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2日 星期四

因為神是公義的!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

在這件聯總停職楊昱民傳道的事件中,有弟兄姐妹問:你怎麼知道停職楊傳道不是神的旨意?我想,對於大部分從小生長在教會中的弟兄姐妹而言,順服神的旨意是最重要的事。

沒錯,明白神的旨意是很重要的事。問題是,你怎麼知道什麼是神的旨意?順服聯總的決定是神的旨意?還是查清聯總是神的旨意?

百姓被救贖出了埃及,在西乃山下聆聽公義聖潔的神言律法,跟著雲柱火柱的帶領,準備上去得那應許的流奶與蜜之地。十二首領進入迦南美地窺探,十首領卻失落了信心,報了惡信給百姓,百姓哀哭,決定回到埃及。真神大怒,好不容易因著摩西的代求,最後以四十年為期刑罰不信的百姓,直到他們全然死在曠野。試問,神的旨意到底是要百姓四十年前就進入迦南地?還是要他們繞了四十年才進去?

百姓在曠野吃膩了從天而降的瑪哪,抱怨過去在埃及有菜有肉的豐富。真神聽到了,吩咐摩西要百姓準備接肉,因為明天早上必讓百姓吃肉吃到從鼻孔中噴了出來。摩西甚為驚訝,還跟神說這麼多的百姓怎麼可能有那麼多的肉可以吃?果不其然,神刮起了大風,片地滿了鵪鶉,百姓大喜,卻不知在肉都尚未嚼爛時,神的刑罰已經來到,那一日,最重的災殃降下。試問,神的旨意到底是要給百姓吃肉?還是不給百姓吃肉?

百姓若有信心,四十年前就可進入迦南;百姓若懂知足,不必承受基伯羅哈他瓦的痛。這裡是人的作為不合神原本心意的例子。

摩西將近離開世界,在約旦河東曠野再次重申神言律法,其中不斷提到,等你們進入那應許的迦南美地後,斷不可忘記帶你們出埃及的神;絕對不可以學習當地外族的風俗與宗教,去侍奉那金、銀、木、石雕刻而成的偶像,否則真神必會滅絕你們。豈料約書亞之後,百姓果然行此惡道,到了王國時期更是變本加厲,從君王開始帶頭拜偶像,至終真神忍痛滅絕百姓,將其流放外邦!試問,難道百姓拜偶像是神的旨意?神的旨意難道不是希望百姓不要拜偶像嗎?

無論真神有多大的不願意,百姓還是去拜了偶像。換句話說,不是每件在地上發生的事都是神的旨意。

我要為我所親愛的唱歌,是我愛者的歌,論他葡萄園的事:我所親愛的有葡萄園在肥美的山岡上。他刨挖園子,撿去石頭,栽種上等的葡萄樹,在園中蓋了一座樓,又鑿出壓酒池;指望結好葡萄,反倒結了野葡萄。(賽5:1-2)

而這段以賽亞書中的葡萄園之歌更是清楚表明,真神指望百姓能成好葡萄,百姓卻成了野葡萄。那麼什麼是葡萄的好壞?

萬軍之耶和華的葡萄園就是以色列家;他所喜愛的樹就是猶太人。他指望的是公平,誰知倒有暴虐(流人血);指望的是公義,誰知倒有冤聲。(賽5:7)

當審判官、祭司、人民不再存記公平正義的精神之後,當國家忘了神聖律法的公義之後,就算這是萬國之中所獨選的民,在神眼中也不過是野葡萄!

有了這樣的觀念後,我們可以再問一次聯總與楊昱民傳道之間的問題:重點不是聯總停職楊昱民傳道是不是神的旨意;而是聯總停職楊昱民傳道是否公義?過程公不公平?

因為行神所喜悅的事絕對是神的旨意!

因為耶和華是公義的,他喜愛公義;正直人必得見他的面。(詩11:7)



第二個問題:如果不順服的話,不是會造成教會的混亂與分裂嗎?而這樣的混亂與分裂豈不正是魔鬼的工作嗎?

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在何處有嫉妒、紛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雅3:15-16)

誠然如經上所記,何處有嫉妒、紛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問題是,今天的爭端是誰造成的?難道不是因為停職了楊昱民傳道嗎?今天有那麼多人願意發出聲音,不就是因為他們認識楊昱民傳道是一位好傳道,而聯總停職的疑點太多嗎*?

況且據我所知,大部分要求查清楚這件事的兄姐,沒有任何一人願意教會混亂與分裂,相反地,這些兄姐就是因為不願意教會混亂與分裂,才要求事情一定要公開、公正、公平!

如果今天教會是用最開放的態度,最公正的說明,早就省去諸多的“混亂與分裂“。試問,今天的局面是誰應該要負起大部分的責任?明眼人早就了然於胸。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雅3:17)



第三是立場問題。A說B說謊,B說A腦袋有問題。雙方各持己見,互不相讓。請問,現在要判斷事情的真假,你要讓A當法官?B當法官?還是客觀的第三方C當法官?

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申1:16-17)

楊昱民傳道說聯總說謊,這是他的立場;聯總說楊傳道道理有問題,這是聯總的立場。最公正的方法就是成立第三方的調查委員會,讓第三方去調查,而這也是許多兄姐的意見與看法。

如果用世上的話語來說,今天的問題是聯總掌行政與司法兩權,如果楊昱民傳道控告聯總負責人說謊,還是同樣的人在當法官審判,豈不是對楊昱民傳道十分之不公平?所以在這件事上(因為聯總本身已經牽涉其中,無法維持客觀的立場),要由第三方來裁決才是合乎聖經公義精神的作法(將司法權分離)。

有人說,難道聯總十多人作的決定是錯的嗎?總不會全部都錯吧?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這與聯總負責人有多少沒有關係,關係是在他們是屬於聯總的,自己幫自己說話是人之常情(好聽一點是人情,難聽一點叫官官相衛!)。我們要的是真相!不是只會說自己很委屈、很不得已、很有愛心的公文!

請問明明知道成立一個調查委員會就可以平息紛爭的聯總,為何寧願花費一堆機票錢到處滅火,也不願意讓沒有參與其中的第三方來調查?會議當天的錄音還要求楊傳道刪除?這算不算是湮滅證據?

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 (申16:18-20)



有人問,聯總這種作法難道不是一種靈巧的作法,為了除去對於教會有害的楊昱民傳道嗎?所以不得已,只好用些“不光明“的手段。

首先,聖經要我們以善勝惡,不是以惡報惡(羅12:21)!就算聯總認定楊昱民傳道有問題,為了保護教會而採用了不正的手段,這件事的手段就是錯的!不合聖經!

如果聯總骨子裡將楊昱民傳道當作異端,表面上卻是稱他為弟兄,這種虛為是耶穌所譴責的,與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沒有兩樣!

好吧!聯總如果用了“不光明“的手段的確是錯。那麼楊昱民傳道到底有沒有問題?

依照聯總停職後所發的兩封說明公文,他們認為楊昱民傳道有兩大罪狀:不尊真理與不照體制。

我想有一個很重要的大前提,如聖經所記:人無論犯什麼罪,做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申19:15)

當聯總說楊昱民傳道不照差派,不尊照聯總的決定時,請提出“兩三個見證人“的證據,請他們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證明楊傳道真的不照差派!否則只是空口說白話!

真理方面的問題包括:1魔鬼來源的問題;2真理逐漸顯明的問題;3受洗後聖靈充滿的問題。

其中前兩者有經過真理研究會的討論,聖靈的問題並沒有進入真理研究會。先從最後一個問題講起:

如果一個真理相關的議題並沒有經過真理研究會討論,而是以行政公文直接發布聯總本身的看法,那我們還需要真理研究會幹麼?換句話說,用此聖靈問題來指責楊傳道的道理有問題是不對的!用行政公文來強調只是欲蓋彌彰!

而第二個議題在2008的真理研究會是通過的,在2010年被否決。此議題本身的題目是: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可以想像,2008年奉主耶穌聖名開會,結論是說:真理逐漸顯明是對的。2010年奉主耶穌聖名開會,結論是說:楊傳道提的真理逐漸顯明是錯的。從邏輯上來說,如果後者是對的,前者就會是對的(表示真理的確顯明了);如果前者是對的,後者也會是對的(前者就是強調真理會逐漸顯明),所以真理研究會的決定無論何者都支持了楊傳道的看法!

而魔鬼來源的問題2007年真理研究會的結論是:可以再討論,但不得公開傳講!聯總總是說楊昱民傳道違反結論,公開傳講且將資料放在網路。請問證據何在?請找出兩三個見證人,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聯總總是強調楊昱民傳道的道理有問題,影響了很多信徒,為了怕信徒跌倒,所以才不得已處理他。同樣地,請找出兩三個見證人,是親耳聽他說的,不是聽別人詮釋過的,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如果沒有,主必審判!

人無論犯什麼罪,做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申19:15)



很多弟兄姐妹不願意相信,因為所在教會的傳道長執說這件事是楊傳道的錯,而教會的傳道是好傳道阿,所以講的話是對的。

沒錯!請相信跟你講的傳道的品德,但是請懷疑他的消息來源。大部分的傳道長執根本沒有見過楊昱民傳道,不會知道他是怎麼樣的人;而大部分的消息又是從聯總“高層“傳出,所以自然而然就會讓聽的人傾向聯總的立場。但是請注意,我們需要一個客觀公正的立場,不是一個偏頗聯總的立場!

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申1:16)



最後是情感問題。很多弟兄姐妹很害怕這件事情,因為假設楊昱民傳道對於聯總的看法是對的,就代表某些德高望重的長老與傳道在說謊!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怎麼在教會當中,尤其他們又是帶領教會的人,會做出這樣的事呢?

請先不用害怕與擔心。在事情沒有清楚之前,聯總不一定錯,楊傳道也不一定對。假設楊傳道是錯的,那麼他應該要負責!並且還聯總眾長老傳道一個清白!假設聯總是錯的,那麼我們應該將謊言與權謀趕出教會!還楊傳道一個公道!

無論何者,不能是由聯總說了算數。如果沒有公正的第三方來審判,或是聯總不願意成立獨立的第三方來審判,那麼歷史永遠會記得。我想後人會解讀為聯總心虛吧!

所以鄭重呼籲目前“掌權“的帶領人,假設您們不願意走這一步,後來的人絕對會合理懷疑為什麼您們不敢,而現有的證據絕對是指向您們的不照規章,不按公義對待楊傳道。您們也沒有機會得到一個真正的清白(自己說自己清白效果很大嗎?)!

一個成立獨立第三方的動作可以免除人間司法的訴訟,可以有機會還自己清白,可以在歷史上留下負責的態度;若是不做,看來聯總阿!您的確心虛!

知道公義、將我訓誨存在心中的民,要聽我言!不要怕人的辱罵,也不要因人的毀謗驚惶。因為蛀蟲必咬他們,好像咬衣服;蟲子必咬他們,如同咬羊絨。惟有我的公義永遠長存,我的救恩直到萬代。(賽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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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三件事實是聯總無法否認的:1.沒有查清署名中國長執會控告楊昱民傳道黑函內容之真假(現已有人具體指出其內容之錯謬);2.林永基長老牽涉巴黎教會,造成巴黎教會混亂之事務,理應在此議案迴避主席之位,卻依然擔任主席;3.根據規章,聯總只能停職楊昱民的傳道,卻不能停職其由世界代表選出的聯總負責人,這是明顯的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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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不希望看到教會為了這件事對簿公堂,但是照我的猜測,聯總沒有這樣的勇氣與魄力成立獨立的第三方來調查;我很希望我猜錯。另一方面,這件事總有一天會清楚,也許是三年,也許是三十年,無論如何,我們是靠耶穌而得救,是因為進入了真教會;不是靠傳道長執,也不是靠聯總這個組織。請各位兄姐為此事代禱,但是請不要對教會失望。這是耶穌的教會!這是神的家!

有許多人直指楊昱民傳道是異端,是分裂份子,是魔鬼末世的工具。我很不願意用聖經嚇人,但是仔細看聖經的話,耶穌與使徒對教會的提醒都是:要防備假先知與假師傅(是從教會中出來的)!而這些假先知與假師傅都是用複數!舉例來說: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太7:15)

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太24:11)

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false prophets)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false teachers),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後2:1)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4:1)

我沒有說聯總那些負責人是假先知與假師傅;我說的是末世的假先知與假師傅是複數!並不是單數!

當然,判別異端的重點是真理。如上所述,教會本身並沒有說楊傳道的道理是異端,事實上他”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的觀點是被接受的(後被否決反而證明了更對)!魔鬼來源的問題也沒有說這是異端,反而是說可以再討論!聖靈的問題更別提了,聯總連讓真理研究會研究的勇氣都沒有!

耶穌也提醒我們,判斷的標準是行為: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6, 20)

請仔細思考楊昱民傳道所做的工,包括他被停職後做的事。一個被停職後依然努力做工,傳福音的人,他的果子好還是不好?

把楊傳道當作異端的人請注意,我無法改變您的想法,但是審判台前假設耶穌說楊昱民是我忠心的好僕人時,您要如何回答耶穌?

判斷事情要依照證據,不是依照人情!聯總停職楊傳道一案不公不義,後提出的理由也沒有相關證據佐證,實在無法令人信服!人有其限制,不可能全知,但是行公義,好憐憫,絕對是神希望我們去做的事!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壹3:10)

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啟19:8)

2 則留言:

  1. 如果我們真的這麼做,那麼也是錯的。不是應該要悔改並且尋求受傷害之人的原諒嗎?
    而有時也要區分是有意或無心。無心之舉情有可原,有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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