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神的話語,教義是人對聖經的理解。
神的話語不可加添,不可刪減 (申4:2; 啟22:17-18)。同時,神的話語安定在天,大有能力,帶給人安慰與倚靠 (詩119)。教義只是人對於聖經的整理,是人根據時空的情況,將聖經的基本道理作出解釋。如果教義 = 真理 = 神的話語,請問,以最嚴格的角度來說,宣稱「教義就是簡明版的聖經/真理」!這句話本身,是不是 = 刪減神的話語 (神說了一本聖經的話語,人竟然敢宣稱教義就是聖經的簡明版!)?請問真神什麼時候宣告過:教義就是真理的簡明版?
請rawls姐和happy兄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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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對聖經的理解隨聖靈的啟示而逐漸清晰
舉例來說,今天tjc大部分遵守北派教義,約百萬的信徒,守的教義是:聖餐一年一次,用無酵餅加鹽。以南派這二十萬來說,守的教義是:聖餐一年可多次,只用無酵餅。同時,雙方均有聖靈,並有神蹟奇事證明所傳的恩道!請問誰的教義是真理?以南派來說,我們認為我們所更改的教義比較符合聖經;以北派來說,他們認為所守的才是tjc分裂前的真理決議。如果南派是對的(比較接近聖經),那麼我們就應該承認,人對於聖經的理解,是聖靈在時空中的工作,讓人可以漸漸明白更清楚的真理:因為南派現行的教義是從北派現遵守的教義中逐漸演變來的。
將一般基督教對於教義的標準套在tjc身上是自打嘴巴
Rawls姐很強調教義是聖靈的啟示,同時卻拿一般基督教(或是照tjc的稱呼,外教會)對於教義的標準,來說違反教義 = 異端。請問兩千年來,一般基督教制定教義的時候, tjc有沒有派員參加?請問一般基督教制定的教義,tjc有哪一場會議紀錄說:我們承認這些教義也是聖靈同在所制定的真理?如果tjc一面說,有聖靈才有真理,那麼一般基督教的情況無法適用於tjc;如果tjc要採用一般基督教對於教義的標準 (承認違反教義 = 異端),那麼請tjc先解決:請問這「違反教義 = 異端」的標準,有沒有聖靈作見證是真理?喔,更不用提照rawls姐的標準,tjc的南北兩派是互為異端。
從創世到摩西,真神從未頒布教義
始祖犯罪被趕出伊甸園後,真神並未頒佈任何「教義」要人遵守。人所行的乃照自己的善惡,竟是離神越來越遠,終究導致洪水滅世,只餘挪亞一家存活。這記載在創世記中的歷史,乃是警誡我們的先例:沒有「教義」,人還是要依照自己所行的受審判,並不是「沒有律法,罪就不算罪」。換句話說,「教義」並不是受審判的必然依據;受審判的必然依據是你的行為 (耶17:10; 太16:27; 羅2:6; 啟22:12)。
從摩西到耶穌,恩典超越了「律法」
摩西領受了律法,乃是真神要百姓遵守的。這律法,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 (利18:5)。乃是「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YHWH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申8:3)」的重要憑據。然而聖經的故事卻是一再埋下伏筆:神的恩典超越了律法。大衛逃難時吃了只有祭司才可吃的陳設餅 (撒上21:1-6)、「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 (詩103:12) !」,再到「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 (何6:6) 」。甚至更為明顯,從士師時代直到約西亞王的時代,百姓從未按著律法守過逾越節 (王下23:22-23)!但是這些時代當中,難道神因著百性不照律法守逾越節而不曾降下恩典嗎?不!祂實在是憐憫我們。所以主耶穌也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 (太12:7)。現在倒是許多人不明白這話的意思。
主耶穌與使徒從未制定過「教義」
耶穌開頭傳道,乃是宣告: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太4:17)!使徒開始宣道,乃是傳揚耶穌基督的名: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 (徒2:38)。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徒4:12)。初期教會並沒有留下所謂的「教義」,而是強調救恩來自於耶穌,人只靠祂才得救。現今考究俗稱的《十二使徒遺訓》,也證明了非使徒所遺留(有可能是早期教父http://www.earlychristianwritings.com/didache.html),等於說明了使徒並沒有明文議定「教義」,當然更不用提「違反教義 = 異端」這後來人所發明的遺傳!新約聖經中最為清楚提到的異端則是「不認耶穌基督成了肉身 (約壹4:1-3)」,與後來人所發明的「不認三位一體」、「凡自稱是唯一」等「異端」一點關係都沒有。喔,現在還有人高舉tjc的五大教義、十大信條,想要將反省這些「教義」的人都打成異端,不知聖經根據何在?不知是哪位使徒的教導?
死守「教義」= 拒絕耶穌帶來的恩典與真理
約翰福音成書晚於馬太、馬可、路加三卷福音書,強調耶穌基督就是道/真理本身 (約14:6),與摩西所領受的律法全然不同,乃是那不可見的父神 (約14:9),是真正的恩典與真理 (約1:17)。約翰福音書的作者將律法與真理作了另外一個層次的區別:律法雖然也是真理(不是嗎?),但是在真理本身(耶穌基督)來到後,人若繼續以「守律法」的方法來「守真理」,則還是沒有認識真正的「真理/耶穌基督」,只不過還是在「守律法」而已。人為制定的「違反教義 = 異端」就是又將「真理」打回「律法」的最佳寫照。
死守「教義」並且自認握有「真理」 = 逼迫耶穌
掃羅蒙耶穌大光照耀前,乃是這死守「律法/神的話語」,自認握有「真理」的最佳寫照。誰知換來的是:你為什麼逼迫我!的當頭棒喝 (徒9:4)。而身為大祭司/真神受膏者的該亞法,更是直接判了耶穌死刑!請問照「律法/猶太教義」,誰能說該亞法錯 (申17:12)?這大祭司該亞法對於「律法/猶太教義」十分熱心,不僅後來恐嚇 (徒4:6-21)、打了使徒(徒5:17-40),甚至也核發給掃羅合法捉拿「反猶太教義」的信耶穌猶太人 (徒9:1-2),一副維護真理、捍衛教義的貞節烈士的模樣(不知真神在天上是讚揚?還是發怒?)!然而福音不受魔鬼的攔阻,繼續向四方傳揚。為了維護「律法/猶太教義」的熱心猶太百姓,起來到處逼迫、毀謗使徒 (徒13:45; 19:9; 28:22),但是這「異端的道」(徒24:14)終究傳開!這死守「教義 = 真理」的掃羅、該亞法與眾猶太百姓,你也在其中嗎?
「教義」是教會對於聖經的共識,不是真理本身
Tjc從有歷史以來,早已數度「更改教義」,這乃是歷史事實 (與普世基督教教義隨著時空不斷變動別無二致)。這更動教義的舉動,已經說明了教義不等於絕對的真理。將「教義」上綱成為「真理」,乃是將教義偶像化,與聖經的教導歧出。而信徒跟據自己對於聖經的認識,可以不斷地反省,進而更將教義完善。若是連「反省教義」都可以打成「異端」,那麼照rawls姐一人一言的標準,tjc中的異端一大票,不獨ym。舉例來說:hbl上台北教會的許慕德長老*,早就清楚表明:教義不是聖經 (rawls姐是不是也要定一下許長老是信仰歧出?)。謝忠光長老也曾在聯總的真理研究會提過討論洗腳禮是否為得救的必要條件 (rawls姐是不是又要定一下謝長老是異端?)。
真理是我們的標準,是耶穌基督帶來的真、愛、光
真理才是我們的標準,教義則是我們「目前」對於聖經基本道理的共識。判斷信仰是否歧出、是否歸屬異端,標準只有神的話語 --- 聖經;人制定的教義有其侷限,尤其在南北兩派都自稱是有聖靈帶領 、都握有真理的tjc!人若認為死守教義就可得救,那麼只怕與耶穌所說的相差太遠:人子再來分群羊,左右兩半各東西,不問教義知識故,只納愛與恩典行 (太25)。主來的日子不遠了!若有人想要靠死守教義得救,就去吧!但我必要靠著主,行出祂的愛與真理來!
後話:
以前一直不懂耶穌說的: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 (太12:35)。想說惡人也可以騙人,總能夠說出幾句善言善語?現在讀了某些文章,就深深地體會到主耶穌說的這句話。除了掃羅法利賽式逼殺到底的文風,不知耶穌基督愛與光的真理還剩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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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教義不等於聖經,也不能取代聖經,這是毋庸置疑的。
但仔細查考,真教會的所謂的五大教義只是指出該會與一般基督教會的重要不同點,並沒有超越聖經,相反的,是要把偏離聖經的一些傳統和人的吩咐導引回歸聖經、回歸使徒教會的純正信仰。雖不能稱真理已完備,但至少與其他基督教會的教義相比,是比較接近聖經的。
末後的真教會是由不完全而漸趨完全。因此目前的真教會尚未達使徒教會的標準,更遑論要超越使徒教會的榮耀。惟有完全順服聖靈的帶領,完全遵行主耶穌和使徒的教訓才有可能成為完全成聖的教會,才能末後的榮耀大於先前的榮耀。願全體真教會的忠心僕人共勉之。
目前,對於五大教義的爭論,不少是出於應用和宣導的錯誤,如有人說:說靈言是聖靈充滿的前提,其實真教會是說:說靈言是受聖靈(靈浸)的明證。又有人說:真耶穌教會是唯一得救的教會,其實真教會是說:真教會是耶穌基督藉晚雨聖靈所設立,為復興使徒教會之真教會,諸如此類的錯誤,引起不少爭論。其他也許有少部分表達並不十分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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