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沙允許乃曼陪王時在廟前屈膝(王下5.18-19)何不去控告他竟然更改十誡,誤導外人?
文化大革命北方受害最深,tjc被定位為「反動集團」之類的東西,賣主賣友的事層出不窮。魏以撒等tjc負責人全下了監獄,有死在監牢裡的,有被關二十幾年的。南方反而相對平靜。然而如今受煎熬的北支人數多過南支幾倍!
面對以最大心力力抗環境保守信仰的長輩,除了肅然起敬給予安慰,交託給主之外,還要定罪嗎?誰能?更何況這事只牽涉到少數一群!
當傳道之初,長輩授課一再叮嚀:「有愛沒有公義,軟趴趴。有公義沒有愛,如殭屍。。愛多,赦免多。唯有憐憫向審判誇勝」。唉,這都是以前的故事了!
藍色字體為楊傳道本人的回應:黃藍背景為文本自相矛盾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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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 偏離的道 陳恩國
(2013.10.13 於新加坡教會長執會)
1 這是新加坡教會長執會叫我整理有關楊昱民弟兄偏離的道,內容主要是根據楊昱民弟兄 (簡稱YM) 在他講座所講的講道錄音,和Rawls在他的網站香草山所寫的文章.
*我在網上有聽 YM 的講道,雖然聽到他一些道理已經偏離我們教會的基本信仰, 但我沒有心要針對他,所以聽了就算,沒有特別作記錄那篇道理偏離了什麼道.
*現在長執會叫我整理有關他偏離的道,我就重新一一去聽,並且逐句寫下我認為他已偏離的道. 我都有注明那段話的大約時間,方便對照.(文中有...就是聽不清楚的話,或是無關重要跳過去的話;__就是聽起來是,但我不肯定某個字,這些...或__對整段話的意
義並沒有影響).
2 提前 6:20-21,保羅勉勵提摩太一方面要保守所託付你的,一方面要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 似是而非的學問,已經有人自稱有這學問就偏離了真道.
*今天 YM 被革除傳道的職分,就是因為他所傳的道偏離我們的共信之道.
*他被停職後,不但沒有靜下來反省自己,反而更加積極活動.
*在 2013 年 6 月 20-21 日,他們召開全球同工會議,積極商議他們的未來計畫.
*他也在各國各地舉開講座傳講他的道理,且更加肆無忌憚地傳講偏離我們基本信仰的道理.
3 我們的基本信仰有十大信條,是已經各國教會代表大會通過,是各國教會必須遵守的共信之道.
*這十大信條是教會判斷信仰是否偏離的重要準則.
*因為這十大信條不是人為的規條,是本於聖經,是教會信仰的摘要性說明.
4 我們身為主的牧人,面對 YM 偏離的道,不能不衛護主的真理,不能不警戒信徒免得被迷惑.
*因此我們需要清楚明白 YM 的道理到底偏離了那些基本信仰,如何偏離我們的共信之道,這樣我們才能夠向信徒解釋明白,特別是那些同情者和好奇者.
5 我沒有在 YM 偏離的道上多作經文的爭辯,我是根據 YM 的話作分辨;言為心聲,聽其言,知其心已偏;令我為他扼腕歎息不已.
一 YM 對教會三大典禮的絕對性起了質疑.
偏離十大信條的第四條(洗禮),第六條(洗腳禮),第七條(聖餐禮)
洗腳禮-我真的不知道洗腳禮到底有沒有那麼重要.
A 洗腳禮是多做的 2 分?
(2012.09.23,在臺灣的講座,羅馬書 4,Q&A.)
(29:25-29:50)(mp3.1.1)有人問:[..保羅來講...有沒有受洗腳禮?],[哦,有沒有受洗腳禮哦,他若不洗腳,你會不會抗議?],[不會],[不會就好了,那就好了嘛.就讓他進去吧.聖經...沒有記載....]
(31:13-32:05)(mp3.1.2)YM 說:[...他有沒有洗腳我也不知道,真的,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洗腳禮到底有沒有那麼重要,但是我要去洗腳,我說過 10 分可以得救,真耶穌教會叫我做 12 分,就做 12 分,反正多做沒關係,不要少做就好.但是你如果說洗腳禮道理多麼的堅固,我覺得困難,你要固守這個道理,我若變為反派的話我可以將你駁倒.但是既然真耶穌教會目前是這樣相信,他也不會因為洗腳不能得救,那就洗吧.但是如果別人沒有洗,你就跟他談一談嘛,你說我們有洗哦,比較好 哦,你是...12 分,那他願意洗就來洗.]
分辨:
1 真理只有一是,洗腳禮是與得救有關嗎?不洗是與主無分嗎?我們的答案是肯定的.
*所以聖經雖然沒有記載其他的信徒有受洗腳禮,但我們相信使徒必定聽從主的吩咐給所有的信徒行洗腳禮,因為這是主的吩咐,這是與主有分,是和"得救"有直接絕對的關係,
*因此我們相信保羅也必定有受洗腳禮.
2 YM 的答案是不肯定的,所以他說不知道保羅有沒有受洗腳禮.
*他也說:[我真的不知道洗腳禮到底有沒有那麼重要].
3 他不否定洗腳禮,但他不認為是必定的,他說他要去洗腳,這是多做的 2 分.
*他說:[10 分可以得救,真耶穌教會叫我做 12 分,就做 12 分,反正多做沒關係,不要少做就好].
*他教導人說:[如果別人沒有洗,你就跟他談一談嘛,你說我們有洗哦,比較好哦,你是...12 分].
4 這樣不肯定的說法已經偏離我們基本信仰十大信條的第六條:信洗腳禮是與主有分.
*這是肯定的,是必須做,不是多餘做,絕對不是多做的 2 分
*這是主的吩咐,不是我們大膽加添的,絕對不是 10 分可以得救,我們卻要做 12
分.
B 萬一洗腳禮跟得救沒有關係.
(2012.10.10 在台南的講座,聖經中的教會觀,Q&A1.)(3:52-5:13).(mp3.2)
YM 說:[我不會去否定目前真耶穌教會已經領受的五大教義,這個不需要去否定, 因為我看不出來它有什麼缺點.如果得救是 10 分,真耶穌教會一定要到 12 分,那隨便你沒有關係.可能有些是多餘的,可能啦,但是不影響得救.比如說我們剛才所講的那個洗腳禮,我不會否定它,但是你魏保羅沒有洗腳,對我來說無關,我不會因為說你不能洗腳,你就不能得救,我不會這麼說,尤其在你那個時代.那萬一洗腳禮跟得救沒有關係,萬一哦,一定要聽清楚不要到處去傳.我停職,再來就是除名,小心點.不過我跟他們講,要除名我如今只剩下巴黎教會,因為我會籍是在巴黎,所以不是任何人可以除名我的.所以你如果真耶穌教會要走12 分,我不會反對,但你不要將自己局限在分數裡面而已,你要展現出生命來,你如果比別人多 2 分,就展出更豐盛的生命].
分辨:
1 YM 說:我不會去否定目前真耶穌教會已經領受的五大教義.
*但是他把絕對與得救有關的洗腳禮說成不一定是絕對的.
*他說:萬一洗腳禮跟得救沒有關係,萬一哦,一定要聽清楚...
*主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主說的話是絕對的,但 YM 說:萬一與得救無
關.
*神說:你吃必定死,蛇說:不一定死.不一定死這句話就讓夏娃受惑放心去吃禁果.
2 是絕對就沒有萬一,他不但說萬一洗腳禮跟得救沒有關係,
*他也說:我不會因為說你不能洗腳,你就不能得救,我不會這樣說.
*他再次說:如果得救是 10 分,真耶穌教會一定要到 12 分,那隨便你沒有關係.
3 這樣的說法跟我們教會洗腳禮道理的說法不一致,
*我們是說:洗腳禮絕對與得救有關,不洗就與主無分,不會說萬一洗腳禮跟得救沒有關係.
C 在 1932 年開會否定洗腳禮跟主耶穌有關係?
(2012.09.09,BaldwinPark.1.)(42:44-43:38)(mp3.3)
YM 說:[真耶穌教會 1932 年否定,開會喲,否定洗腳禮跟主耶穌有關係,否定喲,你可以去看聖靈月刊.他們不認為說為什麼洗腳禮才能夠跟耶穌有份,理由很簡單,我們已經洗禮了.我已經洗禮成為神的兒子啦,為什麼還要洗腳禮,才能夠跟主耶穌有份?所以他們否決掉,真耶穌教會否決掉,1932 年,郭多馬長老當主席,我們的歷史書記載的非常清楚.那現在變成是有關係了,那沒有關系呀,我們並不是說以前的是錯,但是真理越來越豐盛,越來越明顯,我們今天是變成是恩上加恩.你洗禮了已經跟主有關係,你還要洗腳禮,跟主關係更親密,不是嗎?]
分辨:
1 在 1932 年的會議不是否定洗腳禮跟主耶穌有關係,是沒有同意說洗腳禮是與主有分. 1932.07 第七次全體大會記錄.第六,七日.討論事項(三)洗腳禮之定義及施行(52-54 頁)(附件 1) 議決:本會根據聖經(約 13:1-17)在每逢聖餐以前,由教會執事奉主耶穌的名,為初受洗者施行洗腳禮,效法主的榜樣,及表示謙卑相愛.
2 其實當時主要的討論是否定北方本會的主張,北方本會對洗腳禮的意義有三:
a.洗罪,信徒臨終時,請長老執事奉主耶穌的名給他洗腳,洗去他的罪.
b.相愛,男女婚禮後,新郎新婦彼此洗腳.
c.互赦,信徒互相認罪,彼此洗腳.
*這三個主張是被否定了,所以今日我們沒有這樣執行.
3 在 1932 年的會議也有談論到洗腳禮與主有分這問題,議決裡是沒有同意說洗腳禮是與主有分.但 TJC 以後的會議已經修正通過:洗腳禮是與主有分,直到今日沒有再改變.
4 現在 YM 將 1932 年沒說洗腳禮是與主有分的議決再提出來,用意何在?
*他說:現在變成是有關係了,那沒有關係呀,我們並不是說以前的是錯,但是真理越來越豐盛,越來越明顯,我們今天是變成是恩上加恩.你洗禮了已經跟主有關係,你還要洗腳禮,跟主關係更親密.
5 他把洗腳禮也說成是恩上加恩,是跟主關係更親密.
*這樣的說法與主說的不同,主說:不洗就與我無份.
*洗腳禮是與主有分,和"得救"有直接絕對的關係,不是恩上加恩,不是關係更親密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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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 回應:
1. 陳恩國同工在整理這「偏離」之前,為了入達到控告 YM 偏離之罪,所以雖然明明知道 YM 不但沒有否定 tjc 的教義而且認為 tjc 的教義和別人的比起來是 12 分。但恩國還是千方百計要在眾信徒面前入罪 YM。在中國歷史中奸臣害忠良的戲碼裡,這齣「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戲被演了好幾回。
2. 既然恩國說真理只有一是。好!所以末日按真理來做的審判也必然只有一標準。所以至少 1932 年以前所有真耶穌教會的人都不能得救!
3. 切望新加坡長執會按照恩國定罪 YM 的標準(真理只有一是,不是嗎?),宣判 1932 年的會議是撒但的會議!因為這次會議沒有同意洗腳禮與主有份!所以當時的真耶穌教會比現在的 YM 更偏離,是大異端!(1932 年給洗腳禮0 分。而 YM 至少給洗腳禮 12 分!)。而新加坡真耶穌教會乃是異端之後!
4. 在「真理只有一是」的理直氣壯下,林永基在 2009.12 號聖靈月刊的第七頁推算出主耶穌百年「以後」才會再來。「所以百年之後,就是末期來到的時候..」台灣總會聖靈編審委員會編審「通過」、刊登。如此一整批真耶穌教會台灣總
會的高層,竟然沒人看出林的文章大大違背了只有「父」才知道的時辰!新加坡長執會為了捍衛「真理只有一是」,更應該宣判林永基和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編審委員會在 2009.12 為撒但所佔,淪為假先知! 5. 如果新加坡長執會只會做選擇性的辦案和定罪,要知道手持兩樣法碼者為神所憎惡,其日子不必長久(箴 20.10 : 申 25.15)。
*****
D 其實 YM 以前不是這樣說的.
2005/12/15 他寫了篇文章:洗腳禮與得救關係之再確定(附件 2)
1 不知從幾時起,原本是[很確定]的道理,突然有人[起了懷疑];
*不知是什麼心意,聖經裡[清清楚楚]的宣告,再也[聽不進去];總以為自己有了[新發現].
*難道這就是風行一時,所謂的"神學研究"之結果嗎?
*或者,我們倒不如說這是本會歷史上少有的部分信徒[信心之迷失],
*而這其中"高舉學術,輕忽神言"的因素占了一大半.
2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甚麼,講甚麼" ,(12.48-49) 明白的告訴我們,
*主耶穌講話[不是隨興而起的],與當時的時間,空間(背景)沒有絕對的關連.
*我們甚至可以說,父神在事未發生之前"已經" 吩附主耶穌該當說的話,[為我們指出得救之路].
*及至事臨,主言一出,腐朽也變神奇,充滿了神言能力與靈意.
*因此主耶穌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 5.63).
3 你我的話,沒有生命之價值.我們習慣了聽不帶審判能力的話語,習慣了分析隱藏在話語背後的背景及心理因素.於是"歷史中"的耶穌所講的話,也給套進了歷史的時空中.
*在這似乎合於邏輯的思考方式裡,我們[犯了一根本且無可挽救的嚴重錯誤]:
*視神言如人言,忘記了"神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 (詩 119. 89)
*以及"神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 33.9)的神言無上之絕對能力.
4 也因而,同樣面對主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 13.8)的宣告,
*我們不但沒有彼得的震驚與焦慮,反而有類似猶大那晚所表現出來的冷漠與無動於衷.
*更有甚者,竟然有人意圖以"背景"的因素來否定或淡化主這句話的能力;
*意圖以"教訓意義"的教誨來代替"與我無分了"的重大告示.
*主對彼得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一語道盡了此時此刻和"彼此"無關.
5 有人以為主耶穌當夜所做的只是要為門徒留下彼此謙卑服事的榜樣,而與與主有分無分無關.
*可是聖經卻告訴我們,主說:"我"(絕對的單向)若不洗你,"你"(被我洗而未曾洗我者)就與"我"(洗你而未曾被你洗者)無分.
6 值得注意的是,那一夜,只有主耶穌洗門徒的腳,門徒未曾回洗主耶穌,門徒之間也未曾彼此洗腳.
*主耶穌單向的做了,使門徒和祂有了分.然後,主吩附門徒要彼此洗腳,確實相愛.
7 於是很明顯的劃分出兩樣實質不同的洗腳:一是主親自執行,為要使門徒和祂有分的單向洗腳;一是主吩附門徒,為要表現出門徒之間相互服事的彼此洗腳.
*前者和"得救"有直接絕對的關係;後者則和日常的靈修生活密相連.
*前者我們在約翰福音書中看見了主親自的執行;後者我們在聖經中找不著門徒
付諸執行的痕跡.
說明:
1 YM 在 2005 所說的洗腳禮是和"得救"有直接絕對的關係. 在 2012 就是七年後,在臺灣講座所說的洗腳禮,我真的不知道洗腳禮到底有沒有那麼重要,
2 他犯了自己在文章裡所說的:我們犯了一根本且無可挽救的嚴重錯誤:
*[視神言如人言],忘記了"神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 (詩 119. 89)
*以及"神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 33.9)的[神言無上之絕對能力].
3 也因而,同樣面對主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 13.8)的宣告,
*我們不但沒有彼得的震驚與焦慮,反而有類似猶大那晚所表現出來的冷漠與無動於衷;
*也類似 YM 所說:我真的不知道洗腳禮到底有沒有那麼重要
4 洗腳禮和"得救"有直接絕對的關係,這是 YM 以前所強調的道理,但現在他偏離他以前所說的道.
*按照他自己的文章說的:不知從幾時起,原本是[很確定]的道理,突然有人[起了懷疑]; 不知是什麼心意,聖經裡[清清楚楚]的宣告,再也[聽不進去];總以為自己[有了新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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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
1. 「洗腳禮與得救有直接關係」的教義,不但在 1932 年被南派斷然否定了(不知道為什麼恩國會突然看不懂這些文字記載?硬不承認南方「否定」的事實。
以下會議記錄原文。南方代表發言):主耶穌說:「我不洗你,你就與我無份了」。難道我們受了水洗得了聖靈,只因不洗腳就與主無份麼?不!主耶穌的旨意在於祂的門徒能彼此謙卑,互相赦免… 並且教會歷來都有人起來質疑(但從來沒有被停職的。呵呵)。
2. YM 2005 年後,細細思想、查考 tjc 歷史。發現如果將洗腳禮定為「與得救有關」。則真耶穌教會等於否定了自己是聖靈親自建立的教會。因為一直到1932 年,甚至到今天 2014 年,佔 tjc 總人數 70%以上的北方真耶穌教會在這教義上仍以 1947 年決議的方向為主。其內容與南方不同。所以如果硬說真理只有一是,而這一是就是:「洗腳禮與得救有直接關係」。那 2014 年全球大部分的 tjc 是不能得救的!就等新加坡長執會來宣判吧!
3. 如果要緊抓「不洗就與我無份」來說與得救有直接關係。那好,請去找找看聖經裡類似的句子有多少!請通通抓來說「與得救有直接關係」!
4. 此外,凡不變賣所有的人有禍了,因為他在天國是無財寶的:「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路 18.22)。切盼新加坡長執會成員在真理只有一是的原則下,勇敢起來力行主道,做眾信徒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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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禮-在池子洗禮到底有沒有功效?
(2013.05.19,在高雄的講座,希伯來書 01)
(63:16-63:44)(mp3.4.1)YM說:[有一個長輩,他被關了20年,...他被放了出來之後,很多人批評他,說他軟弱了啦,現在與外教會結合啦,放棄了信仰了啦,....]
(65:10-70:05)(mp3.4.2)[我這次遇到有一批人,他們在文化大革命時候因為逼迫很厲害,他們最後是在水池受洗...在水池受洗,當然文化大革命過去了,就被批判...真耶穌教會裡面的異端...]
[他跟我談這個問題,我也在聽,我是感觸蠻深.到底有沒有功效?他們的洗禮到底有沒有功效?沒有功效也有很多人死了,也很多人在池裡受洗的死掉了,你當時要他們到河裡受洗...這是不可能的事情,連你都不敢去,不要說別人(YM 註 文化大革命期間).所以我只能這樣說:... 我說當保羅跟西拉在監獄裡唱詩...][獄卒就帶他們回家,...他們就洗禮,...獄卒敢
不敢將這兩個犯人帶出去?敢不敢,不敢.那個城門會不會關起來,晚上,當然是關了啦.所以保羅他們能不能出城,不可能.問題是,耶路撒冷(YM 註:應該是腓立比)裡面沒有河,河在外面,那他們去哪裡受洗?你只能想像說:那天晚上他們沒有離開過獄卒的家,你可以想像嗎?他們那天晚上有沒有離開獄卒的家,應該是沒有吧?因為他們是犯人,怎麼可以帶出去?參考參考.]
[你再回想,在大馬士革的路上,保羅被選召,亞拿尼亞來找他,他眼晴已經瞎了,聖經怎麼記載,他進來就按手給他,就看見了嘛,被聖靈充滿,然後呢,受了洗,就吃了飯就健壯了,是不是?你想,他有沒有離開那個家,有沒有,路加怎麼沒有說:啊,他都看見了,所以帶他到城外受洗又回來,吃了飯就健壯了.沒有啊,他說他,叫他眼晴看見,被聖靈充滿,受了洗,吃了飯就健壯起來.]
[所以很多東西你去想它,你不要當作全面性的,你可以當作特例也好,都沒有關係,那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難道神不會憐憫嗎?會不會?所以這些在文化大革命的這些人,你要怎樣對他講?說:你們...下地獄,你們更改福音啊.還是跟他們這樣說:只管擔任無懼的來到神面前,因為神必定會憐憫你們,因為你們不是故意犯罪,你們並沒有丟棄真理,你們並沒有丟棄信仰,只是整個環境讓人沒有辦法去執行...] [但是他們那邊到今天為止,他們一樣是大水洗,一樣是有神跡奇事顯明,你怎麼去解釋這些東西]
分辨:
1 真理只有一是,不能夠在特殊情況就可以改變或妥協.
*若你認為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改變洗禮的真理,認為在池子受洗也沒有關係;
*如 YM 所說的:[因為神必定憐憫你們,因為你們不是故意犯罪,你們並沒有丟棄真理,你們並沒有丟棄信仰,只是整個環境讓人沒有辦法去執行...].
*其實這樣做,神不喜悅,因為你隨意改變了聖經所說的合法大水洗
2 若當時真的不能夠到河裡受洗,就暫時不受洗,不能夠因此在池子受洗,
*這樣神會憐憫你,因為神知道你是堅持要受合法大水洗的真理,你不敢改變這洗禮的真理.
*洗禮是絕對在河裡或海裡受洗,縱使是病重的人,我們也絕不妥協改在水池受洗.
3 YM 怎麼能夠為了安慰他們而對他們解說偏離本會大水洗的道理?
*他強解獄卒不可能在外面的河裡受洗,路加沒有說帶保羅到城外受洗又回來,雖然說是參考參考,但那不就意謂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不必到外面的河裡受洗,在池子受洗也可以.
4 一個相信本會赦罪大水洗禮的人不會像 YM 這樣的解說.
*他必定是指導並勸勉那些在水池受洗的人重新接受正確的大水洗.
*如保羅指導以弗所信徒重新受洗,雖然約翰的洗禮也是從神來,但那只是悔改的洗,必須接受耶穌赦罪的洗一樣.
5 YM 說:到今天為止,他們一樣是大水洗,一樣是有神跡奇事顯明,你怎麼去解釋這些東西.
*現在一樣是大水洗,一樣是有神跡奇事顯明,但不證明他們以前在池子洗禮是對的.
6 在 2013 年 6/7 月我在亞當教會帶領中國同靈聚會時,有一姐妹剛從中國來這裡探親,
*我問她是否聽說 YM 想要聯合不南不北的中間真耶穌教會,她說,知道,但是那個長老已經反教了,他們是在水池洗禮,跟我們不一樣的,怎麼還去和他們聯合呢?
*連一個小姑娘都明白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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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
1. 巴不得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恩國就在中國!且在紅衛兵和左右鄰居密告、鬥爭時還大批大批的一路唱詩領人到河裡、海裡去受大水洗!
2. 祭物只有一款,律法寫得清清楚楚。但主耶穌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物」(太 12.7)。敬請恩國同工告訴我們「憐恤」只有一式嗎?
3. 在真理只有一是的原則下,當主耶穌稱讚古時祭司竟然明顯違反摩西律法而將陳設餅給大衛及跟從的人吃時,新加坡長執會當時若在場,一定會和主耶穌大吵一架,定主耶穌罪,說祂違反了真理只有一是的鐵律,任何情況下絕對不能更改。
4. 真理只有一是。請問 1932 年的決議不是真理嗎?(請先回答這問題)。好,請問新加坡更改了一是的真理沒有?如果不是,很顯然,新加坡長執會和郭多馬長老以及當時開會的南北兩支的所有代表都不是同一「靈統」「道統」的人!都不在同一的天上耶路撒冷裡!不要忘了,那些 1932 年否定洗腳禮與主有份的前輩也在這永生神的城邑裡(來 12. 22-24)!
5. 請問,主耶穌也在這集合古今中外諸長子的天上的耶路撒冷裡,而你,老說別人偏離的,你也在其中嗎? 如果你也和大家一起在其中,就請你安靜!因為你我都是「被救來」的。請不要裝得好像你是審判官,好像審判的標準就是由僅僅能讀通一半不到神言的「委員們」來定!
6. 聖靈再怎麼充滿人,人就能全懂神言奧祕和審判標準嗎?保羅還說他所知的有限,等主來時(審判之時),他所知的通通都將歸於無有。你我是誰?
7. 沒想到當了三十多年的傳道恩國竟然如此輕易的就被一個小姑娘騙了!還拿來在眾人面前當做定罪別人的根據!糊塗!
8. 知道嗎?只有幾萬人的臺總和聯總看局勢不對了,眼看就要被 tjc 百萬人的大合一給邊緣化了。2014 年趕緊連續派王明昌,翁正晃去與…「在水池洗禮的」友善!請新加坡長執根據小姑娘的話去反對,去定罪,去責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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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wls 的文章:今日 YM《雅歌》臺北講座的三大[否定], 06/23/2013
1 YM 今天讓我最難過的一段話是:[以前洗禮常在見證什麼人看到水變成血,這讓我起很大的反感。這個見證要做什麼?聽了一次兩次三次之後,我內心起煩躁,我們教會改變了什麼,神顯這異象, 完全沒改變,耶穌跟你就這樣的關係而已嗎?]。
2 主的寶血在洗禮現場,將基督的代贖[活畫]在我們眼前,
*即使這樣的顯現是一而再,再而三,難道就因此讓人[反感],[煩躁]嗎?
*聖靈豈不正是應該在洗禮現場[見證]這血,水,聖靈的洗嗎?
*洗禮經常見到[寶血]異像是異常,應該反感嗎?
分辨:
1 我們不鼓勵信徒為了看水變血的異象而到洗禮場,但我們絕對不會反感人作見證看到水變成血.
*因為這異象不是人想要看就可以看到.
2 既然神讓他看見,來見證這大水洗確實有主的寶血,有赦罪的功效,怎麼聽了會反感?
*除非這是假見證,或這見證違背聖經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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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
1. 近十年來已經很習慣同工如此東抓西拉的對信徒談 YM 的危言聳聽。就不相信仔細聽 YM 錄音的恩國及 Rawls 沒聽到(大意);YM 當傳道初期,巴黎教會常有人在洗禮看見寶血。常常見證。但幾年來常看見的人在靈性上卻毫無長進。
2. 所以 YM 在聽見他(們)又說看異象,就起反感(雖然他們看見 YM 洗禮時有寶血,對 YM 是絕佳的廣告機會。不是嗎?),告訴他(們):「神讓你看這麼多異象,但你卻毫無長進!這樣看異象有什麼用!」從此,再也沒有人看見了。縱使看見也不敢在洋洋得意的說了。
3. 看到新加坡群羊牧者又東抓西拉。求神憐憫這不能說是無意的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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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餐禮-外教會的人是否可以在本會領聖餐?
(2012.09.09,BaldwinPark.Q&A2.)(13:45-16:35)(mp3.5)
YM 說:[....有一個傳道問我:楊傳道,你說外教會的人可以到我們教會領聖餐嗎?我說:是什麼人跟你打小報告?我們當時在討論這個問題就知道一定有人會打小報告....我說:朱弟兄很聰明....朱弟兄說:我要強調一句話,請你們各位聽清楚,楊傳道是說,這個是一個可以研究的方向,就是一般基督徒來到我們真耶穌教會領聖餐的時候到底能不能領,因為很多朋友在領聖餐的時候就被打掉了.大家捧到他前面...就跳過去,這麼一跳過去,心就碎了.你平常跟我那麼好,等到吃最重要耶穌 的肉和耶穌的血的時候,我就變成外人....這場面相當尷尬,那他們到底能不能領?
我說:這個是可以研究的方向.因為聖經有,這個章節有,有贊成有不贊成的經節.我在講的時候,朱弟兄就介進來,他說:一定要強調清楚,楊傳道沒有說他贊成,他只是說這是一個研究的方向,馬上告到這裡來.]
分辨:
1 YM 和朱弟兄強調他只是提出討論而已,認為是沒有問題,其實問題嚴重.
*因為外教會的人還沒有接受本會赦罪的洗禮,他的罪尚未得到主的赦免,怎麼能夠領受主的聖餐?
*若還沒有在本會受洗的人可以領受聖餐,那我們教會的赦罪大水洗就不是絕對需要了.
2 每逢領聖餐時,主持人必定會宣告,未在本會受洗的暫請不要領受.
*所以一個對本會聖餐道理純正的人,是不會提出這個問題來討論的,因為這是違背赦罪的洗禮.
3 若有人提出來討論,那表示他的信仰已有所偏離,就如一般基督教所說,只要你相信耶穌,並接受了基督教會的洗禮,你的罪就得到赦免,你就是主的兒女,所以你雖然不是在這個教會洗禮也可以在這個教會領受聖餐.
4 但我們的信仰不是這樣,沒有在本會受洗的,不可以領受本會的聖餐,因為他的罪還沒有得到赦免,這是不必再討論的問題,除非你偏離了我們這個信仰.
5 比如我身為一個傳道人提出:傳道人是否可以娶兩個妻子?
*我只是提出來討論而已,我沒有說我同意,那你對我這個傳道人會有什麼看法?
*從 YM 自己說的話,可以聽到他對本會三大典禮的絕對性已經偏離, 他口口聲聲說不否定,但其實他不認為是必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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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
1. 「若有人提出來討論表示他的信仰已經偏離了」。很好呀!那就請率先廢了新加坡的「真理研究會吧」!很典型的「我可放火,你不可點燈」!
2. 試問,如果沒有研究,怎上文又說:在 1932 年的會議也有談論到洗腳禮與主有分這問題,議決裡是沒有同意說洗腳禮是與主有分.但 TJC 以後的會議已經修正通過:洗腳禮是與主有分,直到今日沒有再改變。
3. 明顯可以看出新加坡長執會極盡一切誤導信徒之能,就只為了達到除 YM 目的。這莫名其妙的「恨」,或許只能從主耶穌的話去找那「有原因但是無故」的解釋吧(約 15.18)。
4. 相信嗎?寫到這裡才只是恩國控告 YM 的洋洋灑灑一大篇的一半不到!累了。都是一樣的東拉西扯的手法。還需要繼續批註嗎?
5. 根據 YM 近十年來的經驗,「他們」要處理 YM 之前都會先放出這樣無中生有的煙霧當熱身動作,迎造眾人皆曰:「殺!殺!」的四面楚歌。然後,再來很鱷魚眼淚的「余不得已也」的一刀。等著看吧。又到三月了。
6. 百夫長用皮條將保羅捆綁,那個說不要自己申冤,申冤在神的保羅馬上回嗆(借用一下現代字眼):「我乃羅馬人!」而且也寫了許多書信竭力為自己辯白。試想,如果沒有保羅自己的書信,光看路加福音,誰能知道保羅為主所受的冤屈和苦楚? 7. 晚安。主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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