車、飛機、網路、電腦,也沒有總會!乃是地方教會處理地方自己的事務。教會當中每人都彼此認識,所以才可以”先由個人當面勸告個人”、”再由彼此認識的兩三人當面勸告”。如果此人都不聽,就告訴他所在地的”教會”,由”地方教會”決定要綑綁或釋放。

當然,這只是一種解釋,人可以不認同。那就退一萬步說吧!

假設聯總「自己賦與自己」的除名真有權柄,也先不管合不合公義,所以YM真的被除名了,而YM所處的巴黎教會收到消息後,卻經過信徒大會通過,繼續以教會權柄賦予YM傳道職分,並且不認同聯總的除名。

聯總所綑綁的,巴黎教會釋放。請問誰能說巴黎”教會”沒有權柄,不能按照主耶穌所說,釋放被除名的人?

以經文原義來說,巴黎教會的權柄只怕更為名正言順。這是聯總除名YM無效的第二個理由。

三、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徒15:28

這句經文大概是教會用來合法化所有會議決定的主要聖經節。從天主教、東正教、新教,幾乎所有要證明教會的決定等於聖靈決定,都根據使徒行傳15:28。依照這節聖經,加上人自我的私意,包裝成:凡是教會作的決定都是聖靈的決定。真的嗎?

如果凡是教會作的決定就是聖靈的決定,請問:啟示錄中聖靈何必還要責備眾教會?不就是你聖靈帶領我教會作出決定的嗎?你聖靈何必還來責備我這教會?不!這啟示錄中的明證,早已提醒所有的基督徒:教會作的決定不一定是聖靈的決定!

根據TJC的特別信仰,除了早雨和晚雨聖靈降臨時期,中世紀基督教都處於聖靈停降的乾渴狀態。換句話說,如果教會作的決定就是聖靈的決定,那麼為何使徒教會,這蒙受聖靈帶領的獨一真教會,會漸漸失去聖靈能力!?最後以致聖靈停降!?如果TJC這聖靈停降的理論是正確的,那麼更加證明:就算是有聖靈同在的獨一真教會,其教會決定都不一定是聖靈的決定!

假設聖靈停降理論是錯的,自從聖靈降臨後就一直與人同住,帶領教會。那麼怎會帶領到1054年東西方教會大分裂?中世紀天主教道德腐敗?宗教改革三十年戰爭?...等等,教會歷史上一頁頁的殘殺紛爭?流血惡鬥?然後人還要說:教會作的決定就是聖靈的決定!?不!普世教會歷史更是告訴我們:教會作的決定不一定都是聖靈的決定!

TJC的歷史更是明顯:北派W家除名了多位長老,請問哪一次除名不是說:聖靈與我們定意?而被除名的多位長老,依然繼續去傳福音、堅固教會、神蹟顯明、聖靈大降。那麼請問這除名還會是聖靈定意的嗎?南派的F系統,從三十萬人,開始除名到剩十二萬人,而被除名者,有些也是除名他人者,最後淪落到也被除名的下場。這刀刀劃傷主肢體,判人下地獄的「除名」方式,哪一次不是說:這是聖靈與我們定意?

害!教會/人應該要謙卑跟隨神,而不是將人/會議自己的意見百分之百當作聖靈的意見!使徒行傳15章的單一例子,並不表示每次開會的決定都是聖靈的意見。教會作的決定都是聖靈的決定?不!只有當教會願意順服聖靈帶領,願意按照聖經追求公義、信實、憐憫,屏除私意、願意跟隨基督,才能體會聖靈心意,否則,只是重蹈啟示錄教會、重蹈普世教會歷史、重蹈TJC除名鬧劇覆轍!

同樣地,再退一萬步來說:假設聯總的決定是聖靈的定意,那麼巴黎教會的決定何嘗不是聖靈的定意?在這兩相決定互斥之下,只有三種可能:

a. 聯總的是聖靈定意,巴黎教會的是人意決定
b. 巴黎教會的是聖靈定意,聯總的是人意決定
c. 兩者都是人意決定

而不論是哪一種可能,都很明顯地推翻:凡是教會作的決定都是聖靈定意!

這也是聯總除名YM無效的第三個理由:請先證明為何一個不按聖經公義精神的決議,會是聖靈的定意?

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耶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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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覺得天上的事太過抽像,那麼回到地上的事。

以人看得見、摸得著的事來說,什麼叫做“除名有效“?聯總希望信徒不要再將YM當作傳道、當作弟兄,也不再以教會中的一份子對待他,YM說的話也沒有信徒會聽從或參考,也沒有信徒會參與任何與YM相關的活動或講道。

所以聯總除名YM為何無效?

# 2015年3月底除名公文昭告天下後,YM既定的行程完全不受影響。首先,4月底5月初,俄羅斯莫斯科教會的王老師仍然邀請YM前往莫斯科進行開拓工作。王老師早知YM被除名之消息,卻明白這裡面有太多的故事,仍是誠摯邀請。(詳請可見)

王老師曾任北京大學大氣物理系系主任,長居莫斯科,深感虧欠俄羅斯福音的債,以年近八十之齡,自費舉辦主要針對俄羅斯人的福音宣道會。見到YM,高興地談起莫斯科情況,與心急教會未來。YM準備離俄,王老師更是依依不捨,抓著YM深談將來要如何帶領只講俄語的聚會點發展。求主祝福紀念王老師的作為。

# 中國TJC中間區塊收到聯總除名YM的消息,捎來訊息給YM,說(大意):我們已收到除名訊息,這樣請您更要來我們教會,舉辦講習會。

# 巴黎教會收到除名消息,而且這消息還是離開巴黎教會自行去外面聚會者,一封封將除名信函寄到巴黎信徒家中,以確保每戶信徒都收到,有的還加上:再稱YM為傳道就是得罪神!隨後,巴黎職務會決議,不承認聯總除名公文。5月30日,巴黎教會開信徒大會,信徒大會決議:不承認聯總非法除名巴黎教會楊昱民傳道的決議。(詳請可見)

# 6月初,YM繼續前往非洲貝寧,探望貝寧教會弟兄姊妹。早在YM要到貝寧之前,離開巴黎教會自行聚會者也早已“聯絡“過貝寧的弟兄姊妹說:再稱YM爲傳道會被神咒詛,下地獄!(真不知這稱傳道就會下地獄的經文出自何處?) 貝寧的弟兄姊妹見到YM卻是高興地說:傳道,非常非常非常高興見到你!

# 將到6月底,C姊妹請YM前往美國舉開聖經研討會,期望能照著神的帶領,將真理、恩典、律法的關係釐清。C姊妹為了此次聖經研討會十分用心,不儘是安排食宿,更是和其先生花費了數天時間,建造出了一在花園中的涼亭和池塘,美不勝收!也精心布置了研討會場地,令人感到十分溫暖!求主紀念祝福C姊妹一家。

# 今年YM應該也會前往非洲剛果,看看在剛果約3000人的弟兄姊妹….而剛果的這些弟兄姊妹,聯總2012年後不知派過何人當面探望過…

….時間繼續前行,不為任何人停留。屬神的人應該奮勇向前,在人有限的時間內,完成天父交託的工作,以進入耶穌基督的無限中。…

所以聯總除名YM有效嗎?

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又保全他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惡必害死惡人;恨惡義人的,必被定罪。詩3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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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總定罪YM的證據是根據YM的講道截錄,幾分幾秒都算的清楚。問題是:大家都知道YM常以「反串」的語句來闡明「正面」的道理,要隨便找兩段來斷章定罪太過容易了!更何況網路有不少是YM針對信與不信者的「課程」!更加明白為何長者對聯總高層質問:「你們掌握這麼多票,為何還不敢請楊傳道出席對質?」聯總高層默不作聲的原因。很簡單,定罪的錄音帶只要再往下聽幾分鐘就全盤翻轉過來!…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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