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 星期三

《羅馬書1章》:淺論古羅馬帝國時代的同性性行為(上)


前言:

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26-17》。這段聖經成了許多基督徒同性戀者心中長久以來的痛苦,也成了基督徒異性戀者拿來強力譴責、定罪、審判同性戀者的神聖令箭。”同性戀在神眼中是罪!”的宣告就如此順理成章的出現了,尤其在對於《聖經》查考不甚周延的華人教會中。既然台灣已經成為了亞洲第一個在法律上正式接納同性婚姻的地方,華人基督徒們更應該正視這個問題,重新認識《聖經》原意,體會神的心意,順服真理。更應以愛懷抱教會中的同性戀弟兄姊妹,和無懼接納社會上的同性戀者。求主幫助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