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趁著只有五十年:淺談組織改革

現存最古老的基督教組織乃是主教制,起源乃是效法當時羅馬帝國的主教制,後經羅馬公教(天主教)發揚光大,形成了教宗、樞機主教、主教、司鐸(神父)、信徒的權力金字塔結構,乃是普世約十二億天主教徒所加入的教會組織。亦採取主教制的還有約兩億信眾的希臘正教(東正教)、英國國教等。而宗教改革運動後的多數宗派,則以長老制或是公理制為多。前者由約翰加爾文提出,乃是代議制度:以教會所選出的長老組成的議會管理教會,教會內再設教師、牧師、執事、長老等。後者則由慈理運提出,乃是教會選出主任牧師,由其帶領,強調地方教會的獨立性。



真耶穌教會(以下簡稱TJC,特指約八萬人的聯總體系)的組織架構自稱為神政民主制,教會中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信徒大會/信徒代表大會,其下再分設管理行政的職務會、教育專職傳道人的神學院。管理行政的負責人由教會直選,亦選出具有終生職分的執事與長老,並成立聖職人員會,管理行政、傳道人與教會。

神政民主制實行不過約五十年,隨著長執人數的增多,信徒人數卻是逐年下降。


一、TJC說遵照聖經,卻在組織上例外

聖靈於五旬節降下,教會成立。使徒們在教會一被建立時,就立下了萬世的榜樣: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6:2, 4) 專職傳道人不應涉及行政工作,乃是盡心盡力盡其傳福音的本分。請問今天TJC中管理行政工作的職務,有多少專職傳道人?為何在地方教會中可以將教務、總務、財務等行政與專職傳道人的教導牧養等工作分開,卻在總會中由專職傳道人管理總務、財務等行政工作?

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6:3)教會的行政工作乃是由信徒中直接選出的執事來管理;既然執事可以管理地方教會行政,亦可以管理統籌各地教會(所謂的總會)的行政事務。請問TJC總會中的行政工作是不是都由執事擔任?大眾都喜悅這話,就揀選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又揀選腓利、伯羅哥羅、尼迦挪、提門、巴米拿,並進猶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叫他們站在使徒面前。使徒禱告了,就按手在他們頭上(6:5-6)」由信徒/教會選出的執事,使徒們沒有任何異議,只有按手的附議請問TJC總會退回了多少地方教會選舉通過的執事?聖經根據何在?

二、既然選執事是為了行政,那麼負責人等同執事

今天TJC選舉負責人按照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 (6:3)」的條件選舉,並且選舉結果並不需要經過總會同意,乃是真正遵照聖經的所實行的教會體制,故而真神同在賜福,也形成了為何TJC整體積弱不振,地方教會中(大部分)卻可以享受主內一家、甜蜜團契的奇怪現象。

這尊照聖經所實行的負責人選舉,其實就是聖經中的執事選舉。既然如此,TJC現存又選舉負責人、又選舉執事的雙路線,乃是完全沒有聖經根據的人意制度。這將負責人正名為執事,且廢除長執終身制的議案,TJC中的有志之士早就提出,奈何聖職人員會(終身長老、執事)怎會通過這種削弱自身權力的議案?這也衍生出了TJC積弱的原因之一:總會挾制教會。


三、TJC有總會組織,聖經中有總會組織嗎?

天主教採用階級分明的主教制,權力層層堆砌,地方教會聽命於區主教,區主教順服於教宗。今TJC是不是也在教會組織上效法天主教?地方教會的決議需要經過區審核?區通過的議案要經由總會審核?總會通過的議案則是發行全球,所有教會均需順服?回到TJC早期,台灣紀念專刊中明文提到:總會不是總教會,是一個各地教會的聯絡中心。如同成立於1970年代的聯總宗旨:本會之宗旨為聯絡世界各國總會、聯絡處與直屬傳教區,並協助其健全發展。換句話說,成立台總或聯總的先賢前輩,想的不是成立總會,而是成立聯絡中心

回到聖經,其從未有過總會組織的出現。就算是使徒行傳15章中的耶路撒冷大會,與會成員除了向外開拓傳福音的巴拿巴與保羅等人,其餘人等多是耶穌撒冷一地教會的信徒。請問:難道今天只有台灣的代表開會,就可以代表全TJC?既然耶路撒冷大會中的成員多數均是耶穌撒冷一地教會的信徒,就可得知當時沒有各地教會派代表來開會的大公會議。此大公會議的傳統乃是羅馬皇帝君士坦丁運用政治力量,要求教會派員開尼西亞會議的濫觴(TJC要接受俗世政治力量要求教會開會的傳統?)

而希伯來書中的總會更是在天上的(12:23)!與塵世在地上的教會組織何干?使徒時代的教會組織乃是管理上互不隸屬,靈裡互通有無。外邦教會並沒有奉耶路撒冷教會為總教會,否則聖經必會記載;甚至更為明顯,耶路撒冷的教會信徒多是奉行摩西律法、守節期(21:20-26),而外邦教會則不用受限於律法的規條,更可看出當時聖靈帶領教會,不是強求一條鞭法的大一統。而靈裡互通有無則是互相分享、互相幫補,各地教會聖工發展的訊息互相傳遞,也像巴拿巴和保羅帶著外地弟兄姐妹的捐款給予猶太教會的弟兄姐妹一樣(11:29-30)(這不正是初期聯總的作為嗎?可嘆今日!)


耶路撒冷會議的決議眾教會歡喜尊行,乃是因為決議合乎真理,弟兄姐妹自然接受,聖經才會記下:眾人念了,因為信上安慰的話就歡喜了(15:31)。是故,靈裡互通有無的基礎在於合乎真理的決議,而不在行政權力的上下關係。既然聖經中沒有總會,請問有聖靈帶領的TJC為什麼要有總會?


四、合於聖經的各司各責


教會不同於俗世社團,乃有將耶穌基督福音傳遍天下的大使命。使徒時代聖靈親選使徒專職傳揚福音,執事專職行政處事,長老專職管理神家,乃是三職各司各職,互相扶助。簡略說明如下:


使徒們已將專職傳道人的工作講得很清楚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6:4) 保羅也對提摩太說: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4:2)。專職傳道人的本分在傳揚耶穌基督救人的福音,乃是教會各樣工作的重點原則。故而,專職傳道人本不該涉足行政工作;不論在地方或在總會。保羅又說: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15)。專職傳道人應認真進行聖經研究,解明聖經。另外,天主教的主教制不已是血跡斑斑的歷史,告訴了我們專職傳道人處理行政會如何嗎?


執事乃是由信徒中直接選舉,是聖靈感動會眾選出(6:5-6)。以今日的話說,乃具有民意基礎,候選人多有專才。執事的本分在於處理教會中各項行政事務(財務、總務),以輔助傳揚福音與牧養信徒的兩大原則。既然執事可以在地方教會中管理行政,當然亦可在總會中管理。


長老可由專職傳道人直接按立: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14:23)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1:5)。長老負責監督與牧養神的教會(20:28),以治家的精神治理教會(提前3:5),乃是神的管家(1:7)。另外,長老犯錯由專職傳道人管理。保羅寫給提摩太: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提前5:19)。說明了長老若有謬誤交由專職傳道人所處理。


傳道人負責傳揚福音、研究聖經,必要時擁有處理地方教會長老的職權;執事負責教會中的行政工作,受長老監督;長老負責監督教會行政,牧養教會。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4:12)」聖經中的三職各司、互相幫補就像三股合成的繩子,三職均以傳揚福音與牧養信徒的兩大原則,彼此分工、彼此合作、彼此提醒/監督。


五、今日TJC總會的作為已經自廢武功


a. 建構俗世的權力金字塔:地方教會的決議需要層層上報,而總會的決議卻要各地教會一概尊行。例如:不顧念各地教會情況不同,台灣總會硬將宗教教育的時間大一統。

b. 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合一:總會負責人會三權一把抓,無人可以制衡。行政要作的事,財務就要配合;犯了錯互相掩護,財務情況一帳兩銷。信徒大會的討論議案還需要先經過負責人會同意!可參考:請問消失的錢去了哪裡?

c. 廣立長執,以終身職綁樁:地方教會職務會由數位負責人,專職傳道與地方教會的長執參與。除了負責人是由會眾直接選出,長執的選立需要總會認同,因此,總會負責人會可以選立自己喜悅的人擔任長執,進入地方教會職務會,增強總會統治力。故而類似事情所在多有:在總會已通過的執事人選,卻在地方教會遭受否決(因地方教會感覺不受尊重,理論上應是地方提出人選)。此以終身職綁樁的長執,使得TJC各地教會作起事來無不受限於總會。


d. 專職傳道人需為總會服務:弟兄姐妹因受耶穌基督大愛感動,願意獻身成為專職傳道人,向普天下廣傳福音救人靈命。誰知進入TJC總會系統,就算明知總會所作不合真理,卻不得違抗總會。甚至說出:就算教會的決定是錯,也是對!這種與天主教支持教皇無誤論」如出一轍的論調!豈不可悲!

e. 上行下效的虛榮:以身當教會執事、長老為俗世的虛榮,尤其可在總會裡面任職,故而心術不正者努力巴結總會要員,以求長執提名,甚至有明明身為專職傳道的尊貴身分,卻自願成為總會的工具,以便將來能卡位在總會要職。主耶穌說: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5:44)

TJC先賢所設之總會組織,其實乃是聯絡中心,也沒有建構金字塔集權的思想,故而聯總成立初期蒙神帶領,得以聯絡幫補各地教會。誰知數十年過去,竟開始結黨集權!現有的組織結構正暴露出了一但帶領者變質,將無人制衡的重大缺失。


六、回歸聖經的教會組織:三級三職、互相聯絡

耶穌基督是教會的元首,只有祂是我們的主與王。教會的最高與第一等級就是真神/耶穌,祂統治萬有,權能無疆。教會的第二等級是所有弟兄姐妹,乃是接受耶穌寶血洗淨,天父的愛子愛女,不分性別、種族、地位、能力,一律平等平權。教會的第三等級是長執傳道人,其為教導、帶領教會的人,乃遵照主耶穌吩咐:為首的要為僕,不可效法俗世政治建構管理的權力金字塔,乃是所有弟兄姐妹的僕人(20:25-26)


新約時代聖靈住進個人內心,乃是每一人都可領受聖靈感動與教導(cf. 31:33-34; 林前6:19; 帖前5:19)。教會決議需受整體弟兄姐妹同意與監督,是故,教會的最高管理機構乃為信徒大會,由全體信徒組成。其下分設三職:管理行政的執事、監督牧養的長老與傳揚立職的傳道人。依照聖經:

執事由弟兄姐妹/教會直接選出,不受任何干涉,由專職傳道人直接立職,負責教會行政工作。受長老監督。


長老由專職傳道人或推薦,或直接按立。負責監督行政與牧養教會。

專職傳道人應立志於傳福音救萬民,不涉足教會行政。只有在必要時(收到兩、三封以上投訴長老的證據),才處理長老是否有所過失。擁有長老的推薦與處理權、長執按立權。


信徒大會擁有最終駁回、管理與裁決權。



而教會與教會之間為了彼此聯絡,互相幫補,應設立聯絡中心,統籌教會與教會之間的事務,回歸先賢成立教會組織的初衷。仿效地方教會,採用三職制:a. 由信徒代表大會選出執事擔任聯絡處的行政工作,b. 也由信徒代表大會推選長老,負責監督教會行政。c. 由專職傳道人自我管理,成立神學院與真理研究會等,解決真理疑難與處理有誤的專職傳道人。同樣,專職傳道人不涉足行政。


TJC應廢除總會稱呼,正名為聯絡處,像是國際聯絡處、台灣聯絡處等。廢除總負責人稱呼,正名為聯絡處秘書長。其不握有行政實權,乃是負責協調三職之間的工作配合,由信徒代表大會直接選出。

七、若不改革,TJC還有下一個百年嗎?

TJC這五十年來,已經可見老態:信主人數逐年下降、聚會人數下降、講道內容僵化、青年婚前守貞不易、主內聯婚弟兄過少、老年化問題等。筆者記得2000年剛上大學時,聽說台灣號稱五萬信徒,實際上來聚會的不過一半;今2014年聽聞,會來聚會的只餘三分之一。請您面對嚴重的現實:如果不改變,照這樣下去TJC會變得如何?

這不是推說神的時候未到,也不是喊一喊:TJC有聖靈帶領!就可以解決的問題;如果有聖靈就可以解決,為何近年來TJC是越發萎縮?當然,這更不是環境的問題,否則為什麼靈糧堂可以起來?摩門教可以起來?

請正視教會組織的問題:當TJC說我們一切遵照聖經,卻為何不在教會組織上回歸聖經?天主教採用主教制超過了千年,就算今日教宗說要回歸聖經,廢除主教制,只怕最後被廢除的是教宗,而不是主教制;趁著TJC採用現行的制度不過五十年,還有機會回歸聖經,否則等到百年過去,誰能保證TJC不會是下一個天主教?

只要主耶穌還不來,是的,我想TJC還有下一個百年。但是,那個TJC還會是TJC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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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深知己才疏學淺,定有許多不足之處;文中所提的教會組織改革可能只是一個方向,亦請眾兄姐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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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從教會組織看IAYM

讀到了YM所寫兩文:虛謊一經啟動後,何時能止?猜,第七場景的連續劇將如何? 》心裡深思,為何今天的IA-TJC走進了死胡同?

筆者認為原因太過簡單:當權力集中在聯總負責人會上時,就逼得林、車、柯沒有退路可走。當這個組織就是代表TJC時,他們就不能犯錯;但是人一定會犯錯,所以只好將錯就對,一定要封殺YM,至死方休。

為了避免事情如同2012年的非法停職案一樣延燒到自己身上,林車集團只好盡量隱於幕後,交由新加坡、馬來西亞移民的數位傳道人、網路上匿名的rawls等人來打擊YM,這樣省事事省。反正直接攻擊的人不是我林車集團,如果有錯也是這些打的人的錯,導致這些人/組織在立場上很難堪:

一、根據其敘述,YM是不折不扣的大異端,而且又不悔改,十分嚴重!問題是:TJC至今沒有將YM除名,這些人/組織的立場不就逾越了本分:TJC沒有除名的,你們有什麼權柄定罪?經上記著說: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4:11)

二、YM學說是否異端,不能取決於一人之言。在目前的體制中(這正是這些人/組織最強調的),唯有真理研究會有權決定。但是真理研究會至今沒有判決YM學說是異端,這些人/組織倒是判決得很快。請問這樣是不是不合體制?或依其所言,不照真理?

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選擇性挑選證據、斷章取義說:這是YM何時何地說過的,實在是太過容易。況且,在當事人不在場的情況下,就可以擅自開設審判堂嗎?尼哥底母不是說過了嗎?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做的事,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7:51)

新加坡、馬來西亞移民的數位傳道人、網路上匿名的rawls等人其實很可憐。在立場上,只要TJC一日不將YM除名,他們所作的事就是踰越本分;只要真理研究會一日不定YM學說是異端,他們就是不合體制。最終,不過是林、車集團可有可無的棄子。

在網路資訊如此發達的時代,事情只要一但爆發,就難以隱藏。這也會是現行TJC組織必須改革的原因。IAYM的事情不會是單一偶發事件,今日用暴力非法停職處理(就算處理掉了),未來的一百年中誰能保證沒有第二個IA-YM事件?第三個IA-YM事件?難道每一次都要請新加坡聖職會開個會定異端?開個香草山?薰衣草來幫IA滅火善後?

這一切的罩門在於IA負責人會大權獨攬,所以不能有錯。試問,林、車、柯也有家人孩子,以後一樣要見神,請問他們要如何向神交帳?

如果教會回歸聖經,採用三職制,今日IA-YM事件早已解決:非法停職乃是行政疏失,行使的執事將會受到長老的監督調查;而YM的學說有沒有問題,將會由專職傳道人組成的專業小組自行調查。不用在網路上讓來路不明的匿名者充當神學權威,替林、車、柯說話。TJC可以犯錯,可以容許犯錯,而且可以自己解決犯錯。

請林永基長老、車富銘長老給自己一個機會:改革教會組織,回歸聖經的三級三職制,專職傳道人不涉行政,行政事務由選出的執事處理,而長老則負責監督行政,而真理,交由專職的傳道人解決。

請新加坡聖職會、馬來西亞移民的數位傳道人、網路上匿名的rawls等人給自己一個機會:您所走的路線(YM於死地)也是逼您自己走上死路,一但高層轉變方向,您的立場將會十分尷尬。主耶穌說過了:凡動刀的必死於刀下。請深思。

請各弟兄姊妹也給TJC一個改革的機會:IA-YM事件顯露出了集權組織在資訊時代的不足與缺失。TJC需要的不是快速短期的抑制劑,而是長治久安的安定劑。請回歸聖經,採用三職制

求主憐憫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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