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

不照規章!不顧聖工!

如果一個目的是正當而必須做的,則達到這個目的的必要手段也是正當而必須採取的。                                                                                      ------亞伯拉罕‧林肯

在《真耶穌教會國際聯合總會規章》中,第一章第二節第4條:本會之宗旨為聯絡世界各國總會、聯絡處與直屬傳教區,並協助其健全發展;統一本會教義,推行世界傳道,完成主交託真耶穌教會之使命。

聯總的宗旨是「聯絡」單位,不是上層、高層與權力單位!今天把聯總公文看做是真耶穌教會至高無上絕對命令的觀念是從哪裡來的?我們不是羅馬大公教會!我們沒有教皇!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只有耶穌基督才是教會唯一的王!

真耶穌教會歷史上是1917年出現,聯總要到約1970年才出現。換句話說,教會先存於組織,組織是依附於教會,為了教會才存在的!不是因為組織所以才有教會!

第一章第四節第6條:各國教會代表大會由各總會、各聯絡處、各直屬傳教區及聯總傳道者中選出之代表組成,為本會最高議決機構。

聯總的最高決議機構是各國教會代表大會!不是聯總負責人會(圖1)!

第一章第四節第13條:負責人組織負責人會,為本會最高執行機構,其職責如下:



1.   執行各國教會代表大會交辦事項。

2.   決定聯總各種會議之日期地點。

3.   審議負責人會之議案。

4.   審查預算案、決算案。

5.   審查及協調各單位年度工作計畫。

6.   任免聯總專職傳道者。

7.   處理各總會不能解決之事項。

8.   處理各總會違規案件。

9.   公布本會規章。

10. 審定及公布本會辦事細則及簡則

11. 核准各總會或聯絡處成立申請案。

12. 決定代表大會日期。

13. 公布真理研究委員會議所決議之事項。



聯總負責人會是執行機構!是要照著各國教會代表大會所交辦的事項去執行的!換句話說,聯總負責人會是要去執行的僕人(1小點)其中第6小點:任免聯總專職傳道者。所以聯總負責人會的確有足夠的職權將楊昱民傳道的傳道專職免職。但是

在《聯總辦事細則》中:

第一章第二節第14條:負責人的任期︰由被選之日開始至下次大會選舉產生新負責人為止。

15條:負責人的空缺

1.   因辭職、退休、離世、精神不健全或犯重罪由負責人會決定其職位出缺

2.   辭職之負責人需於選出另一負責人為止,辭職才算生效。

楊昱民傳道沒有辭職、沒有退休、沒有離世、沒有精神不健全、沒有犯重罪!為什麼聯總負責人會可以將其由代表大會所選出的負責人職務停止?這是越權!

若有人認為楊昱民傳道精神有問題,那麼請舉證!是哪一位心理諮商師去檢查的?檢查結果為何?

若有人認為楊昱民傳道犯了重罪,那麼更需要舉證!請問他是不信獨一真神(第一誡)?拜偶像(第二誡)?殺人(第六誡)?犯姦淫(第七誡)?還是作假見證(第九誡)?請問今天他是犯了哪一條重罪所以被停止聯總負責人的職權?

公文中有三項罪名,請聯總舉證,告訴信徒楊昱民傳道是何時、何事、何地不遵照聯總規章與不照真理研究會的決議?也請另外告知信徒,這三項是如何屬於可以免職聯總負責人的重罪?如果他真的那麼爛,為何不在201113年的世界代表大會處理,讓各國代表看看楊昱民弟兄是如何不遵守真理研究會的決議?不照道理糾正?以及如何不服從聯總規章?

甚至簡單一點來說,楊昱民傳道如果犯了重罪,他應該要被除名!而不是只有停職!聯總的停職公文本身已經證明了他沒有犯重罪!

再說一次:楊昱民傳道沒有辭職、沒有退休、沒有離世、沒有精神不健全、沒有犯重罪!為什麼聯總負責人會可以將其由最高決議機構代表大會所選出的負責人職務停止?這是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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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昱民傳道寫過許多剛果的工作報告,其中2011.717-2011.83日的報告中(圖2),第19-20頁提到:

「此外,也談到信仰書籍的出版。商量在Goma印刷兩百多頁Swahili版的les Fondements Du Salut 的可能。法文版的FDS是建立剛果教會很重要的一本書籍,是由巴黎教會用幾年的時間融合楊約翰長老的「聖經要道」和郭子嚴長老的「真道提要問答」所編寫而成的。

剛果同工在2004年歸主後,以一年的時間很將法文的FDS翻譯成Swahili。向聯總申請印刷。誰知2006年在美國喜樂坡教會舉開的聯總負責人會議中,突然間,很詭異的,聯總文宣部竟然說要交給當時連一個字都還沒翻譯的非洲英語區去做!我說剛果的Swahili和肯亞的Swahili就如同台灣和中國的中文,不盡相同,更何況剛果的Swahili版是根據法文的 les fondements du salut翻譯的,和英文版的任何書籍都沒有關係!但「聯總」還是決定捨棄已經翻譯好就要印刷的剛果版不用,決議要交給當時連一個字也沒進行翻譯的英語區去印!既然經費在文宣部手上,法語區也就不再理這事了。從此年年剛果都要求有這麼的一本信仰書!如今過了五年,非洲英語區仍然毫無動靜!」

台北教會倪伯舜弟兄讀完報告後,很熱心地詢問,為何信徒奉獻給非洲剛果事工的錢,沒有用在福音事工上。台灣總會在20111231請陳忠揚傳道前來說明



好一句:因為法文版的得救要道一書中有聯總規定不能再傳講的楊昱民中的魔鬼論,所以不能印!

我們就來看看這本法文版的得救要道當中有沒有楊昱民傳道的魔鬼自存論!

法文版的得救要道中,只有最後兩小頁是提及魔鬼的補篇(圖3)。

你不懂法文?我也不懂。所以我用google翻譯成英文,然後再譯成中文。我相信一定有很多地方是錯譯,請懂法文的兄姐不吝賜教。但是我百分之百確定,這當中絕對沒有提到魔鬼自存!基本上,根本連魔鬼的來源都沒有提(附篇)!

請問一個不懂法文的人,花了約2小時就可以確定根本就沒有這回事的人,為什麼聯總花了約快要7年的時間,卻依然阻擋聖工?為什麼我們剛果的弟兄姊妹從2005年盼望一本得救要道,盼望到2012年還是沒有?退一萬步來說,就算聯總懷疑這最後兩小頁真的有問題,為什麼不將這兩頁去掉,將其他沒有問題的部分印刷成冊?請問這延宕7年的聖工,聯總要如何向剛果的弟兄姊妹、奉獻的弟兄姊妹與天上的神交代?

再問陳忠揚傳道、吳明真長老與趙四海傳道,為什麼沒有查證過的事情你們可以那麼篤定?想必是人云亦云,或根本就是聽聯總的負責人說的,不是嗎?那麼請受人敬愛的您們,將告訴您們消息的人說出來,到底是誰要為這耽延聖工的事實負上全責?

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後13:8)

請參考:教會不願面對的真相 

聯總阿!妳到底做了什麼?

因為神是公義的!

附上楊昱民傳道2012年3月22-23日的日記(附篇2)當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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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聯總機構圖。


圖2:2011年剛果報告,開頭。


圖3:法文版得救要道,最後兩頁。


附篇:法文版得救要道譯本,最後兩頁。 

B. SATAN

B.撒但

1. Who is the devil?

The devil is the spirit of evil in the heavenly places that humans can not see and which dominates the world of darkness (Eph 6:12). It seduced the whole world (Rel 12:9) and until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Lord Jesus, the devil had the power of death (Heb 2:14).

1. 誰是魔鬼?

魔鬼是天空屬靈氣的惡靈,是人肉眼不能見,統轄這幽暗世界的(6:12)。牠誘惑著全世界(12:9),並且直到主耶穌復活之前掌有死權(2:14)

2. What is the name of the devil?

The devil is known by many names in the Bible. In chapter 12 of the revelation, it uses four names to name the devil.


  1. The devil: which means “defame”, “slander”. It sows doubt in the minds of men (Gen 3:1, 4-5), accuses men before God (Job 1:9, 11; 2:4-5) and the accused (Rel 12:10).

  2. Satan: which means resist, oppose. All his thoughts and his conduct was intended to oppose God and the good.

  3. The serpent: which has the meaning “bright” and “seduce”, to show that it is cunning and a liar.

  4. The great dragon: which means “devour”, “cruel”. It wants to devour the church (Rel 14:4-5) and the Christians (1Pet 5:8).

2. 什麼是魔鬼的名字?

魔鬼在聖經中有許多名字。在啟示錄12章中,用了四個名字去描述魔鬼。


  1. 魔鬼:意味著造謠”, “毀謗。牠將懷疑放在人心中( 3:1, 4-5),在神面前控告人 (1:9, 11; 2:4-5)並且是那控告者(12:10)

  2. 撒但:指著阻擋與對抗。所以牠的思想與行為都是有意敵對真神與良善的。

  3. 古蛇: 代表光明誘惑,顯示出牠的狡猾與欺騙。

  4. 大龍:指著吞吃殘忍。牠想要吞吃教會(14:4-5) 與基督徒(彼前 5:8)

3. Has the devil other names?

Satan is also called Belial (2Cor 6:15) which means “malefactor”. It is also called Beelzebub (Mt 12:24), the Evil (Mt 6:13), the tempter (Mt 4:3; 1Th 3:5), the ruler of this world (Jn 12:31) and the god of this world (2Cor 4:4) etc.

3. 魔鬼有其他名稱嗎?

撒但又叫做彼列(林後6:15),指著罪惡。牠也被稱做別西卜(12:24)、惡者(6:13),、試探者(4:3; 帖前 3:5),、這世界的王(12:31)的與這世界的神(林後 4:4)等等。

4. Who can destroy the devil’s work?

“For this purpose the Son of God was manifested that he might destroy the works of the devil” (1Jn 3:8). The lord Jesus has already defeated Satan who held the power of death, so that whoever believes in him, have their eyes open, turns from the darkness into the light, turns away from Satan’s power to belong to God and receive the forgiveness of sins.

4. 誰可以破壞魔鬼的工作?

神的兒子顯現,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3:8)主耶穌已經擊敗掌死權的魔鬼,所以任何相信祂的人,都眼目明亮,從黑暗中轉向光明,從撒但的權下歸向神並且罪過得到赦免。

5. Does Satan has his own organization?

Satan has his own kingdom (Lk 11:18). Its evil spirit dominates the minds of men and their behavior and it builds in the heart of these strongholds of unbelief. It uses all tricks, the pride of men to prevent people from knowing God and obeying Christ (2Cor 10:4-5).

Thus, we the Christians and the church of God, we struggle against the rulers of darkness and spiritual wickedness in heavenly places (Eph 6:12). With the help of God’s power, we work together to give the Gospel and storm the bastions of unbelief who sit in people’s minds, so as to bring them to obedience to Christ.

5. 撒但有牠自己的組織嗎?

撒但有牠自己的國度(11:18)。牠的邪靈統治人心與行為,並且在不信之人心中建構堡壘。牠使用各樣計謀,利用人心的驕傲妨礙人認識真神與順服基督(林後10:4-5)。所以,我們基督徒與神的教會,要竭力對抗這世界的王與天空屬靈氣的邪靈(6:12)。藉著神大能的幫助,我們與神同工,以福音來破除不信之人心中的堡壘,使他們歸順基督。

6. How can we get rid of the influence of Satan and resist its wiles?

We must rely on God’s salvation, the only way to defeat Satan (Col 1:13-14). For entrusting us to Jesus, who delivers us from Satan’s power, is as the people of Israel saved by God from Egypt (Ex 14:30). “Submit yourselves therefore to God. Resist the devil, and he will flee from you. (Jam 4:7)” The Christians must put on the armor of God, stay alert and fight the evil spirits to resist their wiles (Eph 6:11-17).   

6. 我們如何排除魔鬼的影響與對抗牠的詭計?

我們必須依靠神的救恩,這是擊敗撒但的唯一方法(西1:13-14)。將自己交托給從撒但權下拯救我們的耶穌,就像以色列百姓從埃及被真神拯救一樣(14:30) 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4:7)。基督徒必須穿上神的軍裝,保持警醒,與邪靈爭戰對抗他們的詭計(6:11-17)


附篇2:楊昱民傳道2012年3月22-23日聯總負責人會議日記。

21日 冰涼籠罩在大田

下午三點多抵達機場。等六點多抵達的同工一起搭快鐵到大田,十點多到大田教會,也是韓國總會所在地。空氣瀰漫著一股異常的冰涼。

22日 好像有什麼在前頭的陰暗處等著

早禱後用過早餐後,(這是我在大田兩天裡唯一的一餐)08h30開始開會。感覺會議正以異於平常的速度在進行,幾乎可以用「飛奔」來形容,好像有什麼大事在前頭等著。我看看議事本,總共有十六條議案,自思著:如果照這樣的速度下去,豈不是一天或頂多加一個早上就可以開完?

08h30開會前,告知總務趙明洋說幾個與我有關的議題我會錄音。

10h30第二堂,主席林問大家說負責人會可不可錄音?我說在民主國家裡的重要會議不但錄音並且錄影!在會議上所說的都要被神審判,我們光明正大發言,怎會擔心被錄音?何況如果負責人會不安排錄音,就應當准許私人錄音,以免將來失去資料,產生各說各話的現象。經過表決,負責人會自己不錄音,也不允許私人錄音。要我將08h30-10h00的錄音檔刪除,其中有很重要一段質詢財務部部負責車富銘有關「剛果奉獻款」進出帳的對話(註A)。

(註A)→ 在這裡一定要先很明確的表白:「我絕對不懷疑任何同工有金錢上不乾淨的行為」。只是覺得聯總的帳需要好好整理。因為2010年財務部跟我說在台灣戶頭裡的剛果款只剩台幣六十萬。我心裡很納悶,因此2011年親自到台總財務處查(「剛果專戶」是2005年台總財務處負責蔡學章弟兄幫忙設立的),結果部門的同工竟然連這專戶都查不到。有人要我去找前一任的同工請他幫忙,結果查出還有兩百多萬!我心一驚:心想差額這樣大,那2010之聯總帳目是怎樣結算的?還有一筆須要瞭解的就是2010年聯總在歐陸所支出的8000多歐元的帳。2010年十二月底歐陸聖工小組會議時柯恆雄力主這筆帳要由歐陸來埋單,並且說了一句至今與會者都不懂的話:「如果歐陸不買單,就為難車富銘了!」當時聯總常務周惠嘉傳道也在場。但歐陸聖工小組最後表決這筆未與歐陸聖工小組報備的聖工款當然得由聯總自己支出。決議要德語區與聯總聯繫「要回」這筆款。結果到了2011年底歐陸靈修會還沒要回,只說「有寫信了」。決議要德語區將這信轉給歐陸主席,結果沒轉。20123月我要到韓國開會前,歐陸主席再次請德語區將信轉過來,結果竟然來信說「聯總已經將這筆錢還回了」。但沒附上任何還款的證明。我心裡正準備在這次會議中詢問(看見財務報表上2011年歐陸支出只列兩千多美金。並未提及這約一萬美金的8000多歐元)。可能是巧合吧!主席在各部報告之後說「財務部的報告等會議最後再做報告」(結果會議結束之前,我就被告知停職決議。於是離開會場。所以也就沒得詢問了。呵呵)。←(註A

既然決議連我早上的錄音也要刪除,我就說,我自己不會動手刪除的,請派一人來刪除吧!經過短暫猶豫,總務趙明洋被指定來親手將存在我電腦上的錄音檔刪除。下午13h30繼續開會,主席林永基好像有點不安,要求總務再將早上已經丟到電腦垃圾桶裡的錄音檔再一次的從垃圾桶裡刪除!

08h30一個案一個案掃過,10h30休息時,總務部突然發下由常務會提出要處理我的第21號案!我馬上在議案紙上寫下發下來的時間。2012.03.22. 10h30.

下午進入第三案討論:日本聯絡處規章再修訂。(聯總負責人會討論各聯絡處成立的規章過程通常是這樣:十幾頁的規章一口氣唸完,在唸的時候,負責人中有閉目養神的,有打盹的,有在自己電腦上做自己事的… 只有幾位認真的在聽。等唸完之後,主席就問有要修改的嗎?然後就有人提出對幾個字句的修改。接著,表決,通過。這就是聖靈和負責人會定意的決定了。聯絡處就這樣過關,成立了)。我說:這樣修改規章太過草率了。去年這草案在第一次的負責人會才通過也做了修改,結果日本聯絡處對修改部分有意見,在各國代表大會之後的第二次的負責人會議中,負責人會還刻意請日本聯絡處的吳長老來說明,當時滿上修訂,結果今年又要修改!林主席聽了很不高興的回答:哪有!你搞錯了!怎是草率!

然後,突然來個要我措手不及,直接跳要第九案,是我提的:檢討聯總某號公文的真確性和車南京的錄音。

討論一陣,林就說要將兩個月前在提案截止之日之前就提出的第九案和今天早上10h30才發下的第21號案合併討論,我說:「怎有處理人事問題是這樣處理的!10h30發下,13h30討論。控告的東西一大堆,中午我沒去吃飯,看了才發下的21號案材料,裡頭謊言、栽贓的東西一大堆,你們又不給我時間去準備資料答辯!怎樣討論?(最離譜的是中國福清長執會寄來8頁沒有記名也沒有蓋印的匿名控告!是誰要他們寫的?我1999-2010年間,足足11年沒有進過中國,直到2010.03巴黎教會希望我進去訪問在巴黎中國同靈的家庭,前後12天,從此聯總和長執會就將中國教會二、三十年來他們無法控制的動亂全推到我頭上來!)

我拒絕參與第21號案的討論。我反對第9號案和第21號案合併。但主席堅持要將21案併入第9案,並且說了一句讓我心裡發毛至今的話:「第21號案之所以會被提出來是因為第9號案的存在,是昨天常務會才決定提出來的!」。我幾乎不敢相信我的耳朵,因為沒有錄音,我當場強烈的重複三次這句話,為了使在場的負責人能記住林當時確實說了這樣的話。我說主席這話實在讓人心寒!(若以不加掩飾的黑話來說就是:「你斗膽提第9號案來檢討我的公文和車的錄音,我就回敬你第21號案讓你當不成聯總傳道人!)

我說要併案總要先問過提案人吧?林答:不,是由負責人會來決定要不要併案!我說:201112月和2012年元月台總三位常務和台總六位長老開有關處理楊昱民議案的座談會,長輩不是建議主席林說:若在韓國負責人會要討論處理楊昱民,因為這是你和楊昱民之間的爭執,所以你須要迴避?林很不耐煩的回答:誰當主席是負責人會來決定!(註B

(註B)→ 201112月在台灣的三位聯總常務林永基,車富銘,趙明洋和台灣的六位長老謝順道,陳恆道,許東霖,侯恩源,張恩哲,邱義雄開處理楊昱民的座談會。結果請已經接受巴黎教會邀請前去歐洲協助聖工的陳恆道長老順便到法國去關懷,許東霖長老在台灣勸勸柯恆雄傳道。陳長老在歐洲獲得了一些和林永基所提供完全不同的資料,相當驚訝,要楊昱民分「巴黎、剛果、中國、真理」四大部分有憑有據的根據材料整理出來,他回台灣後將直接拿給林永基過目,看林永基如何看待這些資料。

另外,陳長老在歐陸親身經歷一個令人不可思議的事件是:原本在九月來信歡歡喜喜感謝陳長老和歐陸聖工小組以及楊昱民傳道要去探訪他們的西班牙中國同靈,因為福清工人秀華從直接從中國干涉,加上聯總常務201010月(為了阻止YM進入歐陸以及企圖架空由法國接任的「歐陸聖工小組」而)臨時設立的「歐陸開拓區關懷小組」從在十一月起給西班牙同靈莫大的「輔導」,使得原本滿心感謝陳長老去探訪的西班牙中國同靈竟然在1220-22日間沒有一人敢出來和陳長老以及歐陸聖工小組成員見面!楊昱民笑著跟陳恆道長老說:您服事主一生,到處受敬重,相信這是唯一一次沒有同靈敢出來和您見面的經驗吧!

陳長老離開歐陸時很沈重的說教會正面臨一個很大的危機,他絕不會糊里糊塗的當任何事件的背書人!。

2012年元月11日當原班人馬再次開會時,長老提議請楊昱民在到韓國開會之前回到台灣來與大家再開一次會,好使大家能有充分的時間傾聽雙方的理由。林永基拒絕。又有長老說那至少在韓國開會時你要迴避當主席.. 這也難怪當楊昱民被停職的消息傳出之後,有人感嘆說長老們被林永基耍了:林意圖要他們背書處理楊昱民,不成,結果什麼建議都置之腦後!

看來這兩次期望長老們能夠背書的座談會得不到預期的效果,異於平常地連個概要的紀錄也沒有以文字匯報給聯總負責人會知曉。←(註B

主席林雖說是昨天常務會因為我提了第9案所以昨天「才」提出第21號案,但看第21號案所準備的資料,以及會議之後所收集到的資料,包括福清長執會控告我的8頁的「罪狀」,總不會是昨天才寄到的吧!根本不可能是昨天臨時起意而準備的!事後知情人告訴我這案子早在六個月前就計畫好了!況且在2011年底就有消息傳到巴黎:「這次他們鐵了心真的要動手了。你要小心!」並勸我:「自己辭職好看些」。我說:「我又沒犯什麼錯。幾年來他們老是假造一些罪名強加在我頭上,並以聯總公文發佈給全球教會。用積非成是的方式在全球詆毀我,意圖鋪路給自己下手的正當性。在我手上至少有三份公文100%是假造的!更不用說錄音的資料了。我不會辭職的!我等他們下手,這樣才能顯出他們的惡來。等惡滿盈了,相信主必定出手(創 15.16)。這也是目前我所知唯一能救謊言、權謀和假公文當道的聯總!」。

時候到了

當我聽見主席林永基很不耐煩的說主席不是長輩建議就算而是由聯總負責人會來決定時,我就立刻明白自從2006年底林永基到巴黎放出「聯總會處理楊昱民」的風聲之後,現在「時候到了」!

「時候到了」。在2010.06回台灣大林「軟禁」時,見面就跟中南區的區負責,我笑稱他看守所所長的吳永順傳道說:林要除我,最好的時機是2012年。因為2011年有代表大會,恐怕處理了,代表會質問。2012年沒有。到了2013年召開大會時,也過了一年了,也冷了,所以2012年怎樣處理都會平安無事。這一年,林可以為所欲為。而且2012年也是他當總負責八年的最後一年!當然,我必須強調說這純是我自己在聯總久了的臆測。若臆測與事實巧合,我們也不能隨便說人家心有早有如此預謀。

我見「時候到了」,接下去的討論只是個「形式合法化」的過程,所以就做出如下聲明離開會議場:

1.     聯總處理人事案居然如此草率!10h30發下議案,13h30處理!

2.     控方所陳列的「罪狀」都是白紙黑字的空話滿了虛假又無證據,並且不給辯方絲毫時間去準備材料答辯。

3.     我拒絕參與第21號的討論,也不承認其結果。

發表聲名之後,要求紀錄將我(聯總負責人)的聲明列入會議記錄。柯恆雄,這我年少的摯友,在他自己的見證中曾經說過我以前是他信仰上的偶像,直到我在歐陸講了一篇有關除偶像的講章:「摩西擊打磐石兩次」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508 or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685 將他打醒。柯也是我1984年開始思考「『神』必須是絕對聖潔的,撒但是祂的仇敵。所以撒但絕對不可能直接或間接的來自於神、出自於神、或為神所創造。惡絕對是獨立於聖潔的神之外、與神對抗、不為神所用!所以撒但(惡)只能是自存(不直接為神所創也不間接的來自於神的創造),但最終被神所滅,無法永存!」。柯是第一個歡喜聽見這看法的人,他應該很清楚我所講的。只可惜自從他卻到處扭曲我的言論,說我否定神的獨一,傳講二元論.. 我在2005年就寫了一封信給當時任訓練部的車富銘請他留意柯恆雄到處對我的扭曲與毀謗(註C)。

        (註C)→(原信)請聽一個事實吧!幾年來,我沒有去過的地方,人說我傳「二元論,不信神的全知全能,將撒但等同神,以哲學解釋聖經等等」,誰在扭曲?誰在企圖壓扁同工?又是誰在放任這現象?又是誰造成同靈對我的害怕?造成愚後來到各處初初幾日講道的艱難(如上所述,青年總先害怕,排斥,接著才恍然大悟)?兄(指受信人車富銘)應該比我更清楚!幾年來,愚靜靜的聽,靜靜的看,對於同工因為聽信扭曲言論而產生排擠的事實不是沒有感觸(有誰真正讀過愚的論文,聽過愚的講道?只不過是聽特定一兩人扭曲,說東就信東),更奇的是現在就連剛果的工作,竟然也傳出「楊昱民驕傲等等」,企圖將愚「羅文光化」,我不是不知道,但就是不信神會聽不見,看不見這些!所以在禱告中靜默等候,請兄也時刻代禱。謝謝。

讓我們回到兄信上所說的吧!兄知道嗎?NYLT『那一夜』與青年談話的起因是什麼嗎(請別以為我那麼喜歡「主動」!)?因為有一美國青年(要姓名嗎?)突然問我:「傳道,你怎傳二元論?」「你說什麼?我傳二元論!」於是,青年一個個圍過來,其實,許多人都聽說過且信以為真「楊傳道偏離真道了」!所以那一夜青年圍過來的速度特別的快,一圈又一圈,兄也看見了。

目前,與那位以扭曲我領受為職志的A(指柯恆雄)走得近的同工的態度是:「只准A放火(曲解),不准昱民澆水(說明)」。「善意」地想讓各地同靈信以為A的曲解就是我的領受。然後將一切火勢歸罪於我(其實那些著火的地方我連去都沒去過!)。如果我稍稍想澆水,就大喊:「教會混亂了!」。

如今,所到之處,同靈總嚇一跳:「你與傳聞中的那人相去甚遠!」,也有同靈憤慨的主動告訴我:「你那同工A,講得實在是太過份了… 」。於是,一五一十的全盤告知,甚至有來道歉的:「對不起,因聽扭曲的話,誤以為您是怪力亂神… 及至見了面聽了道才知受騙」。我總回答(主可以作見證):「A也是一片好意,一心要衛道。只是不應該無中生有,以自己的無知,說成是別人的看法,又自說自唱的將別人當狗熊,自己扮英雄。其實,A本來也是贊成我的(A最知道我講的不是二元論而是「一元半論」!),後來A突然說撒但是神直接創造的(參加當屆歐陸靈修會的同靈和神學生可以作見證),現在我不知道他所信的是什麼了(有人說,最近兄又回到天使變魔鬼了)。」

兄走遍各處,幾年下來,請問兄能指出一人(一人就好!)因為聽了「愚親自講」之後,(注意,不是別人扭曲強加於我的),就信心掉落,離開本會,不再相信神的獨一和全能,以為魔鬼和神一樣大?兄能指出一人嗎?根據愚所瞭解的正好相反(請兄上本會網路去讀讀)!感謝主,大多數聽見「愚親自講」的反應是「得到造就,更加警醒,更知道要靠主爭戰得勝」!

請兄至少對愚要有個信心:愚再怎麼笨,也不會笨到不斷去重複不會造就人,讓人跌倒的言論!怎會去否認神的獨一和全知全能?怎會高舉撒但與神同等!←(註C

我注意到這次開會凡談到巴黎教會或是楊昱民的時候,平常寡言的柯恆雄話就多了,且發言的言詞裡總夾帶著「非將巴黎教會和YM碾碎不可」的蕭殺之氣,好似巴黎教會的蒙恩以及法語非洲的蒙福http://video.vje.com.fr 對他來說如芒在背,非拔掉不可。他發言時我數度心痛的打斷他,呼叫他:「恆雄,恆雄,你在說什麼!」想喚回他一點點年少時的誠實。柯恆雄強烈反對我離席,強烈反對將聲明列入記錄。我說,沒關係,我自己會在日記裡列上。就離席,走出會議場到隔壁的辦公室。

因為2010年林主席同樣的突擊,同樣的處理,完全不給我時間答辯,要我離開會議場,他們要討論。我拒絕。我說:「要被處理的楊傳道已經離場了,留下來的是聯總負責人楊昱民!如果要離場,你和我必須一起離場。因為我的事是因你引起!」場面一度尷尬。最後張恩哲長老說:「楊傳道你就先離場,等到要處理林長老的時候,再請他離場」。我接受。結果,雖然我數度提案,但由林永基主持的會議永遠沒有進行「處理林永基」的可能!

當時我實在好奇這幾年來他們不斷攻擊我,在我面前一直說不清我到底犯了什麼「罪狀」,於是留下MP3離開會議場,心想我不在場時他們總應該會說實話吧!結果很是失望,也大得安慰。我後來很誠實的在會議中告訴讓他們;「我很抱歉,為了瞭解你們口中我真正的錯,我錄音了。但聽了裡頭你們對我的控告,我滿心感謝神!因為幾乎沒有一樣是真實的!原來你們暗地裡是這樣指鹿為馬的定我罪!」。也因為有這一過去的插曲,故,這次總務趙明洋在我離開會場之後,奉命將我桌上的物品全帶到隔壁的辦公室來,很技巧的說「說不定你會用得上」。我笑著跟他說:「小心,我還有衣服掛在椅背上」。於是他轉回去,將我掛在椅背上的衣服全拿到辦公室來,但這次沒說:「說不定你用的上」。

23日 絕對不能哭

23日 下午五點多,也是這次聯總負責人會議案討論的最後,主席要西宣梁得仁宣讀他們對21號案的決定。因為還沒收到公文,只能憑記憶記下:

1.     13票贊成 2票反對

2.     從三月24日起停聯總傳道職。停職後加發三個月生活費。

3.     從三月24日起停聯總負責人職。(我問說:憑什麼?沒人回答)

4.     寫悔過書並承認:

  1. 神的獨一和全智全能並徹底從心中除去「撒但自存」的觀念。(我說遵守聯總真理研究會對這一問題的決議。答:不行!)

  2. 「說方言是被聖靈充滿的前提」是本會的基本教義。(我說我信主五十多年,從來沒有聽過這樣的教義!

  3. 不可對人談論聯總的負面。

  4. 要遵守聯總差派。(我說:我何時沒遵守聯總差派?到中國是以標準作業,拿假期去的!

聽完之後,我準備做出以下聲明時,2010年被錄到類比我好像是:「一個拜佛的人來信主,內心仍有佛,這人還能繼續當真耶穌教會的傳道嗎?」的恆雄幾乎是跳起來,在會議桌的對面對著我和主席吼:「你有沒有錄音!主席,不能讓他的聲明做錄音,要不然將來會成為控訴我們的材料!你有沒有錄音!」我說:「恆雄,你來搜身呀!這聲明我事先已經寫在電腦上了,無需錄音也會記錄下來的」。

我告訴會議場裡的人:張巴拿巴當年已經七、八十歲的孩子張石頭老前輩,在1989年拿著一疊資料在1989年的真理研究會場外想要平反他父親,那受傷又無助的眼神刺痛我心至今。23年了!所以人要怎樣污衊我,隨便。但只要這污衊內容化成公文被發佈、成史料,為了我孩子、為了我孫子能在教會裡抬頭挺胸的過日子,也為了公義和誠實能夠重新回到教會裡頭來,我絕對不會讓假的文件安靜的留在TJC的史料而不被指出。我會和這污衊奮戰,不會將這重擔留給子孫去承擔!

我聲明:

1.     我拒絕承認這議題的討論和決議。

2.     我乃福音執事,不會因為不是聯總傳道而不工作,我將繼續的為神國努力,敬請代禱,求神帶領。

3.     為了使聯總回歸到公義和誠實,將利用各種方式在一個控方不得不舉證說明的地方使這議題再被提出來討論(然看剛剛你們的舉證,哪一項是真的?)

4.     生命(生活)誠可貴,榮譽價更高。我必須為護衛我信仰上的榮譽而做出心痛的決定。我將一切交託給主,但也不得不上訴凱薩。其所產生的任何後果求神憐憫。

5.     將在瞭解之後,以公司法請求賠償和被公司董事會謊言中傷的損失。

6.     求神憐憫我們每個人。

兩天來,我知道時候到了,我祈求帶領我在非洲痛揍撒但的主說:主呀!時候到時,你一定不要讓我掉淚。因為我如果掉一滴淚,被你痛宰的撒但就有報一箭之仇的快樂了。

所以在聲明時,我很堅定且滿心平靜安穩的開場白:「大家兄弟一場,就這樣落幕。在聯總和你們相處的歲月,是我服事主最精彩的時光,我感謝主,也謝謝你們」,其中只有在想到從此難以和多年來出生入死,患難與共的法語非洲教會見面,因為「他們」今天23日決定,明天24日就立刻「停職」生效,連一秒的時間都不給我做交接的準備。他們到底在急什麼?這背後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計謀?想到這裡我聲音轉弱。但,不,我絕對不能哭,因為我知道靠著神在非洲痛揍撒但,如今冷不防的反手打過來,我絕對不能哭,因為一哭,就輸了。撒但將會哈哈大笑。我停住說話,深深的吸了一口氣,環看坐在長方形會議桌的他們一眼,平靜的說:「我相信你們這樣處理(我),一定是對法語非洲早就有安排了」。接著,堅定且偶帶著笑容繼續做我不接受不承認議決的聲明。

讀完聲明後,我請總務趙明洋將打在白板上的決議文以中、英文寄給我。就離開會議場去打包行李。幾位負責人進到房間來勸我「兄弟,別走!」。我說,不,對你們來說我已經不再是聯總負責人,我不願意再留下來接受聯總負責人規格的接待。有人要我忍耐:「明年聯總負責人會改選,新的一批會上來,一定會給你平反的。」有人說(為了保護說話的,我選擇不紀錄)。我繼續打包,外頭下著毛毛雨。幾位同工送到門口,恆雄,搶著來提我的行李。韓總很照顧的請人帶我的市區。我隨意在大田往仁川機場的汽車站旁的旅館落腳。

就擔心你為了生活讓步

被宣布停職後兩個小時,住進旅館,拿起電話來第一個撥給苑芬。因為我不願意在會議場上以手機簡訊通知她,我要聽見她的聲音,去感覺她得知停職消息的心情。二十多年來,辛苦她了。這是我在會議場上做聲明時最後所說:「我堂堂正正的走進這裡來(在聯總事奉主二十多年),現在,我會抬頭挺胸的離開這個會議場。我唯一感到抱歉的是辛苦苑芬了!」。

苑芬在另一頭拿起話筒,以小名叫了我。我說:「我被停職了」。苑芬如釋重擔的回答:「幾天來我最擔心的就是你會為了生計而做出與事實不合的妥協!」我說:「如果為了生活而讓步,我就不是妳所認識的楊昱民了,不是嗎?」。

        請苑芬轉告每年都準備爸爸被處理的聖兒,還有家人以及巴黎教會的負責人。我推門走出旅館,天黑了,路上車水馬龍,霓虹燈到處閃亮。雨還下著,我漫步在雨中,淋了一身片雲沛雨的恩典。

2012/4/15後記:向聯總要23日當場宣判的21號案決議文。結果,兩星期內竟然給了三個完全不同的版本和說法。繼續要中。幾年來已經很習慣聯總隨意更動決議文的作風,但這次很嚴肅,一定會以各樣的方式幫助聯總找到原始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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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1. 您好:很抱歉,我並不在場。需要請您向當天在場的任何一人詢問。謝謝您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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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剛剛問過在場的人 : 他們後續也沒有打算要去印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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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此的話,真是相當地可惜。很遺憾,為何繼續阻擋聖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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